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故地重游(1 / 1)人间妖事首页

百花岛的海湾没有港口,没有船只往来,漂泊海外荒芜颓废。之前,妖精被岛主花百解管教甚严,不得随意出港,偶尔出去,全靠法术和游泳。这次百花岛除了几个体衰有病和无欲无求的妖精外几乎全岛出动。群游或者群飞过海似乎不太妥当,于是扎了舢板,划到最近的零丁岛,再由零丁岛坐船,前往澄江。  惶恐滩不再,伶仃洋已逝,千古风流,尽都作古。海上客轮,早不需一帆风顺,逆流而上,马达的动力绰绰有余。毕竟是内海,海风鼓动,并没有惊涛骇浪,日出日落都已是寻常。站在船头,有一种纵身一跃,鱼龙入海的冲动,天宽地阔,都不如人心博大。  花夫人的长裙在海风种飘扬,长发让他想起大海深处的海藻。当年的蜥蜴精,现在的龙先生,一跃入海,不见踪影。    客轮靠岸,乘客下船,龙先生才湿哒哒的从海里钻出来,趁人不备混进人群。花夫人东张西望看见了,只得从行李里拽出一条毛巾,挤过人群,将毛巾给他围上,骂道,“死人,你去哪里了?还以为你又跑了。我跟你说,这次出来,你一定要偷到答案,最好能杀了马道远,到时候我们回百花岛做大王。你要是不能做到,我可就不跟你了。我可是要做大王的夫人的。”  傻龙从用毛巾擦着脸上的海水,眼睛左顾右盼,也不知听懂没有。  这里似曾相识,他知道自己来过澄江,记忆里有一切,澄江的高楼,澄江的马路,澄江的江水,澄江空气中尾气混合着花草的味道,澄江一中的校园,唯独忘记了来到澄江的理由。花夫人的话他一句也没有听见。    众妖下榻平安旅社。平安旅社,足够破旧因而众妖的钱也是足够了。众妖却道,“哇好舒服,好讲究的旅社啊。”不错,比起住山洞还是强一些的。  傻龙和花夫人住在一起,众妖没有意见,众妖并没有贞洁观念,但还是有一个妖不太满意。这是一只信天翁。信天翁认为信天翁的出身不能证明自己的高贵,于是对别人说自己是一只大鹏鸟,信天翁作为妖精从来不学习人类的研究出来的学问,但是却爱听故事,他听说大鹏鸟是佛祖的舅舅,于是非常得意,干脆给自己取名叫金大鹏,意为自己就是那只佛祖也要让步的金翅大鹏鸟。  金大鹏一直生活在百花岛,去的最远的地方就是零丁岛了,那是他还很小的时候,花百解让他去零丁岛给花夫人买首饰。这是他第一次远行,澄江车水马龙,他并不因为自己来自偏避的地方而自卑,因为他是一只金翅大鹏鸟,他的高贵,岂是这些凡人可以比较的。杀马道远,做百花岛主,还要娶花夫人,这是他的此番目的。  可是花夫人和一个来历不明的男人亲亲我我,大有扶他做岛主的意思,这个很令金大鹏气愤。他很正直,他决定暂时不杀死这个来历不明的男人,而是先杀死马道远。他赢得光明正大,那时候不愁花夫人不跟自己。这个女人他从她还只是一只小老虎时就看着她,如今她出落得风姿卓越妩媚动人,她的心性他清楚的很,谁是岛主,她肯定就跟谁。    入住平安旅社后,妖们开始各自行事了。妖们认为没有头领的日子很逍遥。没有头领的日子也不多了,头领还是要的,趁着没有的时候赶紧乐一乐。很多妖是来玩的,争头领要有资历和能力,一心要当岛主的只有那么几个妖精而已。    夜静星阑,傻龙起身,推门而去。若是前身,他一定推开窗户,现出原形,巨大得蜥蜴在楼顶穿行,那是多么的爽快。如今只好走门,原型那巨大的龙身好不好把房子都挤塌了,而且,作为一条龙,在陆地上显出原形实在是太干燥,太不舒服了。于是只好步行。冬风凛凛,午夜的澄江依旧繁喧。有人在广场上弹奏孤独的夜曲,有人在黑暗处行窃归来,有情人行走在路灯下,嫌澄江的街道都太短,有无处投奔的过客背着背包落魄流浪。傻龙就像这样的落魄的人,他似乎全无目的,更无归处。  他来到了圭峰山。圭峰山山脉萋萋,忘忧泉泉眼淙淙,烟雾缭绕,水声泠泠,一切恍如昨日,只可惜故人已故,难再对手。雾霭中恍然有几个人影,犹有话语声,莫不是石心若在?旧约未了?  傻龙并未靠近,只是定住心神,极目就可以清楚看到了。