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凡笙讲述完他在未央星宫的所见所闻,末了,又问秦时月道:“你和小云到底是什么情况?”
秦时月轻轻叹气:“小云是我的学生,原本我看她可爱,没忍住逗了几下……前些日子,我给她提了分手。当时她哭了,但也没有纠缠不休。我以为这件事到此结束了,但今晚她却给我打电话,告诉我她在ktv里不小心被小混混缠上了,请我来帮忙。”
“所以你就义无反顾地去了?”
“毕竟是我的学生。就算不考虑之前的情谊,我也会去的。”
季凡笙不说话,只微笑看着他。
秦时月咳嗽一声,又道:“Lisa让我喝酒,她说只要干完一杯,就能离开。我心想就算是烈酒,酒劲上来也有十多分钟,足够我带小云离开这是非之地了。”
“但没想到,酒喝完,小云却不愿意走了。”
“而且没过两分钟,我就感觉头重脚轻。我虽意识到了不对,但脚下已如灌了铅一般,再也走不动了。”
季凡笙若有所思:“时月,你人生三十年,老成持重,应该不至于那么傻白甜,去喝陌生人递来的酒吧?但你却喝了,为什么?因为美人当前,你宁愿自己遭罪,也想逞英雄。”
“真不错,你还蛮深情的。”季凡笙点头赞道,“但可惜,你没料到小云用你的指纹打开了你的手机。虽然你很谨慎,哪怕一个人独居,每次聊完天也都会删除掉聊天记录……但毕竟雁过留痕,小云还是发现了你通讯录里的诸多心肝宝贝。”
“连你也要嘲讽我吗?”秦时月苦笑一声。
“我只是想提醒你,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如果继续欠情债,保不齐哪天你就真的栽了。”季凡笙说,“之前裴羽也给你添过麻烦,但你一直都坚定地支持我。这次我也投桃报李,不再追究这件事了,但你自己以后要多加小心。”
听到这里,秦时月终于展颜:“我果然没看走眼——之前裴羽花边新闻不断,但你从不跟他吵闹,那时我就知道,凡笙你是真的好!”
季凡笙:“……”
在这种情况下被夸赞,真的一点都不让人觉得开心。
“上次去了你家,这次你也来我家聚聚吧。”秦时月眼角弯弯,“我爸妈和哥哥都很想见见你。”
季凡笙答应下来。时间很晚了,他本打算回家睡觉,但在秦时月的热情挽留中,他最终选择留在医院过夜。
秦时月所在的是vip病房,卧室厨房卫生间一应俱全,装修豪华。卧室里除了病床,还有一张护工床。床上所有用品都是消过毒的,被子也软软蓬蓬的,很干净。
季凡笙简单洗漱了下,穿上未央星宫店长为他准备好的睡衣,在护工床上躺下。
几乎是一挨床,他就睡着了。
而秦时月因为身体还有些不适,没那么快入睡。他看了会儿天花板,又转过头看向季凡笙。
月光铺洒,季凡笙的睡颜看起来格外迷人。
过往,在秦时月的印象里,季凡笙长得很好看,但具体好看在哪里,他从来没去深究过。
他心肝宝贝太多了,根本顾不得走心。
对他来说,谈恋爱就像采花一样,采一朵扔一朵,初摘时所有花都是一样的水嫩靓丽,可处得久了,甭管男女,也都一样的无聊无趣、乏善可陈。
所有人都朝他索要忠贞不渝的爱情,得不到就哭哭啼啼歇斯底里。
可世上哪有那么多一心一意?
他早就疲惫了。
如今遇到季凡笙这么个不争不吵的情人,秦时月觉得自己时来运转,终于摘得了一朵与众不同、宜其室家的桃花。
他第一次认真打量起季凡笙。
季凡笙的眼睛很好看。扇形双眼皮,睁开时显得清冷而含蓄,闭上后却显得柔和而多情。
季凡笙的嘴唇也很美。花瓣唇,唇线清晰,色泽诱人,让人忍不住想吻上去,感受其柔软的触感。
秦时月喉结滚动,莫名觉得口干舌燥起来。
他目光一错不错地盯着季凡笙的嘴唇,像是受到了某种蛊惑一般,想要凑上前去一亲芳泽。
但突然间,一丝细微的声响从厨房传来。窸窸窣窣的,像是有老鼠。
秦时月动作一顿,侧耳倾听起来。
若这声音至此为止,他倒也不觉得害怕,但几秒过后,厨房竟然传来轻轻的拍击地板的声音。
虽然那声音极其微弱,但在万籁俱静的夜里,却显得无比清晰。
会是什么东西呢?秦时月凝神思考。突然间,他脸色一白,恍然意识到,那根本不是拍击地板声,而是脚步声!
那一瞬间,秦时月只觉得全身汗毛耸立,整个人都不好了。
关于医院,总是流传着各种恐怖故事。世界上最容易撞鬼的地方,就在此地。
旖旎念头全部消散,此时此刻,秦时月只觉得度秒如年。
脚步声由远及近,越来越响,秦时月艰难吞咽了一口吐沫,心底惶恐万分。
鬼故事里,但凡与鬼魂直视的,都是炮灰,死相极惨。
但装作没察觉到,就能躲过鬼魂的索命吗?
一秒、两秒、三秒……
“啪”的一声,秦时月打开床头的灯,抄起“阉人”用的小刀,迅速起身朝身后看去——
一个长发飘飘、身着白裙的女鬼就站在他床尾!
秦时月想求救,但这一刻却因极度的恐惧而失声了。
灯光照射下,那女鬼并没有如烟般消散,反而露出怨毒的眼神看向他,并提起她手中的菜刀,疯一般地朝秦时月砍去。
“啊!!!”
秦时月惨叫一声,把手中的小刀朝女鬼丢去。这一刻,他过往的翩翩风度一丝不剩,只有满身的狼狈。
他惊慌地晃醒刚刚入睡的季凡笙,一边朝女鬼扔枕头扔物件,一边把季凡笙拽进卫生间,然后死死锁住门。
女鬼愤怒地追在他们身后,发出恶毒的咆哮:“奸/夫/淫/妇,你们去死吧!”
“哐哐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