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不经意间发现自己浑身染血,手指甲里满满的都是干涸的血浆。
抬眸看了看大叔,他也不比我好多少,满脸满手都是血污。
我突然想起了那个在上海穿着干净白衬衫,流转于高级写字楼,却身无寸土安身立命的职场小白领,冷不丁地问了一句,“大叔,我的样子可怕吗?”
大叔怔了怔,看着我的目光变得无比深邃,沉吟了片刻,徐徐说道:“我能说实话吗?”
我点了点头。
“可怕,怎么会不可怕?”顿了顿,他又说:“你说说,一个有血有肉的人,现在拿着工具砍杀自己同类的尸体,而且完全不用担心后果,那能不可怕吗?”
我突然觉得我的心里什么东西突然破碎了,想要伸手去抓,却捞了一个空。
“这种环境,逼得人无法用人的尊严活下去,逼得我们跟野兽无异,但我们千万不能忘了,我们是人,更要始终记得我们是人。”
大叔的一席话,让我茅塞顿开。
对啊,虽然我们不能以人的尊严活下去,但我们应该时刻记得自己是人,区别于禽兽的万物之灵。
倘若忘了这一点,我们早晚会沦落成一种只为生存,无所不用其极的野兽。
接下来的时光,出奇的安静。
当时的阴天娃娃是明日奈操刀主要部分,虽然我记得全部过程,但真正地让我做起来,那种来自灵魂深处的负罪感,就会油然而生,甚至影响我的情绪。
大叔阅历丰富,察言观色的本事更是我等望尘莫及,他很早就注意到我的异常,好几次欲言又止,却又叹息一声罢了。
“韩煜,要不穿头的时候,我来吧?”我的整个身体发着抖,视线里全是一片血红,这一次,大叔终于还是开口了。
“不用!”我摇了摇头,抡起斧子又砍下一具尸体的脑袋,鲜血淋漓,溅落在我的脸上,我却一点儿感觉都没有。
“韩煜,你再这样下去,会精神崩溃的,还是我来吧?”
“都说了,我不用,聋了吗?听不见我说话啊?”
我天!我竟然吼他了?!可是我的心里根本就不想吼他啊?!
“韩煜,停下来,你已经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了。”
说话间,我本想砍掉这具尸体的腿,不想怎么错了位,斧头落到了他的腹腔处,登时,肠子和里物都流出来了,一股未消化干净的恶臭扑鼻而来,我一个恶心就呕吐起来。
下意识用手去捂嘴,只闻到一股子浓厚的血腥味。
恶心更甚,伴随而来的是整个身体的“作呕反应”,我忙起身扶着一根木桩继续呕吐,一番翻江倒海之后,感觉手上黏黏的,转眸一看,发现自己手里抓着的是颗腐烂到一半,尸油滚滚的人头。
这是之前的阴天娃娃,我们还没有完全地拆下来。
当时那种感觉,真是比五万只羊驼在心里呼啸而过还要酸爽,我崩溃般地仰天长啸着,双腿一软跪在了地上,拼了命地撕扯着自己的头发,感觉自己陷入了无边的黑暗世界。
“啪”耳边一声脆响。
“啪”另一个耳边又一声脆响。
毫无留手地两巴掌,我只觉嘴里一股腥甜,下意识地吐出了两口血沫。
“清醒了吗?”大叔喘着粗气,蹲在了我的身边,许久才慢慢平静了下来。
“知道为什么医学院总有些人会发疯吗?”
我木讷地摇了摇头。
“不是他们心理脆弱,是因为你让一个从小到大生活在安宁祥和,充满阳光的环境中的人,去接触一些血腥阴暗的东西,长久下去,如果他的潜意识的自主意识没有觉醒,那就会相安无事,大多数人都会这种情况。”
“但有些情绪敏感的人,会在这个过程中诱导出自己潜意识里面的自主意识,就像你刚才这样,你会突然开始以上帝视角审视自己,这也是许多人格分裂症的诱发因素起起来了”
“咦?怎么不说了?”我正听得入神,大叔的声音突然戛然而止,“什么起来了?”
“身身后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