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360章 白头陪奉少年场(2 / 2)愿我金戈铁马许你锦绣繁华首页

张三郎,极得金戈器重,甚至被金戈认为是“福星”。金府之中任何事情,张三郎皆可以做主。

而张三郎,也并非其表现的那么简单。他曾拜师江湖神偷,习得偷盗之术,可惜天赋不高,没有得到师父真传。后因偷盗身受重伤,才退隐江湖,陪伴父母,安居乐业。当然,知晓此事者,却是寥寥无几。

“是啊!暂时没有消息!但是,唐氏三兄弟,还有一些江湖中人,去寻找金兄弟踪影,甚至官兵也参与其中。相信,很快就有金兄弟消息!”

说话之人,穿着衙役皂衫,腰间还佩带着铁尺,正是衙役班头“猛汉”严亮。

严亮虎背熊腰,雄壮挺拔,粗眉大眼,给人的感觉相当凶猛!严亮虽为官府中人,但他出入金府却是极为寻常。他曾经闲来无事,就与唐氏三狼切磋比试。其实,与其说是切磋,倒不如说是虐待。严亮武艺,远非唐氏三兄弟对手。但是,严亮在被虐过程中,武艺也是突飞猛进。

“你们放心吧!不必如此郁郁寡欢!而且,金兄弟武功非同小可,即使遇到危险,他定然会福星高照,逢凶化吉!”严亮慷慨激昂说道。

但是,严亮的内心深处,都无法对自己的话语深信不疑,仅是在安慰众人和自己。毕竟金戈杳无音信久矣!特别是当时,金戈为了救人,孤身一人引开一条无比庞大的蟒蛇,而那蟒蛇,刀枪不入,那绝非人力所能敌。

“若不是为了救你们,公子也不可能音信皆无!若是公子有了意外,我绝不会放过你……”

黑黑瘦瘦的曹安,盯着旁边一个瘦弱的男子,义愤填膺说道。

那瘦弱的男子咬了咬嘴唇,神情颇为尴尬,讪讪道:“公子,天纵之才,定然是吉人天相!”

此人,正是黄信,在他在血狼寨,被金戈搭救之后,就来到登封县,与金虎金豹等人分道扬镳之后,也住进了金戈的金府。

原本,黄信只是极为普通的乡民,夫妻二人过着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寻常日子,虽然清贫,却也安稳,也是其乐融融。虽然,妻子并非貌美如花,却是勤劳贤惠。夫妻二人,曾多次畅谈几十年之后,儿孙绕膝尽享天伦之情景。

可是,黄信根本未曾预料到,这一切美好,因为血狼寨这些恶魔的出现,一切都变得凄惨无比,妻子也离他而去,魂飞魄散!当黄信即将死于非命之时,却得到金戈搭救。救命之恩,无以为报,黄信已然决定誓死追随金戈。

但是,在这金府,黄信能够感受到众人对自己的冷漠,特别是曹安,对自己更为仇视!黄信也理解,这些金府之人,都是无比牵挂着公子的安危。

“我也相信大哥吉人天相!”一道清脆声音喊道,这正是九岁的金刀。金刀之名,乃是金戈所起。

金刀原是乞丐,从小就与一老乞丐相依为命,仿若浮萍,四处漂泊,乞讨要饭,饱受欺凌。当老乞丐因病而逝之后,金刀被恶贯满盈的“采割贩”捉住,若非金戈巧遇,金刀绝对是生不如死。现在的金刀,在金府不仅衣食无忧,还能学文习武,与曾经的自己相比,可谓是天地之别。他虽然年幼,但却心志坚定,也是练武奇才。甚至,金戈和唐氏三郎等人,都对他的习武天赋极为佩服。

“对!小哥哥说的对,大哥哥无所不能!”一道女童声音传来,这正是金秀。金秀与娘亲乞讨为生,被金戈收留。金秀之名也是金戈所起。金秀方才六岁,却极为聪慧,学文识字,居然能够过目不忘。

曹安从小父母双亡,是吃百家饭长大。而金刀和金秀,都曾经是乞丐,三人同命相连,其关系也更为亲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