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蓝飞飞瞪着向她们走过来的人,眼睛都直了,她突然想拿镜子照一照,自己现在是什么表情。 这人一身白衣白裤,发束金冠,腰缠金带,手上一柄玳瑁折扇,走起路来衣袂生风,英姿飒爽,不正是上次狠狠教训了施冲他们一顿的那个少年吗? 这就是金夕夕? 现在仔细一看,她虽身着男装,但五官柔丽,皮肤细滑,脖子上不见喉结,而且腰身十分纤细,分明是个漂亮的女孩子。 蓝飞飞简直委屈得想哭了,那天她回去后可是寤寐思服地想念了他好几天呐!谁知道再次相见,竟然是这样的结果。初恋这颗种子还没发芽,就先枯死了……自己上次到底是有多眼拙,竟没看出她是个女的? 金夕夕走过来的时候,蓝飞飞绝美的脸上已是一片呆滞。 “蓝妹妹,我们这么快又见面了。”金夕夕向她颔首微笑,蓝飞飞扯了扯嘴角,僵硬地回礼。 她身后仍跟着上次那八个貌美如花的少女,每人手中捧着一个托盘。 “抱歉抱歉,今日是夕夕失礼,实在是初来乍到,对衡都的路径不太熟悉,差点迷路到别处去了。”金夕夕因穿着男装,便执着扇子向众女郎行了个男式揖礼,“为表歉意,特此向到场的每一位献上一份薄礼,做赔罪之用。” 她向侍女们做了个手势,她们开始分发礼盒,人手一个,因为有没来的,发完后还剩下不少。贵女们好奇她准备的什么礼物,但当着人家不好意思打开,只好暂时按捺住心底的好奇。 “夕夕此次仓促离家,没带什么拿得出手的东西,只有这些俗物,希望大家不要嫌弃才好。”她的笑容如此真诚热情,贵女中不少人觉得若是再针对人家就显得过分做作了。 人家毕竟是客人,远道而来还带了礼物,她们不但没有尽到地主之谊,反而处处对她猜忌提防,未免太过小心眼。 金夕夕到了以后便吩咐下去准备宴席,很快侍者鱼贯而入,摆放上精美的碗碟匙箸。菜肴端上桌,居然不是寻常燕窝鲍参,驼峰鱼唇之类的珍馐美味,而是一些她们见所未见闻所未闻的奇怪菜式。 “这些都是什么呀?” 金夕夕笑道:“想来大鱼大肉山珍海味什么的诸位都吃腻了,我想着让大家换换口味。这些都是我请人在清晨时去乡间和山野采摘的野菜,又在猎户那里买了点野味,虽然粗陋了些,不过偶尔尝一下,也别有趣味。” 贵女们面面相觑,野菜不是苦的吗?听说不是饥荒之年,连平民也不会吃呢,她们吃了会不会肚子疼? “听说金家是岚洲首富,你就用野菜招待我们?”盛茗雅正待嘲讽一波,却没等到有人附和她,她周围的人都已经好奇地拿起筷子的调羹尝鲜了。 蓝飞飞挟起一缕网纱状的,她叫不出名字的东西,迟疑着咬了一下,发现竟十分鲜脆爽口。 “这是什么?长得好奇特,不过还挺好吃的。” “它叫竹荪,是一种野菌,通常长在竹子下面。”金夕夕解释道。 “这汤雪白如同牛乳,是什么做的?喝起来很清甜。” “这个红红的果子叫刺莓,小时候我母亲带我去踏青,我见过的。” “那又是什么?像是竹笋,又比竹笋更鲜嫩。” “是芦芽,那汤是用今天刚钓起来的鲫鱼熬的,因此特别鲜美。” 喝的也不是什么美酒陈酿,而是鲜榨野果汁子,酸甜可口,谁都能喝,不必特别照顾不会饮酒的人。此外还有清炒婆婆丁,荠菜煎饼,烤野兔等,还有许多金夕夕也不认识的东西,便叫了厨子来给她们解答。 到后面这一顿饭的气氛已变得融洽而欢愉,如果不是金夕夕,她们可能一辈子也接触不到这些山野村夫的食物。不过金夕夕带来的厨子自然不是一般百姓能比的,原本有些苦涩的野菜都让他做得意外的美味,很大程度上让这些贵女们对平民的饮食产生了误解。 金夕夕自幼跟随父兄走南闯北,亲自去过的地方多,见多识广,不像她们大多信息来自书本和别人之口。宴上她主动与大家谈天说地,讲了很多趣闻,连带着最排斥她的盛茗雅也对她改观不少。 “金姑娘,不知你此来我们衡都,到底所为何事呀?”虽然传言说金夕夕为太子而来,但并未得到她自己的证实。饭后席桌撤去,盛茗雅心中仍梗着一根刺,想向她问清楚。 “你们知道我是商人,金家虽然在衡燕有生意,但我自己的却没有,所以我决定亲自来此拓宽商路。”