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十七章 法规(2 / 2)某天才的科技帝国首页

很多网友看过后,发出了惊叹。

“我算是发现了,极致无论推出什么东西,不颠覆一下会死。”

“这极致太牛了吧,每样产品都这么黑科技,干脆改名叫黑科技公司得了。”

“极致——掌握核心黑科技。”

“无人驾驶是真的吗?怎么感觉这么科幻呢?”

“怎么这么突然推出无人驾驶,安全不?”

“再也不用考驾照了,真是太好了。”

“是哦,不用考照了。”

“楼上想屁吃,好像目前为止,国家也没公布什么无人驾驶交规吧,无人驾驶汽车能不能上路还不知道呢。”

“啊,也是啊,我查了一下,确实没有无人驾驶的交规,怎么办?”

北京交通运输部,第十次论证会议。

“这还有什么好讨论的?极致的汽车无人驾驶技术这么完美了,就因为我们的政策不能上市?这不是拖后腿吗?”一位官员有点不耐烦道。

“怎么就没什么好讨论的了?出事你负责吗?”坐在他对面的一位官员反驳道。

“你就是不想担责,那你做什么公务员?做什么百姓的父母官?”

“你……”

“好了,你们有什么好争吵的?”一位在上位的官员,打断了他们,“刘主任说得不错,我们的法律法规确实不能落后于科技的发展,既然极致汽车证明了自己,我们也要跟上才是。”

“陈部长说得对,我们确实应该出台法规了,这样吧,既然大家都担心极致汽车会出现交通事故,那么我们这样好了,给极致汽车发个试运营的牌照,以深圳作为试点,运营一段时间,没有问题的话,我们再扩大到整个广东,及至全国。”

“这个好,我同意。”

“我也同意。”

“我也同意。”

全部人举手表示同意。

那位陈部长满意地笑了下,道:“那就好,那现在我们来讨论一个责任认定的问题,出现交通事故,是车主责任,还是汽车公司的责任?”

“无人驾驶,出现事故责任当然在汽车厂商身上,车主都没有碰到车不是?

“我觉得分两种情况,极致汽车的S1有两种驾驶模式,一种是无人驾驶模式,一种是人接管模式,如果是无人驾驶模式情况下出现事故,责任在汽车公司,如果是人接管模式,那就按我们以前的道路交通法规执行就行了。”

“对,还是李主任考虑得周到。”

“我同意李主任的说法。”

“我也同意李主任的说法,不过还有一个问题,没有摄像头的话,怎么确定是无人驾驶还是有人驾驶?”

会议室里陷入了沉默。

对啊,怎么确定是无人驾驶还是有人驾驶呢。

这时,一个负责过极致汽车测试的主管道:“其实这个不用担心,极致的汽车很智能的,无论是无人驾驶还是有人驾驶,它的车载系统都有记录。”

“有记录的啊,那就没问题了。”

“有记录不早说。”

其他与会者纷纷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