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别说,等我归乡的时候看到我那婆娘还在等我,那心窝窝就暖和。”前头控制车摆向的老大爷说到。
原来,这老大爷以前还是位战士,修为不高,是个小兵。为报答天恩入伍作战(这里的人都认为能修炼灵气,成为战士是上天赐予的恩赏,所以为了报答这份恩赏,每个战士必须入伍作战保卫一方。)
而老大爷就是那青春年华之时入的伍,那时他还有个青梅。但是他不想耽误人家姑娘,死活都不在入伍前娶了她。实在是,做战士的妻子太苦了,三年两载都见不着几次面。要是万一他在前头有什么意外,那不是要害了她一辈子?
过了十年,老大爷在前线受伤修为尽废归乡之时,那姑娘居然还在等着他,等了整整十年啊!
“奶奶肯定特别中意你。”
“那当然,要是不中意我愿意等我十年吗?想当年我也是一表人才,中意我的姑娘可是从这条街排到那条街呢!”说起这个,老大爷不禁挺直了腰板,一脸骄傲。
“说起当年,我就恨不得抽自己几个大嘴巴子。我祖上有些积蓄,可惜我归乡的时候花钱大手大脚,净交些狐朋狗友。哎,姑娘,我跟你说,交朋友可要擦亮眼睛,别什么人都当做兄弟,指不定那人背后捅你刀子。”
“哎,我祖上的积蓄被我花得差不多时,那些所谓的兄弟连个影子都见不着。从那以后我就发誓,再也不进孟城半步!”
“我带着老婆子回到了这小镇,虽说这儿小,但是却很有人情味。虽然我这颇有几分狼狈归乡的意思,可是我闺女儿子争气,这镇上的人,哪个提起我儿子和闺女不竖起大拇指啊!”一说到这个,老大爷脸上就放光。
“我儿子也是战士,现在在前线发展得老好了,手底下也管这几百号人。我闺女跟她姨学做生意,现在在孟城也是有头有脸的传说。”
“虽然我不去那孟城,那孟城却流传着我的传说!”瞧瞧他现在这牛气,以前那些狼心狗肺的东西怕是要气死了吧?
那肯定的啊,前段时间还有几个家伙大老远来着跟他称兄道弟,聊想当年。啊呸,谁跟那些玩意是兄弟啊!
“你不是说为了生计不得不出门倒夜香?”楚煜冷不伶仃地插嘴到。
“这不最近这镇子不太平,我好歹也是做过战士还是战士他爹的人……这就想着靠着倒夜香来看看这镇上有没有可疑的人。再说了,就算我儿子闺女厉害,那也不是我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