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夏日,顾家别墅。
顾笙悠闲的躺在豪华客厅的沙发上,手拿叉子,叉着西瓜一块块的往嘴里送。
林姚姝顶着精致的妆容,从外面回来,一看到顾笙就来气。
把昂贵的手包往旁边一甩,就对顾笙说:“吃,吃吃,就知道吃,都多大了,也不知道出去找个男朋友,你想要一辈子老死在家里啊。”
顾笙懒懒的抬眼看了看,明明四五十却保养的像个三十多岁的美妇人,开口道:“妈妈,你不是出去参加王阿姨儿子的婚宴了吗?怎么像是出去吃枪药了似的,回来就朝我开枪。”
林姚姝哼了一声,用手拍开顾笙交叠在沙发上的腿坐下说:“我看小宋也不错,我已经安排好了,明天你就去他的公司上班,和他培养培养感情,争取早点摆脱你单身狗的身份。”
顾笙惊的一下子做起来,手中的叉子都落了地:“妈,你别乱点鸳鸯谱了。”
顾笙感觉自己头都要大了,她和宋少星是从小长到大的好兄弟,拜把子还差不多,做夫妻,死都下不了手。
林姚姝这次不知道是在婚宴上被什么人刺激的,还是什么原因,非逼着顾笙去盛文上班,实际就是让顾笙去和宋少星多接触,培养感情。
盛文集团是华国百年大企业,曾经一度要破产,三年前被人神秘人收购了,又在宋少星的带领下,不仅起死回升,还用了短短的时间,发展称为整个华国的商业巨头。
估计也是这个原因,林姚姝是看上了宋少星做自己的女婿。
林姚姝这次是真的铁了心的。
顾笙要是不答应,她就要给顾笙安排相亲,随便找个男人嫁了,好的坏的无所谓,只要是雄性就行。
林姚姝发了狠,说顾笙天天在家当米虫,不工作,不结婚,连个男朋友也不谈,把自己的老脸都丢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