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德七年(960年),后周诸将发动陈桥兵变,拥立赵匡胤为帝,建立宋朝,定都东京开封府(河南开封),改元建隆。后通过杯酒释兵权,将兵权与财政权集中于中央,避免了中晚唐藩镇割据的乱象。但也导致宋朝与辽国、西夏、金国的战争中失利。靖康元年(1126年)发生靖康之难,次年被金国灭亡。
北宋疆域东北以今海河、河北霸州、山西雁门关为界;西北以陕西横山、甘肃东部、青海湟水为界;西南以岷山、大渡河为界。宋神宗时通过熙河开边收复河湟,宋徽宗时期于青海北部置陇右都护府,并重金赎回幽云七州。
宋朝政治体制大体沿袭唐朝,采用分化事权方式,宰相职位由多人担任,还实行官衔与实际职务分离的官吏任用制度,这些对维护国家统一,起了重要的作用,也造成了积贫积弱的局面。
有人认为北宋是天朝古代历史经济文化最繁荣的时代,儒学得到复兴,科技发展突飞猛进,政治也较开明,经济文化繁荣。咸平三年(1000年)GDP为265.5亿美元,占据世界比重的22.7%,人均GDP为450美元,超过当时西欧的400美元。北宋时期,因推广占城稻,人口从太平兴国五年(980年)的3710万迅速增至宣和六年(1124年)的12600万。
北宋时期对外关系在唐朝的基础进一步发展,在东亚同朝鲜和日本关系交流密切,在东南亚同yue南和印尼也加强了联系,同时还影响到了西亚和非洲。
中央制度
北宋政治家﹑诗人,寇准。宋朝的政治体制大体沿袭唐朝的政治制度,但宰相不再由三省长官担任,而是另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宰相。又增设参知政事为副相,通称执政,与宰相合称宰执。宋朝的相权大幅萎缩,仅负责行政职能。中书门下与枢密院合称二府,掌文武大权。又设盐铁、户部、度支三司,主管财政大权,号称计省。这样三司、宰执、枢密使三权互相制衡,因此削弱了相权,加强了皇权。宋朝还在御史台之外增设谏院和置谏官,这些都是监察机构,负责弹劾等事宜。经过这番改革,而皇帝便可以总揽大权。
北宋政府采用分化事权的方式,将宰相职位由多人担任,同时还设置了枢密使、参知政事、三司使,来分割宰相的军、政、财权,使皇帝掌握的权力超过了历朝历代。
宋朝还实行官衔与实际职务分离的官吏任用制度,即官、职、差遣制度。官即官名,如尚书,侍郎之类,只是一种虚衔,作为叙级、定薪俸之用;职亦称贴职,是授予一部分文官的荣誉衔,并无实际职掌,如学士、直阁之类;差遣才是官员所担任的实际职务,故亦称职事官,枢密使、三司使等,属于此类。一般官员则在所担任的职务之前,冠以判、知、权、管勾、提举等字眼,如判寺事、知州、提举常平等,以示差遣。这样做的目的也是为了中央集权。
北宋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对解决中唐、五代以来藩镇跋扈的局面,对维护国家统一,起了重要的作用,在客观也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但是,这些措施虽然解决了中央与地方藩镇的矛盾,却种下了积贫积弱的祸根。
赋税制度
宋代的农材赋役制度,大致延续唐末的两税法,但增加了丁税。而差役则甚为繁重造成人民负担,因此王安石变法时有免役法的推行。
北宋的田税规定,向土地所有者按亩征税,每年夏秋各征收一次(沿袭唐朝的两税法)。北方各地大致每亩中等土地可收获一石,须纳官税一斗。江南各地由于产量较高,每亩须纳税三斗。唐代的两税法是按资财多少征税的,而宋代则是按土地面积定额征税的。秋税,是在秋熟后按亩征收粮食;夏税,是以收钱为主,或者折纳绸、绢、绵、布。
按亩征税是征税的基本标准,但是在实际征收时,还有所谓支移、折变的计算,从而提高了实际征税的税额。支移就是在征收秋税时,要求农民运至指定地点交纳,如果农民不愿随长途运输之劳,就要多交一笔支移,也就是脚力钱。折变就是在征收夏税时,钱物辗转折变,也提高了实际交税额。
官田招佃农耕种,由政府收取地租,称为公田之赋。但官田本身无人交纳秋夏二税,往往又把二税加到佃农头,加重地租数量,即所谓重复取税。
北宋的身丁税规定,男子20岁为丁,60岁为老。凡是20岁至60岁的男丁,都要交纳身丁税,交钱或交绢,与两税同时交纳。
北宋承袭五代十国的苛捐杂税,以类合并,统称之为杂变。其中名目繁多,如农器税、牛革税、蚕盐税、鞋钱等,即所谓随其所出,变而输之。杂交也必须随同两税输的。
和籴是官府强制收纳民间粮米;和买是官府强制收购民间布抽。在实行和籴与和买之初,是按土地多少,分别派定强制征购的数量,并付给一引起价款,到后来,则都是官不给钱而白取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