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宁一直认为自己的父母是爱自己的,自己并不是被父母遗弃的。
原因有二。
第一、他是男孩,在那个年代,一个男孩对于一个家庭来说,还是蛮受重视的,更别提遗弃了。
第二、孙宁身体很健康,并没有什么先天疾病或遗传疾病,那个年代,不像现在,养个孩子的成本还是很低的,一般只要吃饱就行,衣服破点旧点也没人笑话,毕竟大家都这样。在孤儿院中孩子,像孙宁这种四肢健全智力正常的孩子,也只是少数。
孙宁仿佛看见,美好的未来就在眼前,孙宁整个人的心气也变了。
“什么人心复杂,什么波澜坎坷,全都给我见鬼去吧。”孙宁怒吼发泄着。
“看来是真的走了!其实这样也不错。”孙宁看着,仿佛永远不知疲惫的地下河,喃喃念道。
孙宁没有直接走,而是又回到了得到不动神王经的地方。
思虑再三,他还是决定把这里的一切给隐瞒下来。
不过石台上的这块神秘骨头,由于是和不动神王经放在一起的,应该是一件不错的东西,而且他也有一种感觉,他总感觉这块神秘骨头,对他以后的发展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所以他决定带走这块神秘骨头。
当孙宁摸到这块神秘骨头后他才发现,这块骨头并不是他想象的那样,是涂染了某种粉红色涂料。
这块骨头给孙宁的感觉很像,很像牛羊肉摊上刚剔完肉的那种古头,也就是鲜骨头。
要不是孙宁在这里待了不少的时日,他甚至都怀疑,是不是有人每天过来更换骨头。
孙宁敢百分百肯定,这块骨头就是他刚来时的那块骨头。
没有这么点记忆力,孙宁也不配是能考上中华第一学府的人了。
至于为什么会这样,孙宁一点也不奇怪,毕竟像不动神王经那么离谱的东西都存在了,在存在一个有生命力神秘骨头,这也没什么不好接受得了。
对,就是有生命的骨头。
人的骨头在脱离人体后,也不是直接死亡的。
如果及时找到,还是有很大可能重新接回去的。
像这种手术,全世界范围内,每年都有很多很多。
只是普通的骨头离开人体后,会很快的发生坏死现象。
这块神秘骨头给孙宁的感觉,仿佛无论过去多久,它都不会出现坏死现象,永远都像刚刚脱离本体的样子。
由此孙宁猜测,这个骨头的主人,绝对是一个了不得的生物。
只是一块残骨,即是无源之水,亦是无根浮萍,就这样,居然还能做到不枯不朽,岂是一句逆天了得。
“要用它为原材料做成基因进化药剂!服用了此药剂的人岂不要逆天!”孙宁脑中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即使没有那么强大也没关系,最起码可以用来掩饰,自己突然暴涨的实力。”孙宁已经开始为自己的将来考虑了。
孙宁试着拿起了这块神秘骨头,他只觉手中一沉,这块骨头非常的坠手,他感觉这块骨头,比起同等体积金铁来只重不轻。
“如果是以前的自己,还真够呛能带走你。”
“看来你我之间,却是是缘分不浅。”
孙宁带着这块神秘骨头,充满着无限幻想的离开这里。
只是他无论也想不到,这块骨头在不久的将来,会要了他的小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