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末扫了一眼周围熙攘的人群中夹杂的几个头戴红抹额的壮汉,挑挑眉毛:“人家都拖家带口的来助威,你这要是孤身一人,岂不是太单薄。” 夫子瞥了沈末一眼,甩了甩肩膀,沉声吼了两声,道:“真当你是天上司武的神官了,此番说的好似我傍着你的光一样。” 沈末撅撅嘴,故作心寒道:“二哥您怎么就不能盼人家点好呢?” 夫子忽然咧嘴嗤笑,一双被风雨打磨了四个月,早已经脱胎换骨的大手抚上沈末的肩膀,轻拍了两下,道:“你且在下边给我好生呆着,待我上去打过,赢了彩头,今个咱哥仨好好吃喝一顿。” 沈末挑着嘴角,俊秀的眸子弯成了小月牙:“二哥既撂下了话,那今晚我若狮子大开口,可别又满街追着我乱跑便好。” 话音刚落,只见一排训练有素,身披银色盔甲的队伍,脚步起落有致的朝那个简陋的敞篷走去,领头的是一个身姿爽利的玄衣女子,其腰间配着一把黑色长剑,通身威慑气儿十足。 瞧她去的方向,在场围观的人也能猜出个七八分,这人应该就是这次的主考官——秦岚了。 一时间众人皆是不约而同觑向考官席,虽说素日里这秦岚也住在京城,但是几乎没在市井中露过面,也不似其他的大家闺秀,时不时的办个什么饮宴,招一众世家姑娘前来集会,经常混个眼缘的。这秦岚整日都是杵在她那西山大营,操练禁军,虽是声名远播,却是鲜见其人。 沈末顺着众人的目光瞧去,这秦岚就好似背后长了眼睛一样,刹那间便穿过黑压压的人群与沈末四目相对,吓得沈初惊魂未定,霎时便低下了头。 夫子踮着脚扒着沈末的肩膀瞄了一眼秦岚,咋舌道:“你小子眼光不赖啊,竟瞧上了这般漂亮又英气非凡的姑娘。” 这话茬留的甚是尴尬,沈末一时语塞,不知如何去接,只能干笑着打哈哈。 考官席上的秦岚眼睛依旧睨着沈末的方向,秀丽的眉毛轻挑,侧身对一旁的随从道:“将今年的考生花名册拿与我,顺道通知管事儿的林教头,改一下上场流程。” 继而跟随之而来的李岑咬了几句耳朵之后,翘着二郎腿,双手抱臂,悠闲的坐在考官席中央,时不时眺一眼跟人群中插了一根小红旗一样显眼的沈末,脸上笑意不断。 李岑解下随身佩刀,端着茶碗抿了一口,看着一边邪笑的秦岚,疑道:“统领今日可是有什么喜事?” 秦岚闻声侧头,淡淡道:“军中有令,少打听闲杂之事,况且,我笑两声还不行了?” 自打凤凰山剿匪之事过后,秦岚对李岑张口闭口都是揶揄,更是一个不顺眼就厉声呵斥。 说罢,继续死盯着沈末,笑眯眯的眼睛半刻都舍不得眨。 秦岚可不是吃饱了没事干,专拿虐人当乐子。 当时若不是李岑连个商量都不打就赶走了前来大营借兵的沈初,也不会让其孤身犯险,更不会一觉醒来成了个喜好男色,扭捏造作之人。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这边,沈末的头插在蜂窝一般的人群中四处扭动,跟百度搜索后台程序一样,检索能够匹配得上夫子的对手。 前来参选之人不乏乡野村夫,都是仗着自己做活练就的能耐,舞刀弄棒上都是个二五眼,不足为惧。 不过这个中也不乏正儿八经武道出身之人,单凭这眼神就能瞧得出来。 但凡扎过马步,跟过师父的,招式未出,架子先到,动辄之间那眉宇便凌厉逼人。不管眼睛大小,朝你一瞪,便是脊背一凉,威压毕现;而那些不曾练武之人,纵使一双眼睛生的再好,到了刀剑面前,混沌的很,瞧不出任何清癯之气。 沈末这一番瞧下来,心中明了了□□成,别看这报名的有百十号人,但真能称得上对手的并不多,也就那么两个。 其一是西南方向浑身肌肉的大汉,瞧那身上瓷实的大肉块,再加上长得不好还要故作一脸张牙舞爪的表情来增添自己魅力的银盆大脸,乍一看好似四处觅食的神兽饕餮,左右不是个什么好角色。 另一个则是长得人模狗样的,上的了台面。一袭宝蓝色直踞,腰间挂着一支十分精致的碧玉萧,一对眉眼有那么三分俊俏,单看他眼底的戏谑,还有那持剑的架势,此人定是不简单。 