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三顺这段时间已经回了北川省东山市金泰县广水镇。
刘三顺的表哥就在镇上住,刘三顺就住在表哥家。
三顺的这个表哥马道志是个老实人,小时候得了小儿麻痹症,左腿短一点,走起路来,一高一低,一上一下。
正因为这个缺陷,马道志从娘胎里出来就是个光棍。
三顺每年都要到表哥家里住上一段时间,避避风头。
三顺自己也有家,父母都还健在,但是却不回去。这个表哥算是个远房亲戚,警察不容易找到。
当然三顺也不是白住,总是要给表哥千把块钱。有了钱,表哥自然也勤快,一日三餐不说,连衣服袜子三顺都不要洗。
这天三顺吃了饭,躺在摇椅上抽烟。表哥在一旁的小椅子上坐着。
“表哥,这人呀赚钱真不易。”
“可不是呢,我一天到晚的围着自己的几亩地,从早忙到晚,也赚不到几个钱。”
三顺听了表哥的话,将烟灰弹到地上,笑了笑,轻蔑地说道:“种地要是能赚钱,国家早就富了。”
“你就说我吧,这些年走南闯北的,多少有点见识。你们不知道的,都说我钱来的容易。真是笑话,天底下哪有容易赚的钱!哪里晓得我吃的苦呢!如今的人,吃饱喝足就想着能够长生,我无非是让他们心里找到一点寄托,以此讨点生活,就这还要防东防西的,心累呀。”
“三顺,还是你能耐大。”
“能耐大不大不知道,但是干一行就是吃一行的饭,你看有些人这些年也在外面跑,到头来呢,一分钱没到兜里,就是‘这山看着那山高’,你看我这些年何曾换过别的,这条路老弟我可是干了小二十年了。”
“三顺,你从小就有毅力,你还记得小时候,我们几个人捣鸟窝,那么高的树,你摔下来两次,还要往上爬。”
“嗐!多少年的事了,不提了,不提了。表哥,今个中午我想吃猪蹄,你给弄点的。”
“好的,好的。”
晚上的时候,三顺喜欢出来走走,沿着田边的小路,一眼望去全是绿色的庄家。
不少人家这时候还在地里忙碌,家里的几个孩子在庄家地里面乱跑。
三顺想到自己小时候跟父母下地的情形,一转眼的功夫呀,兜兜转转,到头来还是离不开这片土地。
入秋的晚上有些冷,小路上湿糟糟的,鞋底上占了一大片的泥土,走起来显得有些坠。
“回去吧,人呐,也就那么一回事。”三顺自言自语道。
梧桐树的叶子开始往下落了,老吴奔走多天,但是却没有将隔壁门面给盘下来。
原来这隔壁门面的老板出去做生意了,一时联系不上。
另外,之前租门面的药店老板因为生病住院,所有药店才一直关着门,也没有不继续租的意思,老吴想扩充店面的想法暂且搁置了下来。
老金这些天总是做梦,特别是到警察局报了案之后。
这天午后,老金喝了一点菊花茶,这茶已经是冲了第五次了,茶水味早就淡了,因此喝着人不但不清醒,反倒是有点犯困。
老金往沙发上一靠,迷迷糊糊地就睡着了。老金的老婆刚刚洗好衣服,怕老金着凉,给老金盖了个毛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