金夕夕笑答。 她并不以自己是个商人为耻,反而主动提及。现在大家和她熟一些了,对她的出身也不再那么介意,有的人甚至觉得她爽朗大方,胸怀坦荡,很愿意与她交好。 “不瞒各位,我已经买下了这间金莺坊,这里将是我金夕夕在衡燕的事业起点。”她向她们敬了一杯果子露,“以后金莺坊依然以歌舞为主业,但会做出一些变动。我希望能为各位姐妹们提供一个女子专属的交往平台,所以想向大家征集一下意见和点子。” 金夕夕的这个志向引起了贵女们的兴趣。她们平时相聚只能在各种宴会上,或者私下三五邀约,信息交流和见识皆有限制。如果有这么一个地方,出来玩的时候有处可去,不但可以结识到各种新朋友,了解到许多新鲜的事物,以后也不必再羡慕家中兄弟们了。 于是她们又纷纷开始给她出谋划策。 “不必急于一时,今天请大家出来只是想与姐妹们认识一下,来日方长,以后大家可以经常来我这金莺坊玩嘛。”金夕夕俏皮地一笑,“帮我出主意的,到时候入内都可以打七折哦!请相信夕夕,新的金莺坊绝对不会让大家感到无聊的!” 这些以后可都是她的潜在客源了,可得好好笼络一番。 屏风后面被迫偷听的盛云奕终于知道,为什么惊鸿娘子肯破例演出。原来金夕夕现在已经是金莺坊的大老板,难怪她前几天气势十足地让施冲拿着钱滚,不过等过些日子施冲知道了这事,恐怕会报复于她。 强龙不压地头蛇,这里没有金老大和她的哥哥们替她撑腰,要是被人欺负,她一个弱女子要怎么坚持下去?他还没意识到,自己已经在为她担心了。 “其实这只是一个原因,还有一个,有关我的婚事,想必大家也听说过了,我想你们可能对这个更感兴趣。”金夕夕继续笑道。她说起自己的私事来,随意得就好像在八卦别人。 听她说起这个,盛茗雅刚放下去的心又提起来了。 盛云奕不由皱起了眉,他可一点也没兴趣知道金夕夕选了谁。只觉得她竟然这么不知羞,一个女儿家在这么多人面前公然提起自己的婚事,也不怕传出去坏了名声。不对,金夕夕名声本来就不太好,不需要再坏了。 “我爹在很久以前就帮我订了一门娃娃亲,不过对方一直杳无音信,本来就要作罢了。你们应该都知道吧,我爹还想为我选婿呢,谁知道前不久我无意中竟然遇到了那个人。” 蓝飞飞衣袖掩口,打趣地笑道:“那不是很好吗?你们在这个时候相遇,正是因为有缘分呀!” 她看过很多坊间话本和野史志怪小说,对缘分这一说颇为相信。 金夕夕摇摇头,神色落寞,委屈巴巴地道:“可惜对方并不喜欢我,嫌弃我商人之女的出身,还说我是个除了有钱一无是处的女子,就是白送给他他也不会要……” 在座贵女们此时已经忘了她们不久前也在嘲笑她的出身,都为她打抱不平起来。 “我呸!他凭什么嫌弃你啊?这世上想娶金夕夕的人数都数不清,那个男人算哪根葱?” “那个负心人是我们衡燕人吗?告诉我们他是谁,我们帮你出气!” 她说到这里,她们便知金夕夕的未婚夫肯定不会是太子了。国主巴不得抱上金家大腿,如果那人真是段临,怎么可能允许他拒绝。 不过金夕夕唉声叹气为自己塑造了一个“弃妇”形象,得到衡都贵女们的同情后,并没有把他的名字说出来。 听她胡说八道一通,也在场的“那个负心人”的脑子快要炸了,被她气得牙根痒痒。 盛云奕双眉紧敛,神色复杂,万万没想到她说的人会是他。他本以为他们之间的恩怨已经就此揭过,以后不会再有交集,谁知道她会来这么一出。 她千里迢迢跑到衡都来到底有什么目的,难道就为了演一场独角戏,给他安上一个“负心人”的罪名,报复那次他的无礼之语吗? 盛云奕如坐针毡,只盼惊鸿娘子快点来跳完舞,他好逃之夭夭,今后有金夕夕的地方他绝对退避三舍,以免被她纠缠上。 得到金夕夕示意后,准备好节目的惊鸿娘子换了一身飘逸羽衣来到屏风后面,见盛云奕满头冷汗,吓了一跳,询问道:“先生,你无事吧?还能奏琴吗?要不要换个人替你?” 盛云奕松了口气,笑着对她摇头:“没事,不必。” 台下琴声起,台上惊鸿舞起,完美的音律和舞蹈融合在一起,吸引了姑娘们的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