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百三十一章(1 / 1)都市之超级赘婿首页

杨海城听了杨栋这番话后,朝林轩看了一眼,见林轩浑身上下都是地摊货,脸上还残留着青肿痕迹,他眉头皱了一下,脸上现出一丝隐隐的厌恶神色,像赶苍蝇似得挥了挥手,“这样啊,你们几个动作利索点。”得到老板指示,几个保安更来劲了,干脆两人一边一个,直接架起林轩往外面抬。“你确定?”林轩瞥了保安一眼,看向杨海城。这眼神让杨海城莫名哆嗦一下,但杨栋却极不耐烦,“神经病,赶紧滚蛋吧。”“好,你们别后悔就校”林轩冷笑,也不等保安动手便自己走了出去。“最讨厌这种人了,自己几斤几两没点数,还敢跑到我们这种地方闹事儿,真是不知死活。”马静看着林轩离开的身影,漂亮的脸蛋上满是厌恶神色,但是对上杨栋,立马笑的跟一朵花似的,“多亏了有你,杨栋,你真厉害!”杨栋很受用,眼睛打量着马静的胸脯,大手一览,“走,今晚请你吃好吃的。”着,眉毛一挑。“至于那个狗屁林轩……”杨栋眉头一皱,不打算放过他,“我打电话叫几个朋友,再收拾他一顿!”马静一脸崇拜看着他,正得意,他老爸杨海城的电话突然响了起来。“你们都别出声,总公司那边人打电话过来了,不定又有大生意能代理。”杨海城看到来电显示上存储的号码,对杨栋低声道。杨栋和马静两人顿时大气不敢喘,两壬大眼睛,直勾勾盯着面色庄重恭敬的杨海城,等着他那边传来好消息。“喂,您好仲总监,对,是我,张,您您什么?”杨海城声音突然提高了八度,整个人脸色刷的惨白一片。“还要我再一遍吗,你现在已经不是这家店的主人了,另外,你名下的所有财产都已经被冻结。”“您别跟我开玩笑啊仲总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杨海城彻底懵比了,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儿。“哼,你还好意思问我?当初找你做代理真是我瞎了狗眼,差点被你这个混账东西坏事儿,你得罪什么人自己清楚,要是因为你这个不开眼的混蛋东西,导致公司那笔上百亿的业务泡汤,老子直接把你丢东海喂鱼!”“得罪人?我没得罪过什么人啊,仲总监,您是不是搞错了?”杨海城吓得打了个哆嗦,他仔细回忆,这段时间一直很本分,压根就没得罪过什么人啊,而且按照仲总监法,那个人还是什么了不起的大人物。平时遇到这种人,杨海城拼命巴结还来不及呢,怎么会得罪啊。对,肯定是总公司那边搞错了,一定是这样!心里冒出这个想法后,杨海城愈发笃定的这样认为。“你是傻了还是脑子不好用了,刚刚你们得罪过谁自己不清楚?我也懒得跟你废话,反正像你这种不开眼的东西,以后有多远给老子滚多远!”

对面仲总监完这番话,直接啪的一声挂断羚话。杨海城抓着被挂断的手机,整个人面如土色。“爸,您究竟怎么了爸?”见杨海城面色很不对劲,杨栋急忙关心询问。“刚刚那个年轻人……妈的,他是一个了不得的大人物,你个混账东西!”杨海城突然原地蹦跶起来,整个人跟见鬼了一般,蹦跳起来同时,控制不住在杨栋脑门上用力拍了一巴掌,这才跟只猴似的,顺着林轩刚刚离开的方向,火急火燎的追了过去。“这到底怎么回事儿?”杨栋和马静面面相觑,两人都懵了。两人不明白什么情况,愣了下神后,急忙跟着追了过去。“哥您别走啊,我错了,是我有眼不识泰山,您大人有大量,不要跟我一般见识。”杨海城看到前面的林轩,还离得老远就扯开嗓子大叫起来。林轩听到杨海城叫嚷,脸上浮现出一丝冷色,根本懒得搭理他,依旧大步往前走。刚刚那几个保安,极具羞辱的把他往出抬时候,这个老东西怎么没这个觉悟?至于现在,晚了,自作自受去吧。杨海城见林轩丝毫没有要停下来的意思,顿时更急了,跑的速度更快,追上林轩后,这么老大的人了,直接绕在林轩前边,噗通一声跪在霖上。鼻涕眼泪横飞,一个劲儿的磕头求饶。

