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71章:计划,是用来打破的(2 / 2)文娱坑神首页

“我不喜欢畏首畏尾的人,因为我是一个年轻人,所以我更喜欢有活力一些的人。”

“我从来不怕我手下的人将目标定的太高,相比之下,我更怕他们失去目标。”

“余导演你好好想想吧,剩下的话,用不着我多说了。”

余超本来还想再说点什么,但看到吕昭一脸的认真,他就闭上了嘴。

“另外……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余导演从前也是有自己的团队的吧。”

“现在听说是解散了吧?”

“如果你能够把他们找回来,而且他们之中,要是也有人愿意来铜州这边工作的话,只要通过了我的入职测试,我就全盘接受。”

余超微微吃惊。

“吕董,您,您真的打算做动漫?”

……

三个月内拿出一个动漫项目的策划书。

这是吕昭一时兴起的想法,与他原本的计划不太相符。

第二过渡阶段,本就是蓄势的阶段,也是一切求稳的阶段。

可眼下,既然吸收了余超这位导演进来,吕昭就决定加快一下动漫部筹备建立的事情。

计划是死的,人是活的。

如果这部作品能够做的好的话,吕昭就正式组建星火动漫部。

如果质量不过关,那就再等等。

……

傍晚。

在公司忙了一天的吕昭,走进家门。

坐到了他的办公长桌面前。

在前不久刚刚置办的两台电脑旁边,又多了一台崭新的电脑。

而这台新买回来的电脑,则对应了吕昭的另一个新马甲——散人小说家,先秦

最近,他已经抄完了《冰与火之歌》的前三卷。

一直在犹豫,要将这部小说作品发布到什么地方……

星漫网如今才刚刚起步,吕昭总不可能为了一部小说作品,而再创建一个小说网站。

更何况,《冰与火之歌》是传统的严肃文学,并不适合在网络文学平台上发布。

受众根本就不一样。

在铜州,也没有任何一个合适的小说网站。

唯一的办法就是走传统文学的出版路线。

铜州的出版物实体书还是有一些市场的。

虽然大多主流的作品都是金州那边出来的,本土的原创实体书真的不多,但也不是完全没有。

卖不卖的出去,就是另一回事了。

另外……《冰与火之歌》本就非常适合出版。

而且,出版之后,改编的版权也是握在他这个作者手里的。

未来,他想要进行ip改编的话,也没有什么难度。

前两天,他已经将《冰与火之歌》前三卷送到了书检局去审核登记过了。

现在,他可以联系各家出版公司,洽谈出版的事宜了。

在铜州,想要出版实体书,有这样一个流程。

第一步是书检局审核登记,实名注册。

第一步完成后,这部作品的所有版权就生效了。

第二步,是发送给某家出版社,由对方进行审稿。

如果出版社觉得这个作品能赚钱,适合出版,会和作者签合同。

极少有人会选择直接买断,买断是一次利益,分成则是长期利益。

除非是对自己的作品特别没信心的人,才会走买断。

如果是初次合作的话,就没有保底的稿费了,只能走分成。

一般都是七三分成,出版社七成,作者三成。

毕竟,打广告做宣传,还有印刷成本这些,都是出版社来做的,作者拿三成净利润已经不少了。

但是,如果作者有粉丝基础,不需要做太多的宣传。

而且也不是第一次合作,那么拿出来的合作合同就会相对的优厚一些。

如果出版社觉得作品一般,商业价值不太高的话。

就会做两种选择。

要么就是买断作品。

给作者一次的利益,后续这本书的一切利益就和作者没关系了,所有版权都归到了出版社身上。

要么就是让作者自费出版。

承担一切广告运营费用,承担印刷费用,同时还要给成本费额外百分之十的酬劳。

自费出版的唯一好处就是可以拿九五的利润,只需分给出版社百分之五的渠道费。

吕昭这一次的想法就是……自费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