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看过一场淋漓尽致的电影,时一觉得自己的世界都在发光发亮,江湖的刀光剑影,剑客的侠骨柔肠,谋士的殚精竭虑,君王的宵衣旰食。这一切都让她无比沉醉。中华上下五千年,她最爱的不是唐风宋韵,而是春秋战国;她从不觉得吟风弄月有错,但是更爱铁马金戈的壮阔。女英雄花木兰不爱红装爱武装,这句话用到时一身上,也贴切。
出影院的时候,天还是黑的。裹挟着室内的暖意走出来,瞬间便撞上一阵强风,身上的热气一溜儿,没影了。那风却不寻常,很奇特,竟然带着一股血腥味,时一发誓自己没有闻错。但是在这时候想什么连环杀人案之类的,也太不明智了。更何况,时一的思绪还是热的,血管里的血液就像是要沸出来,就算是真出了什么事,她还不见得会害怕。马路是干的,可就在一低头间,染上了密密麻麻的小点,顷刻之间,雨就落了下来,风势渐小,但是,雨势陡增。最近的天,都这么奇怪。
生活啊,就是这样吗?欢愉的时间,竟然比脆弱的RNA能保留的时间还短暂。人能在其他的事物上得到快乐,但绝不能期望能一劳永逸,这件事能让你觉得快乐,时效一小时;那件事的保质期,两小时。难道人都得不断地寻找,不断地用无数件会使大脑分泌多巴胺的事情,来慢慢地活下去吗?
时一向来对这样的做法嗤之以鼻,她对幸福和快乐的感知能力和接受能力都太弱了,甚至连当初,在她成年之后,得知自己是父亲巨额遗产的唯一继承人时,她都没觉得高兴。日子还是该怎么过怎么过。似乎都没有发生过。所以,时一常常想,活该她孤独。
平常心,平常心。时一告诉自己,生活就该这样。
“一一,这雨来得快去得也快,我们在这等等就好了。”
等了一刻钟,雨还是淅淅沥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