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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宵带着宗肆来到了海城的贫民区,两个人刚踏入贫民区,就吸引了大批目光。别说两人的气质打扮了,光是海立大的校服就足够让这里的‘贫民’吃惊的。
从巷口一路往下,不少手上环着纹身的混混都靠在路边,或是抽烟或是打牌或是玩闹。查丙家旁边有个滑冰场,门口聚集的混混更是不少。见着叶宵和宗肆两个‘少爷’,当即就跟见着了大肥羊一样,双眼一放光就招呼着同伴凑了上去。
十来个年轻小伙子就叶宵和宗肆围了起来,叶宵眉毛一挑,只觉今日运气不错,英雄救美的戏码有人送上门来了!
“哟,两个少爷居然跑到我们这来了?看看,啧,这衣服、这鞋子、还有这——”带头的是黄毛,说话阴阳怪气地,一边说着还想伸手去拨宗肆的头发。
宗肆没动,叶宵直接就把他手腕给抓住了,“别动我老婆。”
说完,狠狠一甩,就把黄毛给甩飞了,跟个皮球一样,在空中形成了一道抛物线飞出了人群,嗙叽一声摔在了滑冰场的门口。然后,就没了声响了。死,是没死成,毕竟今天叶宵心情好。
“你、你这小子有两下啊?!”这时,跳出来个矮子昂着头对叶宵说,“我们对男的没兴趣,就想跟两位少爷要点零花钱。这个,给不给的,也、也无所谓!要不,你们俩玩你们的,我们……就不打扰了?”
还没说完呢,矮子转身就跑,其余十来个小子也跟着跑了。
留在原地的叶宵有点不高兴了,这完全就没有按照他的剧本来嘛。他撇过头看向门口还站着的几个,那几个见着叶宵人高马大,气势逼人的样儿就知道不是好惹的主,众人脖子一缩,就撒腿跑了。
叶宵捏了捏拳头,咔哧咔哧响了两声,然后他右手一抬,刚还昏迷不醒的黄毛突然发出了唔唔的声音。然后人就跟提线木偶似得动作古怪得从地上站了起来。他双眼瞪得都要脱框了,脸上全是惊骇,如同被人提着往前走,但他本人却似百般不乐意的。只见他顺拐着,一步步来到了叶宵和宗肆面前,张开嘴,咔咔地,说道:“我不管你是谁,今天,你遇着我,就要跪下喊爸爸!”
一边说着,黄毛那眯眯眼跟着流出了「晶莹」的泪水。
他怕,他怕死了!他这是遇着了什么人啊?呜呜呜……他想跑!妈妈呀,救救我吧!
可黄毛复杂的心理活动,没人懂。叶宵对于他的台词表现很满意,当即就抱紧宗肆的肩膀,特爷们地回了句,“你不要动我老婆,你和我动手!”
黄毛心里大哭:我这手还能动?刚如此想,他的拳头就对着比他高了一个头的叶宵飞过去了。黄毛大惊:我操!见鬼了!
叶宵脑子里想了N多种故事走向,就在他准备来个不慎中招,宗肆心疼,他因为得到了爱情的力量奋起的时候,一只清秀无比的手接住了黄毛的拳头。叶宵盯着那只手,盯得眉毛越拧越深,最后咕噜一句:“你敢碰老婆?!”
话毕,叶宵抬起一脚再次将黄毛给踢飞了!
被踢飞的黄毛……冤啊!
叶宵扯过宗肆的手放在自己的手里,来回地揉了好一会儿,后又觉得不满意,直接就伸舌头去舔。
这一舔,宗肆立马就把自己的手给收回来了,他冷冷地扫了他一眼,说:“有趣吗?”
叶宵嘴角勾得大大的,“很有趣呐,阿肆你不觉得吗?”
宗肆回:“不觉得。”
“可是没关系,我觉得有趣啊!这种事只有一个人感到有趣也很好啊,我先开始,然后你也会觉得有趣的,相信我~”叶宵眨眼,讨好着说道。
宗肆冷哼一声,“像个白痴一样见识你的英雄救美?有趣吗?”
叶宵挠头,“啊~那个呀,谈恋爱不就是这样吗?装聋作哑是最基本的,明明没有趣,但因为是喜欢的人就会觉得有趣得不行,这才是谈恋爱嘛!”
“装聋作哑?”宗肆嗤笑,“可是我并不喜欢你。”
“所以你现在才会觉得无趣啊~”叶宵回答得理所当然,“阿肆,当你开始懂得配合我的时候,就代表你已经爱上我了!”
“如果是这种白痴的游戏,我想,这辈子都不会有这种可能。”宗肆说完抬脚往前走。
“可是,阿肆,”叶宵伸手拽住了他的胳膊,将人给扯来面向自己,“你已经站在了这里,站在了我的面前。”
这里是海城的贫民区,如果没有叶宵,宗肆这辈子都不会踏入这个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