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十四章 你看到一个聋哑的老妇(1 / 2)我在冥国当大仙首页

自从五年前燕郊大型填埋场被到任的镇长改革后,现在谁要敢在冒烟山明目张胆这么搞,那就是不给各个区域老大面子。

至于下场?

跑得快,

远走他乡还能捡条狗命,

这要是跑慢了....

去年也是这几天,陈浩他们这些混混被召集起来。

亲眼见着一个和他们差不多的混子被人剥了皮,像是平时烫火锅的牛蛙,所有的肌肉都暴露在外,活生生的被埋进盐坑里。

那场面.....

让他到现在都不想吃牛蛙!

可要他放下匕首去救人?

他倒是想!

可这传出去了以后道的人怎么看他?

没胆杀人的混混还有前途吗?

那些老大还能看得他吗?

他们要的是那种敢杀人,又守规矩的手下。

这两个条件但凡少了一个,都不行!

眼下陈浩的困境就是他只能选一个。

杀人,还是守规矩?

但如果这会儿小亮晕过去了,那陈浩就可以救人。

因为这个时候就可以说不是他陈浩不敢杀,而是不屑于杀一个没有反抗能力的人。

这个名声传出去,可比人见人怕要好多了!

人见人怕只能被人视为一条谁都敢咬的疯狗,不想招惹,也不想结交,这类人如果没有什么天大的机遇,当个小头目就算到顶了。

疯狗嘛~

永远都只能当狗!

可如果是一个讲道义的人,那别人都会敬他三分薄面。

稍微打拼个几年,再能得到贵人们的欣赏,就能摇到一杆子手下成为老大。

当年吴老大被镇长看中成了燕郊镇南十大帮会中的鹰犬帮老大。

要知道燕郊镇南足有六万多人,平摊下来每个帮会就相当于分了六千人的管理权。

老大就是这里的天,这里的“父母官”!

陈浩曾经也做过那样的白日梦,只是他不觉得自己有这样的运气。

目前摆在面前的就只有两条路,要么现在就带小亮求医,说不定还有救。

只要不死,最多陪点钱。

算是倒霉。

当然,以后也别指望道的人看得起你。

如果人在路死了,那也说得过去。

只要家属不追究最多就是被吊打一顿,即使追究了也就是打断一条腿。

这是十大帮派的规矩。

不过凡事都有漏洞可寻。

至少陈浩就从那些老人嘴里听说过,几十年前有个狠人为了不让家属追究,居然把人家十几口都砍了。

然后故意在送医院的路“耽搁了”,可人算不如天算,最后全家人还剩一个小萝卜头被抢救回来了。

结果自然是被打断了腿。

这个故事不知是真是假,但在燕郊镇传得很广。

这也是小亮一开始让丫头带着施珍珠跑的原因,他怕的就是黄毛也是那样的人。

反正只要家里还有一个人在,老大们就不会草草了事。

至少都要打断腿,成为废人。

要不燕郊镇怎么那多瘸子?

不过这还没完。

从此以后别说在道混了,就是进冒烟山捡垃圾都不行!

没有一个废品站会收瘸子的东西。

这是燕郊镇的规矩。

人废了,又不能捡垃圾过活,这对于没有一技之长的燕郊镇南人来说,除了乞讨就是死路一条。

这也是陈浩绝对不愿意的!

第二条,那就是立马跑路。

只要不在燕郊镇附近的道混,也没人会管你。

毕竟,燕郊镇警局干员们不把他们这些镇南人当人也不是一天两天了。

是真正的民不举,官不究。

当然,有个前提.....那就是能逃得出追杀。

陈浩扭头看了看四周,发现除了自家的三位兄弟投来担忧的目光,剩下的人群中全都是幸灾乐祸的眼神。

特别是之前和他们打赌的那伙混混,更是一个个摩拳擦掌,跃跃欲试!

就等他逃!

人死了,四个小时内能跑多远算多远,跑得了是你的本事!

一旦被抓住,就只有被剥皮活埋的下场。

而抓到他的这些人,就能得到老大们的奖励和青睐。

这也是规矩。

冒烟山的规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