此处的别墅群已经停工许久,颓垣断瓦好不凄凉。瓦砾堆中,一个极为俊美的年轻男子,梳一头马尾,身姿挺拔,眉目中颇有让人敬畏的威仪,和他对面的人一袭黄袍,神色傲然不屑,正是黄袍老妖。黄袍老妖身后,瓦砾堆里,树木草丛下,乃至泉水中,影影绰绰,探头探脑的,都是白骨小妖。嶙嶙峋峋的白骨在月下泛着青光,鬼火在瓦砾荒草中闪烁。而那美男子身后不远有一个戴着帽子的少年,□□消瘦,压低帽沿,手握一把大菜刀。一条大黑狗竖着脖子站在另一个少年的身后,鬃毛都直立着。  傻龙再凝心神,就听见了他们的对话。原来那美男子想要占用这块地盖,盖什么?医院?傻龙对这些不感兴趣,他听见白骨老妖说,“我并不是这里的主人,这里的主人是一条龙,只有他说可以才可以,我说了不算数。”  那美男子说,那就让那条龙出来。  这几个都是人,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他们为什么有这么大的自信出来和妖说话?傻龙拨开杂乱的草木,走了过来,边走边说道,“我在这里。”  白骨老妖也吃了一惊,说他他就来了,莫不是真的成了神仙。  天上似乎在下雨。  雨水极细,点点滴滴,似有似无。下到头上,如朦胧的雾霭,仔细看草叶上,仿佛沾了露珠。  于濂看了看来人,他全无特别之处,并没有龙的气势。于濂说,“我不会打扰你们在这里的隐修,我会给你们修一座自己的院落。或者你们有什么要求,我也可以答应的。”  傻龙道,“我并不在乎你想干什么。”说着将手缓缓抬起,他的手抬起的瞬间,大黑狗已经如离弦之箭一样跃了起来,傻龙感到了那大黑狗和那带狗少年身体的关联,也感到了那血腥与恐怖的怨念,他们原来不是普通人。傻龙将手转向他们,文可笃和大黑狗被包围在了一团白雾之中,白雾瞬间化作绳索,将一人一狗绑在了一棵大树上。  阿龙的砍骨刀还没有出手,也被白雾捆住。这里没有战争,高下立判。  于濂大为惊骇,将手中的一样东西挥到空中,漫天细雨立刻稠密起来,变成了银针般簌簌飘落。各处的白骨小妖开始嗷嗷嚎叫起来,纷纷栽倒在地上,白骨老妖惊诧的看看天空,犹豫了一下施起法术,遮起了一块幕布,连傻龙一起遮在了幕布之下。  傻龙并没有阻止于濂抛洒那东西,他想看看那到底是什么。这雨原来并非雨,而是这人洒下来的药。之前那细小的雨雾并没有引起白骨们的注意,傻龙也并未注意,以为只是雨,这雨却暗中消磨了妖精的功力,这也许就是这人敢来的原因。但是傻龙并不在乎这些。  傻龙一挥手将头上的幕布打散,法力相撞,白骨老妖无法抵挡,后退一步跌坐在地上,白骨老妖道,“这药水厉害,还是遮一遮的好。”  傻龙道,“我最讨厌遮遮掩掩的东西。”说着一伸手举起于濂。傻龙本想把他抛出去,至于扔到哪里也无所谓,反正一把摔死就算了,可是触手间,他感到手中的灵魂是个女人。  作为一个死了肉身的妖精,傻龙固执的认为,只要自己元神未灭内丹依旧自己就没有死,他固执的认为,自己是一只蜥蜴精。虽然别人叫他龙,他也不去反驳,那只是因为他不在乎别人叫他什么。他停住手,他不打算杀一个女人。  他将于濂放下也用白雾化绳捆住,然后看看天色已经微白,朝白骨老妖说,“我走了,他们几个你随便处置。盖不盖医院随你的便。”说罢头也不回的走了。留下白骨老妖在细雨中喊,“这雨,你帮我止住一下可否?”  还好,细雨下到天亮就停了,还好,傻龙的绳子够结实,一直捆着这几个人。白骨老妖故作无恙的站在几个人面前,做威风凛凛状,其实功力确实被细雨影响了不少,他心里清楚,如果傻龙没有及时出现,这里的局势并不会如此明朗。  这就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了,于濂想,然而危机的形势下他并不能多想了。白骨老妖哈哈大笑,让所有人没有想到的是,他说,“我同意你们在这里盖医院,我要医院里的所有尸体,那些尸体都要成为我的白骨小妖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