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顿清晰的记得,每次他回答这个问题的时候,康斯坦丁的神情似乎并不会改变多少。
“那为什么我们不能离开这里呢”后来诺顿才知道,康斯坦丁犹豫的是这个,“我们可以去找一个满是龙类的世界啊,那样不是很快乐吗,哥哥也就不用每天都忧心忡忡的。”
“康斯坦丁,你要明白,我们是高傲的龙族,这个世界曾经的统治者,人类只是我们圈养的家禽,我们不可能就这样眼睁睁的将我们的家园拱手让人。”
诺顿说,“再说了,世界之大,哪里还有我们容身之地?人类的繁衍速度是在太快了,世界上满是他们的踪迹,再无一片净土,我们走的再远,都只是流离失所的浪人。我们现在虽然还没有完全的恢复力量,但是我们终有一日会君临天下的,到时候龙族的战旗将会插满世界的所有角落,伟大的炼金文明终会复苏。上次带给这个世界光明的是黑色皇帝尼德霍格,那么我诺顿就要做中兴龙族文明的灰色皇帝,诺顿之名将会比尼德霍格更加令人感到恐惧!”
每次诺顿和康斯坦丁说出自己的理想的时候,后者都会投来仰慕的目光,卖力的拍掌。在康斯坦丁的眼里,自家哥哥才是这个世界的最强者,什么黑色皇帝、白色皇帝的,都只配给自家哥哥提鞋。
最失意的时候,诺顿也不是没有想过“吃”掉康斯坦丁。
毕竟这样他就可以不需要经过任何的等待,直接的恢复到巅峰,到那个时候,黑白王皆未再临世间,他青铜与火之王诺顿将会成为世间最强大的存在。
再强大的混血种在他面前,捏起来也不会比捏死一只挣扎的蚂蚁来的麻烦。
但诺顿最后还是犹豫了,没有人为自己鼓掌的巅峰不是他所期待的。
如果说登上世界之王宝座的代价是成为孤家寡人,忍受永恒的孤独,那么诺顿宁可这辈子都只做个平凡的普通人,在这件小小的青铜屋子里陪伴自己的弟弟。
至少,这个世界上还有人能够真正的明白他的感受。
无论是人还是龙,终究都是害怕孤独的生物啊。
但现在这一切都已然化作了浮云,康斯坦丁死了,他的弟弟死了!
无论他愿不愿意,他都必须忍受孤独了,这个世界上再也不会有人在他夸夸其谈的时候,满怀敬仰的给他鼓掌了。
他的世界里面只剩下仇恨!
不惜一切代价的仇恨!
诺顿知道,路鸣泽这么杀死康斯坦丁的目的就是为了激怒他,让他失去理智。
因为君主级别的龙类是无法彻底杀死的,只要他们还存在活在去的希望,哪怕是暴躁如诺顿也会选择隐忍,先铸就骨殖瓶,给自己留个后路之后再去战斗。
但是现在路鸣泽扼杀了他最后的希望,他在这个世间唯一的羁绊。就像是在你面前生生的将一朵盛开的娇艳花朵,死死的捏成碎片,还丢在地上跺了几脚。
如果这都能隐忍的话,那龙王的尊严就是一个笑话,在这个世界上,总会有那么几件事情远远比生命还要重要。
“如你所愿,不死不休!”诺顿的眼中满是恨意,随即巨大的怒吼从嘴中喷涌而出,“参孙!吾以王之名,唤尔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