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洹和余烨原计划在望雪过完清明,就和黄暮去东陵呆几天。出趟远门不容易,两人关系好,都到了望雪也不差半天的车程,怎么都得去认认门。盛洹的同学王子已经先回了东陵,还准备盛洹过去后开个同学会。
余烨原想着离清明还有一周时间,这一周忠叔总能探清马家的消息,她也就能大着胆子带着盛洹去东陵。偏忠叔还没有出手就遇袭了,她现在要是带着盛洹去东陵肯定会被盯上。
她并不希望忠叔站在明面上跟马家的人起冲突,沾了龙气的人家总归太显眼,她就算道法高深也不愿意与此方世界本有的天道起冲突。
不过僵尸……天道莫不是逢劫闪了眼,怎么会挑僵尸呢?她这不是物种歧视,只是单纯不喜欢长得丑的生物。
既然得拖一阵子再去东陵,她就得想个办法。
隔了一天,她便因为水土不服病倒了。
出诊的医生也说了,她这个病很常见,一般北方人来南方住都会有点不适应,尤其是望雪区,面包树的“芬芳”不是谁都受得了的。
现在药品珍贵,余烨这样的病也用不着多好的药,多吃点本地的面包果就能好。盛洹知道余烨吃不下那些,还是请医生开了一点药。
“好点了吗?”盛洹摸了一下她的额头问。
余烨按着他的手,本来她也没有发烧,摸额头也试不出什么来。
“没什么大事,就是有点头疼,你的手凉凉的,放着正舒服。”
“那我一直放着。”
余烨一直以来都是活力十足,就连冬天最冷的时候,她都衣着单薄出门,那时盛洹还在心下感概女人对美丽的执着。这样强悍的余烨却因为陪他来扫墓病了,他越想心里越不安。
他知道有许多人妒忌他寻了一个堪称完美的未婚妻,别人认为他不够好,他却从来没有这样的烦恼。这都什么年代了,怎么还有人想着两人相爱还得有个相配的前提,这又不是可以计算的事。
他觉得自己跟余烨性格挺合得来,余烨喜欢华衣美食并不是出于虚荣或者炫耀,就只是喜欢。骨子里她是一个静得下来的人,他常常看她一看书就是一整天。
许多人会觉得他无趣,也许她一开始也这么觉得,但不管多有趣的人相处时间久了在另一半眼中都会渐渐变得无趣。爱会减退,对方的一些优点最终会不再突出,好像世间千千万万人都有同样的优点。可是对方仍然会是特别的一个,不是因为她擅长什么,而是两人相处时,她的位置无人可以替代。
盛洹不愿意主动去想她会出什么事,哪怕她现在只是水土不服脸色差了些,他心里也忧心难安,恨不能替她受这样的苦。
看出盛洹想为她做点什么,余烨贴心地主动提供了选择。
“你读书给我听吧。”
余烨摇了摇他的手,因为生病显得越发大的眼睛灼灼看着他。
“好。”
这种时候不管余烨提什么要求,盛洹都会答应,不就是读书,上学的时候也不是没有读过。他特意从阅读器里选了一本诗集,开始给余烨念。
盛洹的声音略微有些低沉,但凡他念的时候带点感情,别人就能脑补很多,但是他没有。
余烨感觉阅读器本身自带的有声功能都比盛洹读得声情并茂。不过他这样的读法有一个好处,非常的助眠,余烨本来只是躺着装病,没一会儿就被他的读书声哄睡着了。
见她睡着了,盛洹也就没有再念,他就这么不错眼地盯着,把已经睡着的余烨都盯得醒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