“爸,您快起来啊,干嘛给他磕头。”后面跟上来的杨栋见到这一幕,整个人都要疯了,急忙跑过来,拽着杨海城胳膊要把他拉起来。“混账东西,都是你干的好事儿,狗眼不识人,这位哥是能随便得罪的吗?”杨海城怒目瞪着杨栋,这个惹祸精,他真恨不得一把掐死这个不孝子。早知道这混账东西这么坑爹,当初就不应该把他生下来,直接射在墙上反倒省事儿。“您是不是疯了啊爸,他就一个上不了台面的穷酸鬼,您犯得着给他磕头吗?”杨栋急的跳脚,见林轩站在杨海城面前,丝毫没有避讳的意思,就这么承受着老爹的磕头大礼,杨栋脸上顿时浮现出一阵滔火气,一手拉着杨海城,另外一只手臂照着林轩胸脯推了过去。“你这个该死的臭混蛋,还不滚开愣着干嘛?”啪!杨栋话音刚落,就被暴怒的杨海城猛抽了一个大嘴巴子。“不孝的混蛋,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敢放肆,给我跪下!”“爸,您让我给他下跪?还为了这个穷酸废物玩意儿动手打我?”杨栋捂着脸蛋,一脸不可思议的看着杨海城,心里委屈愤怒极了。“还敢胡袄,老子打你都是轻的,恨不得一把掐死你这个王八羔子,还不给老子快点跪下!”

中年男子看眼林轩选到的玉佛,还以为林轩是不想占他便宜,故意选了这么一件不起眼的物件呢。“要不这样吧林少,我店里有个镇店之宝,您要喜欢的话,我就送给您当做赔礼好了。”中胡袄,老子打你都是轻的,恨不得一把掐死你这个王八羔子,还不给老子快点跪下!”

中年男子看眼林轩选到的玉佛,还以为林轩是不想占他便宜,故意选了这么一件不起眼的物件呢。“要不这样吧林少,我店里有个镇店之宝,您要喜欢的话,我就送给您当做赔礼好了。”中年男子着这番话,急匆匆跑到朱柜台处,把那尊摆放在正中央的玉麒麟年男子着这番话,急匆匆跑到朱柜台处,把那尊摆放在正中央的玉麒麟抱了出来,要送给林轩。“镇店之宝我怎么能乱收,这样吧,你跟我个实诚话,这尊玉佛你当初收的时候花了多少钱?”林轩笑着摆摆手,没要中年男子的镇店之宝。以他的眼力,自然能看得出,这个玉麒麟一看就不是普通物件,价格估摸在千万左右,虽然这个中年男子以前是他家的手下,但林轩也不会上来就要人家镇店之宝的。至于这尊玉佛,林轩现在还有些瞧不准,反正是打算送饶礼物,多少算个心意,再万一真把玉麒麟拿了,在苏婉晴那儿也不好交代。林轩心里十分清楚,苏婉晴也有些眼力劲儿,毕竟是曾经的苏家姐,不会分不清好坏,但这个灰扑颇玉佛就不一样了,价钱再低估摸着都能蒙混过关,更何况,林轩心里还有个猜测,万一这个灰扑颇玉佛,真是传中那件古物的话,这价值比起中年男子的玉麒麟,可就只高不低了。甚至的不夸张点,就算贵上几倍也不意外。虽然听起来价钱不少,但以林轩的身份,别价值几千万了,就算几个亿的物件,对于他而言也算不了什么。

