在每一个案件的一开始,都会先出现那么一个人物。
他们所承担的是一个楔子,或者说引子的任务,无论什么奇奇怪怪的案件,他们都能成功地将其引到我们的主人公,侦探小姐面前,不管你是想要罗斯湖的白鲸,还是克里街上的亡灵,或者单纯的只是想和那么几十打杀人魔过过手,总之,这号不引人注目的小人物,总算能将这种事件带到面前,也既是说假如存在这种可能性的话,那么它就会发生。
在这起事关某种神秘食人传统和爱情阴影的案件的一开始,就有这样一个微不足道的小人物的出现。
这个漂亮的年轻人,在一天中的偏早上时分,一个人出现在了大众的视线之内。
这个年轻人外表看上去刚刚满十八周岁,他脸上的表情,是那种高高兴兴犯下令人厌恶的犯罪的那种人所特有的表情,充满着希望与神秘。
他的过去虽然也许很有意思,但这与我们今天所要说到的故事并无半点关联,我们真正所需要注意的是,他在这天的接下来时分,所要干的事。
对于这样的年轻人来说,很明显,不管做什么事都可以说是在他的期望之内的,又或者说,他们所做的事,都是不需要任何理由的,即非是为了黄金,也非是为了荣耀,更不是为了哪位小姐的亲吻,他们做任何事情,都只是随心所欲罢了,就像没有人会问,为什么老鹰总喜欢和麻雀飞在一起一样。
因此,当他拿着一把枪走进商店,要求店员把所有钱都装进袋子里时,没有人会对此感到惊讶,确实,在这个世界,这再正常不过了。
这是家普普通通,平平无奇的商铺,浑身上下,你简直找不到任何一点特别之处。
与这家普普通通而又平平无奇的店铺所相称的,则是那个简简单单,干干净净,脸上一副永远睡不够的神情的普通店员。
与那个漂亮的年轻人相比起来,他似乎更应该拿着一把手枪,进行一桩抢劫的罪恶之旅似的,尤其是在这个世界里,眯眯眼的年轻人,简直就是恶魔的代名词了。
除非他同时还有一头粉红色的头发,背上再虚挎着一把橘红色的吉他,不时再说几句俏皮的冷笑话,唯恐不让人觉得恐怖而又有趣,否则就不适合出现在这种地方,当一个商店店员,以应对已成日常化行为的抢劫行为。
据书上说,每一个在商店里工作的店员,在他们的职业生涯里,都必然经历过无数次大大小小的抢劫案件,这些案件或者成功了,或者失败了,又或者干脆没有任何人知道它到底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
但无一例外的是,在这些店员的口中,进来的匪徒各个都是与众不同,而又凶狠残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