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 21 章(1 / 1)薄情首页

顾颀给他打电话,让他下去一趟,说是公公有事情要跟他谈。他临下去之前,说:“去床上睡。”  或许是因为上午九点就从家出发,赶到高铁站,又坐了几个小时的车都北京,折腾了将近一天,我有些累了。躺下之后,沾着枕头,没多大会,就进入了沉沉的梦乡。  他回来的时候,尽管小心翼翼的,我还是醒了。只是不想被他发现,就依旧闭着眼,装作睡着的样子。他躺下时,床的另一边似乎沉了下去。我下意识的又往床的边沿靠了靠,只不过是想要离他远一点而已。  其实,上一次在这儿住的时候,已经跟他有过一次同眠的经历。睡前的时候,我紧紧的靠着床的边际,以至于翻个身,可能就会掉下去。可是醒来的时候呢,发现自己俨然已经睡到了床的中间,反而把他挤到了床的边沿,且一条腿搭在他的身上。  之前,在我生日的时候,林汐送给我一个人把高的泰迪熊,后来我每晚都会抱着睡。那晚,应该是习惯性的把他当做那只熊了吧。以至于醒来睁开眼,看到那样的情况,瞬间清醒,且从床上下来,脸红的跟什么似的。好歹,他一副什么都没发生的样子,倒是缓解了我内心的尴尬。  今晚,我生怕再发生,上次那样的囧事,愈发的往床边沿靠了靠。  他似乎知道我是醒着的,说:“妈说,让我明天抽出时间,带你出去吃顿饭,补过个生日。”嗓音清冷似这雨时夜晚的温度,无一丝起伏和波澜。  我知道自己不能再装睡下去了,说:“不用了,我在家的时候,我爸妈和小麦已经给我过了。”若是他真的想要做这件事情,何必打着婆婆的幌子呢?  很久,他都没做声。我不知道他是什么意思。也不敢回过头看他。只是觉得那氛围僵硬的要命。  或许是因为窗子并未关上的缘故,那疏一阵密一阵的雨声,愈发衬托的这个世界莫名的寂静。  他说:“你是属狗的吗……转过来,看看被你咬的地方。”  我嘴里嘟囔着,“我是属兔子的。”说着还是转过身来,慢慢的靠近他,和着那清幽的灯光,看被我咬的他的手腕,红色的印记已经渐渐的消弭了,根本没有他说的那么严重。  他的唇角微微勾起,藏了一抹坏笑。把我圈在怀里,在我耳边低声说:“我今儿晚上要吃兔子。”  我只觉得,自己的脸颊上,瞬间染了红晕。想要躲,他却是瞬间覆身上来。我不知道自己是否应该推开他,终究害怕扫他的兴,闭着眼,任他在我的脖颈,落下轻重不一的吻。  在这样的事情上,他再轻车熟路不过了。相反,跟他相比,我就像是案板上的鱼肉,任人宰割。  又或者说,此时此刻,也让人觉得,他精于谋断,商人本性尽显。逮着一个东西,绝不会痛快的吃掉,极尽玩弄之能事,直到手里的东西,苟延残喘的只剩下几口气了,才会把你解决了。  结束之后,只觉得骨头架都散了,翻身都懒得了,背对着他,被他揽在怀里,沉沉的睡着。  一夜,都是淅淅沥沥的声音,不知道是真的雨下了一夜,还是自己的梦境。  他起床的时候,我瞥了一眼墙上的钟表,也才五点十分。翻了身,又睡着了。甚至还做了梦,梦到去爬华山,在倾斜七十度角的路段,我攀着锁链,不敢上去,也不敢下来,吓得尖叫。然后醒来。看到他好整以暇的坐在床边,看着我,说:“我去公司了,一会下去的时候,我跟妈说,让你多睡一会。”  我没有吱声。这是在他爸妈这里,他去公司了,我又怎么能多睡一会呢。没得被人说矫情。  或许外面的雨,已经停了吧。偶尔能听到树叶间的鸟儿,清脆的叫声。  “你知道这附近哪儿有药店吗?”我犹豫再三,还是决定问出这样的话。我相信他和我一样,都不想有什么麻烦的事情。我们之间,就像是那句古话说的:“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如临深渊。”一不小心,面临的可能就是,彻底的破裂。  