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恪尊对自己要求很高,说若想混迹于世,必修得一身保命本事。故而才日夜不停,比旁人还要更勤奋三分。”
他一时无话,半晌道,“真是个傻子”
“不得无礼!”
“是。”
他努力了好些时日,可偏偏那人就是一句话都不和他说,每日的生活也是枯燥得很。
不是习兵书经典便是练武艺兵剑。
小小年纪,这日子被他过得竟半分滋味都没有。
他可不和他一样。
努力了一阵无果之后,便不再去寻他的晦气。
他愿意同那些无趣的东西作伴便同那些无趣的东西作伴罢,谁管他!
不过偶然因为觉得他可怜,他去集市上闲逛时也能带回一二零碎玩意给他。
虽然大多都被人家退了回来。
但他可和那小子不一样,他是个极大方的人。
故而偶尔还送一送。
虽然,可能是他吃剩的。
盛和村虽然是个小地方,爹爹也嘱咐了不让他多出去走动。
可他生来就是个闲不下来的。
盛和村周遭有一个小县城。
县城中可比这个小村子里要热闹得多,长街喧闹,新鲜玩意儿也更多些。
还是如同往日拿了些碎银出来玩乐,街上行人不算少,叫卖之声不绝于耳。
他在一个摊上瞧中一只狼毫毛笔。
想起那个叫恪尊所用的笔都已经十分老旧了,早就该换一只了。
如今摊上这个便不错,他若是给他带回去,他定然不会再对他冷脸相待了吧?
可这手刚伸到一半,却被一只玉骨扇子打了下来。
“小兄弟,不好意思,是我先瞧上了这支笔。”
来者是个白衣小公子,脸上娘里娘气地涂着脂粉,长得倒漂亮,看这一身打扮,应是北方那边的,不知为何会周游到此处。
不过管他是不是本地人,这笔搁在这里又没写他的名字,如何便是他瞧上的?
“我也瞧上了。”撂下这么一句,他又要伸出手去拿。
却听那带着几分阴柔的声音在他身后响起来,“你既也是要拿着这笔送人,为何不能送我?”
手顿了一顿,他神色怪异地回过身,“你怎么知道?”
只见那白衣公子摇摇手中玉骨扇子,笑道,“我何事都知晓。”
“有病,”骂了一句,他嫌弃道,“我要送的那个人,可没你这么娘气。”
白衣小公子脸色一变,“你说谁娘气呢?”
“就说你呢,如何?”已经拿上了那笔交了银子,他不欲再和他牵扯,吐了吐舌头转身便走。
穆七急了,声音亦跋扈了些,“你站住,我说是我先瞧上的,你谁给你的胆子,竟然不让我?”
“我凭什么要让你?”
穆七自幼从蜜罐中长大,全家都宠着他这个老幺,从没有人敢这样忤逆他的话,当下便动了怒,“你若是敢走,我便能让你没命回去。”
“我看你还是去瞧瞧脑子”话音未落,却见两个抱臂侍从围在他身前,他挑了挑眉,“不是吧,来真的?你们这么大人,欺负我这么小的孩子,也好意思?”
事实证明,他们好意思。
被那为首的一把推在地上,对着他腹部便是一脚。
他吃痛蜷缩起身子,接下来脸上又挨了一拳。
击打如同雨点一般落下来,让人躲不开,抱着头躲避的时候,他心中想起来,那人说于这世间要有保命的本事,后知后觉地深以为然。
可惜他从来就不是什么习武的料子,力气又比不过这两位,只有挨打的份。
也不知撑了多久,眼前都有些发昏,那个跋扈的小公子终于解了恨,淡道,“停手吧,别真把人打死了。”
“是,公子,这笔您还要吗?”
嫌弃地瞥了那笔一眼,穆七皱眉道,“不要了,都沾上血了。回吧。”
“是。”
他在地上痛得不行,但手里还仅仅攥着那笔。
好容易保下这战利品,不能连这个也忘了。
觉着自己身上这模样实在是丢人,他下到潜陵江将身上的血迹都洗干净了才回到家去。
好在爹爹出去做活了,没瞧见他这幅狼狈样子。
那人还在读书。
把笔扔在他桌上,他昂了昂下巴,“给你的。”
顾昭翻页的手顿了顿,将笔拾起来,微皱眉,“为何有血?”
“路上捡的。”没打算和他多说,他转了身欲回自己屋子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