沈末双手负在身后,提着一侧肩膀顶了顶夫子:“我方才瞧过了,你今日最不济也会是个前五,无需紧张。” 夫子嫌弃的瞪了沈末一眼:“你又不是个仙儿,还没开场,便能看出成败了?嘴上真是少个把门的。” 沈末刚想说话,就听到一声矫揉造作不止,恶心扭捏有余的男声穿破人墙朝他而来。 “这不是那位俊俏公子嘛,果真与沈某缘分匪浅!” 沈末闻声,头皮一阵发麻,浑身掉的鸡皮疙瘩扫成堆都够植树造林了。 回头定睛一看,妈耶!咋又是那个挨千刀的沈初嘞? 只见沈初捏着兰花指,三步一扭,五步一曳,别有一番分花拂柳之姿,惹得众人瞠目围看。 果真,沈初这个女装大佬走哪儿都是焦点,谁要是祖坟上边没贴符,倒了八辈子霉跟他沾上边,那就是焦点中的焦点,保不定次日就被编成小曲儿各家传唱了。 尤其是男子…… 原本沈末心里还琢磨,到底是哪个苦命的男人被能被红极一时的尚书公子这般风情万种的叫喊,可不曾想,这个苦命的娃儿正是他自己。 沈末瞧着已经近在咫尺的沈初,吓得屁滚尿流,赶忙扯过夫子挡在自己面前,翻过夫子的肩膀,朝沈初无奈觍笑道:“沈公子言重了,咱俩不熟。” 夫子阴晴不定的脸上露出几分作呕的厌恶,眉毛不自觉的抽搐几下,咬紧牙关,从齿缝中悠悠的挤出几个字:“我倒不知,你与这断袖公子还有一腿。” 沈末心想,这下完了,自己之前披着沈初这副皮囊的时候与夫子可是结下不小的梁子,素日里在家,夫子闲来无事把这破事拎出来说道说道,足以见得他对自己当时所作所为的不满,如今这沈初又这般作妖,他这怕不是要连坐。 沈末连忙辩解:“您可折煞我了,苍天可鉴,我和他真没什么。” 沈初一愣:“公子这是哪的话,前几个月您还帮我夺回了钱袋,这一回生,二回熟,如今再见也算是朋友,岂能如此生疏?” 沈末哭丧着脸,他这是造了哪门子孽,惹上这么风骚自来熟的一个主儿。都几个月了,咋还记得这么清,都不怕占大脑内存吗? 夫子侧头甩开沈末搭在自己肩上的爪子,抖抖衣裳,一脸傲气的朝沈初道:“我们是贫苦人家,不敢跟您这样的世家公子高攀,朋友之情更不敢有。” 沈末瞅着夫子那一脸桀骜不驯的样子,心道:就冲您这昂的能戳死人的下巴,哪里是不敢高攀,摆明了就是老子瞧不上你,哪凉快滚哪去。 沈末在一旁附和着捣蒜似得点头。 沈初虽矮了沈末一截,但这个子也是冲天高,站在人群中也是一眼就瞧得见。 秦岚刚搁下那卷选拔名单,一抬头就瞧见人群顶上飘着一朵大白花,登时一拍桌子,喝道:“给老娘把沈初那个犊子给我逮过来!” 瞧见主子生气,一边的侍卫也是不敢懈怠,麻溜的把沈初架到了考官席上。 秦岚瞅着沈初头上那朵大白花,冷飕飕笑道:“沈公子这喜好果真独特,出趟门还顶着这一头白花,知道的说您别树一帜,不知道的还以为您家里办白事呢!” 沈初白了秦岚一眼,揉着被侍卫抓疼的手臂,娇嗔道:“你这般粗糙的女人自是不懂什么叫美,教出来的手下也跟你无差,同是这般不懂得怜香惜玉。” 原本站在一边面色严肃的侍卫霎时噗噗噗的接连笑出声来。 秦岚冷峻的扫了一眼沈初背后的侍卫,摆了摆手,示意他们各回其职。 秦岚:“你又去招惹那位公子了?” 沈初冷哼一声:“是又如何?” 秦岚一手支着头,阴阳怪气道:“老娘瞧上的男人,你也敢抢,莫不是想早点来碗孟婆汤尝尝鲜?” 沈初闻言,霎时目瞪口呆。 莫说沈初,就连一边看戏的李岑也是嘴巴张的险些脱臼。 秦岚这话也并非一时口快,胡诌而来,此事还得从一个月前碰到的那个小道士说起。 俗话说得好,十个算命九个骗,况且还是个脸都没长开的毛头小子 。 京城的长街之上,一个十五六岁模样,眉目俊朗的少年松松垮垮的披着一身破破烂烂,满是油腥的黄袍道服 ,手里举着一杆算命幡,沿街扯着一口异常流利的行话: “时逢春回日,百花正及时。走过路过千万不要错过,不要998,不要99.8,只要9.98,算好命格喜还家。” 算命的老头见过不少,如此大的娃娃还是第一次见。 算命的行话也不稀罕,但这种充斥着998字眼的怪话也是前所未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