我是背对着他,说的。看不到他脸上的表情,只是,等了很久,才等到他的话,“哪能那么轻易就怀上……不过,以后,我会做措施的。”  我心里想着,我们之间,也不过如此吧。  那天,顾意家的小月亮,可能因为夜里着凉了,有些发烧。婆婆吃完早饭,就赶过去帮着照顾了。  我倒是得了闲,坐了几站地的公交车,从北海北站下来,穿过一条小的胡同,再往左一拐,到了恭王府。  那个曾经是和珅住宅的王府公园,并不像颐和园或是圆明园那样的大,却有它自己的精致之处。或许是因为刚下过雨的缘故,这里人少的很。一路走进去,到了湖水旁的亭子里,坐在栏杆上,看着湖中央的荷花,亭亭玉立的开着,让人不觉想起周邦彦的那几句词:“叶上初阳干宿雨,水面清圆,一一风荷举。”当真是美丽极了。  湖边的树木被雨润湿了整夜,愈发显得浓密而又清幽。天上的云,时而是黑色的,时而是灰色的,变幻多端,却是再也没有雨滴落下来。远处的亭台楼阁,隐匿在假山之后,若隐若现。别有一番情致。  听说这个园子,有一万个福。大概是的吧。  我喜欢这样的地方,在那儿不声不响的,看山,看水,偶尔撕点面包的碎屑,喂喂鱼,在那儿消磨一个上午,也不觉得什么。  李堇可能是看到我发的朋友圈,知道我在恭王府里。发私信给我:“我也在恭王府附近,中午一起吃饭?”  我正是有些在那儿坐久了,肚子饿的咕咕叫呢,回他:“好啊。”  他在恭王府门口等我。好久未见,他似乎不若原来那般瘦了,穿一件灰色的翻领Polo衫,配牛仔裤,脚上是一双英伦风布洛克式的男鞋,站在那儿,落落的。  那天,即使到了中午,游玩的人,也并不多。  我跟着他,一直走到南锣鼓巷附近。拐弯,绕进一条小胡同,那里有一家小的餐馆,虽然小,里面的装饰却是洁净而又别致。我们去了二楼,在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下。李堇点了十五串烤串,几罐啤酒,又点了一些家常菜,我们在那儿边吃边聊。  我本来就是话特别少的人,跟他在一起,一点也不觉得不说话是一种罪过,或者说因为不说话而让氛围变的尴尬。  我想,李堇就是一块做学问的料,也是做大学老师的料。他说话时,给人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简直自在极了。  他给我讲的多是,导师最近又申请了哪些课题。他在查阅跟论文相关的资料时遇到了哪些趣事。还有学校餐厅里那些让人听起来就流口水的饭菜。当然聊的更多的,还是《诗经》、古诗十九首、李白……  直到下午三、四点的时候,才从那儿出来。为了消消食,顺便逛了逛南锣鼓巷。  路过一家店铺,里面卖的大多是招财猫的东西。我挑了一串粉白色的手链,戴在手腕上,试试好不好看。  店铺的导购小姑娘,笑起来特别的甜,说:“姐,你戴这个真的很好看,跟你的衣服很配,不信可以问一下你男朋友。”  那天,出来的时候,我穿一件时下很流行的白色荷叶边露肩连衣裙,配一双红色平底系带凉鞋。背的包,也是红色的。因着瘦,从镜子里瞧去,这简单的搭配,却也不难看。至于手串和我的衣服相配,大抵是小姑娘为了附和我,才这么说的吧。  我犹豫了一下,还是跟她解释道:“他是我朋友”。然后又转过脸,笑着问李堇,“好看吗?”  李堇说:“好看。”  那手链一点都不贵,198块钱。我当然是要自己付钱,不过李堇说:“就当是我送你的生日礼物吧。”我要是再推辞,似乎有些矫情了就。心里只是埋怨小麦,被他一条极其张扬朋友圈,弄的大家都知道我的生日了。  五点多的时候,开始往回走。他送我到公交站牌,看着我坐上公交车,他才去到六号线南锣鼓巷站坐地铁回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