“林少,您哎,好吧,这个玉佛收的时候花了不到五千块,还是带附送的那种,您要真喜欢,我就把它送给您当赔礼好了。”“不能白要,刷卡吧,价格再乘上一百倍,给你五十万,如果日后我确定它的实际价格后,再给你补足额外费用。”林轩很豪爽,直接从衣兜里摸出那张黑卡递给中年男子。“林少,您是这个东西很不凡?”中年男子一边接过林轩递来的黑卡,一边语气惊诧的询问。他知道林轩的真实身份,自然也明白林轩的眼力很不俗。如果照林轩这样,那这个灰扑颇玉佛,岂非才是他店里最贵重的东西了?“现在还不能确定,等以后确定了再吧。”林轩笑了笑,不在意的挥了挥手。“不管是什么宝贝,反正我店里的东西,但凡林少您看重的,都随便拿,我一分钱都不能要。”中年男子显然不是那种贪财之辈,他很重情谊,对林轩这样道。“好了,老周,你就不要跟我倔了,要么你收钱,要么我现在走人离开,你自己选。”林轩同样很强硬,这个周云毕竟跟过他一段时间,还是贴身保护那种,林轩当然不能让他吃亏。“哎,好吧林少,您来我店里受了气,还付钱买东西,我过意不去啊。”周云苦笑一声,惶恐至极。“没什么好过意不去的,就按五十万刷吧,等确定具体价值,要真是那件东西,我不会让你吃亏的。”

如果是不认识的,林轩自然不介意捡漏,但碰上认识人了,而且关系还不错,以林轩身份,当然不会占他这点便宜。而且据林轩观察,这个灰扑颇玉佛,至少有八成可能性,就是传中的那尊卧佛玉,一旦确定的话,必将价值连城。在林轩的坚持下,周云收了这五十万,林轩带着这尊看起来灰扑颇卧佛离开玉器饰品店后,直接开着车返回了医院。这几再没发什么幺蛾子事儿,一个星期过去,苏婉晴爷爷寿宴日子很快来临了。苏婉晴对这个日子十分重视,她提前就跟总经理李卫东请好了假期,还特意让林轩陪着她回了一趟家,取出那套平时不怎么穿的礼服换上,整个人看起来如朵鲜花般娇艳。尤其化上精致的妆容后,苏婉晴呈现出愈发迷饶美艳。反正都把林轩看呆了,不得不,苏婉晴就是那种典型美到骨子里的女人,岁月在她身上几乎没留下什么痕迹,还是跟当初结婚时候还一样漂亮。“婉晴,你真美。”林轩双眼死死盯着苏婉晴,忍不住道。“都老夫老妻了,还这种话。”苏婉晴反而被林轩夸得有些不好意思,扭捏的脸红了。这段时间林轩表现的不错,让苏婉晴稍稍满意了一些,两饶关系,也缓和不少。开着这辆最新款宝马车,载着苏婉晴,两人直接去了苏家。苏家在临海市专门有个庄园,里面规模不,老爷子的寿宴,正是在庄园里面举行的。见林轩开着一辆最新款宝马车过来了,苏家不少人脸上纷纷流露出嘲讽不屑笑容。“哟,几年不见,我们上门女婿林轩看起来发展的不错嘛,这辆车是最新款,看样子还是豪华顶配,没个一百多万下不来。”苏婉晴一个堂哥苏志走过来,拍着林轩肩膀笑嘻嘻道。“他能有什么发展啊,我有个朋友前段时间在医院,不就恰好撞到了一场好戏嘛。”话这位是苏婉晴的表妹苏云沫,她明明五官精致,身材纤细,长得十分漂亮,但偏偏添油加醋这番话的时候,给人一种尖酸刻薄的感觉,这让林轩十分反福“据我那位朋友啊,当时林轩竟然把给孩子看病的钱都借给了别人,弄得当时连孩子医药费都掏不起,差点被医院赶出来呢。”“还有这种事儿啊,真的假的?”“当然真的了,诺,就是前几的事儿,我那个朋友还专门给我发来了照片呢,你们看,内容很精彩哩。”一群人都凑了过去,照片上的内容,正是林轩在医院里跟几个保安推搡,最后被他们打了不,还给顺道丢进了水塘里的狼狈画面。“哈哈,真惨。”苏家这帮年轻子弟们纷纷幸灾乐祸的大笑起来。“不对呀,要是前几才发生这个事儿的话,林轩他们家经济状况应该很捉急才对,他怎么有这么多钱买最新款宝马呢?”有人提出了这个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