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七百八十一章 紫麒麟的传说(2 / 2)我的1995小农庄首页

哪怕是给了钱,雇了人。

也只是简单的每天喂狗,和打扫卫生而已。

想让这些狗,养的个个膘肥体壮,精神抖擞,同时又性格亲人,那是做白日梦。

“啊?开始卖狗了?

不是我说,富贵,这狗能赚钱吗?

你做生意那么厉害,有饭店开着,有方便面长日进斗金,有必要养这么多狗吗?

你看这些大狗,吃得多拉得多,每天打扫卫生也不行,味道太大了。

还得操心这个那个,多麻烦啊。”

钟文带陈凌走到深处的时候,已经早有准备的戴上了两层棉布口罩。

养大型狗的都知道,这些狗,尿骚味比屎臭味要重的多。

而且长期在一个地方养狗,这个尿骚味是长时间难以散掉的。

如果是这种大型的狗场的话,那就更别说了。

那种味道,比垃圾场还要酸爽。

“刚开始不是为赚钱,现在说到底也不是真的为赚钱,还是我俩喜欢养狗的缘故。”

陈凌笑了笑,他和山猫那种培育中华优良犬种的想法,说出来普通人是不理解的。

眼睛扫视了一圈,整个狗场四面大概占地一亩多,紧挨着围墙的地方,建了很多铁丝网的加砖墙小屋。

像是养猪的猪舍一样。

但是里面是互通的。

因为里面的围墙不高,大型狗是可以跳过去的。

加上是单纯的泥土地,陈凌走到笼门跟前的时候,发现里面有很多大狗刨出来的坑洞。

那些坑洞有的是狗被关时间久了,自己挖洞发泄的,有的是藏食物用的。

也有的是把自己的狗崽子藏在了里面。

陈凌看了一圈,只觉得脑子也跟着乱哄哄的。

还是那句话。

不能指望一群不喜欢狗的人,能把狗养好到什么程度。

雇人,也只是日常喂狗和打扫卫生。

要不然陈凌和山猫也不会想到雇那些斗狗的人过来管理。

“嘬嘬嘬!”

陈凌走到笼门前面,勾勾手指头,对着那些狗叫道。

“汪汪汪!”

“汪汪汪!”

刚听到‘嘬嘬嘬’的召唤声,狗场的狗瞬间叫成了一片。

狗和狼在这方面区别不大。

只要一个开始叫,剩下的就都跟着叫。

一百多条狗汪汪大叫,那叫一个震耳欲聋。

钟文看到这阵势脸色都白了。

拉着陈凌就要往外走。

他也是怕这些狗的,可以说是又抵触又害怕,这么多大狗,发起风来能把人吃了。

他向来不敢在这里过多逗留。

“没事的,别怕,文哥你有事可以先走。”

陈凌就让他先走。

“什么叫我先走,这是什么话,你看这些狗叫得多凶,多危险啊!咱们先出去,等它们不叫了再说!”钟文急切道。

给这些狗喂食的时候,他们很温驯,但由于生了小狗,这个时期,有陌生人在场,它们很容易发疯的。

这个山猫前两年就跟他当故事讲过,他也是了解的。

陈凌却摆摆手,自己蹲下来,继续‘嘬嘬嘬’的叫狗。

奇怪的是,他这一蹲下,距离最近的几条狗,先是一愣,而后立马俯首帖耳的,肉眼可见的变得温顺起来,哼哼唧唧的摇着尾巴上前来。

隔着铁笼子,伸出舌头就要舔他的手。

前面的这几条大狗变乖之后,后面那些狗也跟着不叫了,就趴在笼子跟前,看着陈凌,摇着尾巴,跟着哼哼唧唧起来。

“我哩个乖乖,这是怎么回事?”

钟文惊讶道:“人家都说是你狗王,会驯兽驯老虎,你这也没驯啊,嘬嘬嘬的一叫就行了??”

“哪里啊,是它们还认识我,记得我而已。”

陈凌看钟文疑惑,也没解释什么,观察了一番里面的大狗和小狗,看清楚了它们的具体状态,心里也有数了。

就跟着钟文往外边走。

狗的记忆力不错,比猫要强太多了,很多狗还会记恩。

尤其土狗,是表现最明显的。

而狗场这些狗,基本都是认识陈凌的。

原本的狗,被黑娃小金打服过,跟着陈凌不只一次出去的打过猎。

有几次还是跟着阿福阿寿出去小猎。

他们见了陈凌不乖才怪。

剩下的狗,也就是那些斗犬,那些狗是被陈凌和山猫救治回来的。

也记得陈凌。

所以认出来后,就都温顺起来了。

从狗场出来后,陈凌也没急着找人,而是找了个电话,给赵刚打了过去。

“怎么样富贵?山猫兄弟那些狗有能用的不?”

“不行,在狗场养坏了,每一个能当种犬的……还有,那些狗憋火太严重了,尿尿都是黄的,要不是狗场的母狗够多,那些公狗有狗配着,这些狗都得疯。

幸好我来得早,要是年后再过来办这事,那些狗肯定已经开始咬人了。”

陈凌提到这个也无奈,狗这东西要遛啊,狗场用笼子养狗那也是要常常放风的。

要不然肯定得心理疾病。

加上狗有领地意识,狗场的大型烈性犬还那么多,时间长了,肯定出事。

“唉,那你这趟过去还真是去对了,找时间把狗放出来溜达溜达吧。”

“是啊,打算今天晚上放出来呢,白天里人多。”

“……说到养狗,余启安兄弟有话跟你说,我让他跟你说话。”

赵刚把手机交给余启安,余启安的声音就传了过来:“富贵,村里来了一队鹞子客,是跟一个探险队一块来的,那探险队听鹞子客说起你的事,知道黑娃和小金的体型之后,想问问你知不知道紫麒麟这种古老的犬种?”

“紫麒麟?古老犬种?”

陈凌听得皱眉,“哪里来的探险队啊?麒麟还能跟狗扯上关系?”

“我也不知道啊,这探险队是国外回来的,说是找这种狗找了好多年了。”

余启安满不在乎:“不过交朋友嘛,他们说话挺有趣的,也很懂狗,看着不像是坏人啊。”

“……”

陈凌对余启安这种走到哪里都能交朋友的性格是服气的。

“他们闲的吧?哪有组织探险队专门找狗的?”

吐槽一句,心里也嘀咕:‘整得跟鬼吹灯似的,还紫麒麟呢,要是按照体型来找,直接去找坎高和北美灰狼多好。’

北美灰狼的体型,最大能到一百四五十斤,肩高一米。

坎高更是肩高一米以上的不在少数。

要是懂狗,并且是喜欢大型犬的人,应该是都了解的。

哪里还有必要搞什么探险队,专门针对性研究多少年呢?

“哦对了,还要补充一句的富贵,人家说了,这是以前流传在秦岭古老犬种,号称山神专属,是二郎神化身养的狗……”

“……”

越说越扯了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