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诺从小便是出了名的乖乖女,在长辈的精心安排呵护备至下一点一点的成长着,唯一的一次执拗和悖逆就是自己从哥伦比亚大学毕业回国后铁了心要进娱乐圈。
当时不仅是在程家,在四大家族乃至整个名流圈里都引起了轰动,其实富家子弟进娱乐圈不算很稀奇的事情,但对一向走正统路线的程家简直是逆天的行径,程诺也是程家股份的持有者,虽然没有到正式进家族企业的年龄,但一切都是迟早的事儿。而四大家族的利益又都交织在一起,牵一发而动全身,因此当时的自己真正是群起而攻之。
程信第一次动起了要对程诺实施家法的念头,却是在全家人的求情下顺坡放了她一马,答应程诺在她三十岁之前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但三十岁之后必须回归家族企业。
程远拿宝贝女儿没办法,只得想法子为她铺路,便找到了自己的忘年故交沐之轩。
第一次见面,沐之轩就给了程诺一个下马威。程远吩咐女儿行拜师礼时,程诺不太乐意,随口说了句:“爸,我进娱乐圈只是为了唱歌,并不想干别的。”
一句话便让程远顿时脸色挂不住了,尴尬的看了眼好友。
沐之轩虽然是娱乐圈举足轻重的人物,但最大的建树还是在表演上,女儿摆明不想认这个师父。
沐之轩倒是不计较她的轻狂,乐津津地说:“你若是只是想要唱歌倒真没必要非进这个圈子,让你爸给你买下个,唱到声带坏掉都没人管你,多好啊。”
程诺有些生气,说道:“那当然不一样,我渴望在更大的舞台上唱歌,把我的歌声分享给每个人听,娱乐圈的舞台够大、够多,所以我才想进这个圈子,并不是想要成为什么万众瞩目的明星,也不在意红不红。”
沐之轩轻轻一笑:“说的倒是很好听,但我告诉你,如果你不够红,不够万众瞩目,你的歌即使唱了也没人听你信吗。”
程诺撇撇嘴,沐之轩继续说道:“跟你说一个活生生的例子。我是话剧演员出身,从未接受过正式音乐的训练,早些年在红的发紫的时候,公司趁势为我录制了一张专辑,说实话我真没觉得自己唱的有多好听,就是瞎唱,交任务,结果专辑出乎意料的大卖,几天就卖出十多万张。
和我同公司一刚出道的小歌手,著名的音乐学院毕业,经过残酷的比赛层层筛选夺下了冠军,歌唱的自然比我好听的多,结果公司为他打造的第一张专辑你猜卖了多少?”
程诺不说话,心想肯定比你的少很多喽。沐之轩缓缓揭晓答案:“不到一千张。”
惨烈的结果还是令程诺有些不能接受,为什么?
“是不是想问为什么,就是他没有我够红,原因就是这么简单。”沐之轩看了程远一眼,转过头去继续对程诺说:“年轻人,娱乐圈是一个被放大的社会,那里优胜劣汰,竞争的激烈远比你想象中的残酷,多少后辈踩着前辈的尸体爬到食物链的顶端,你以为这很容易吗?而你,如果只抱着要好好唱歌的心态进这个圈子,我敢保证不到半年你就完全没有戏唱了,因为你不能一直给观众新鲜感,观众就会对你审美疲劳,进而残忍的抛弃你。
而且只有你够红,你才有话语权,你才能够去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会唱歌有什么了不起啊,有本事你给我弄出个影、视、歌、舞四栖来,你行吗?”
一番话出来,说的程诺哑口无言。
“回去好好想想吧,拜师也不急在一时,你不想委委屈屈地拜师,我还不想糊里糊涂地收徒呢。如果还想只走歌手这条路,那就另寻良师吧,因为在这方面我确实教不了你什么,免得误人子弟。
程远,该说的话我今天可都说尽了,你也得想好,如果让她进这个圈子就势必要走的很艰难,起码比在程氏企业难多了。我下午还有个访问,就先走了。”利利索索地说完,便甩袖走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