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雨的心思如此,成亲快三个月了,随着气色的好转,闫世松越来越顺眼,样貌已经开始显露出未病时俊逸的影子,能将他从鬼门关上拽回,这都全归功于自己的细心照料。但是,令她不满的是,闫世松从来没有对她表示出一丝丝怜爱之情。哪怕躺在同一张床上,他也是拒人千里的冷淡。
谷雨想,她定是在闫世松眼里毫无吸引可言,许是连个女人都算不上,不过就是个山林里粗鄙的野丫头,不值得他多看一眼。
这让谷雨心里隐隐有些不悦。大北山那边的人,即便是知道她是山妖,忌惮她,但是那些青年男子的目光还是会忍不住在她身上流连片刻。闫世松却从未有过,像是他生怕与自己会有什么瓜葛般,无论她怎么焐,也焐不暖闫世松那颗清冷的心。
但是,刘婉儿在闫世松眼里却不同,那是个温婉值得他怜惜疼爱的美好女子。他提起刘婉儿,尽是关切和维护,即便刘婉儿家人悔婚,闫世松对她也没有丝毫的怨恨。
谷雨觉得,倘若刘婉儿当下解除婚姻,从新来找闫世松,想必他也会不计前嫌,立刻应下。
这些便是谷雨心里的思绪,也是她总是想拿刘婉儿嗤笑闫世松的真正缘由。
哪怕闫世松曾经深情地望过她,或者当她是亲近的女子,抚摸下她的肌肤,她也不至于觉得自己被厌弃。
但是,闫世松从来没有过。
即便躺在一张床上,二人间依然距离十分遥远,谷雨时常不明白闫世松心里究竟在想些什么,甚是连他是喜是悲也摸不准。这个人,她看不透。
所以,她气闷:他根本瞧不上躺在身侧精心照料他的枕边人,却心仪嫁作他人妇的刘婉儿。
闫世松见谷雨不再言语,轻声说:“我没有厌弃你。”
闫世松的心思是,他不仅不厌弃谷雨,随着两人相处的时日增加,夜深人静之时,他越来越想去亲近这个热腾腾的枕边人。但是,他不能。自己身体的好转,不过是昙花一现。不知什么时候,又会陷入无望的深渊。
在他濒死之际,爹娘生生把谷雨从堂弟闫世达那里抢来冲喜,这个妖媚的充满了生机的妙龄女子,原本就不属于他。倘若自己能好好活着,尚有办法补偿她与堂弟世达。但是,自己姑且是阳光下的冰雪,即将消融,又能拿什么补偿他们?
不是自己的,莫要伸手。真到了九泉之下,见到伯父伯母,自己也不至于无颜面对。
待自己离世,谷雨也能清清爽爽地去嫁闫世达。
只是,两个人的静夜,实属难挨。身体虚弱,但是,心,还是颗年轻男子的心。他想,越来越想,哪怕单单是执子之手,温柔满怀的相拥而眠。
两个人,各有心思,却想到两处去。
如此这般,直到闫世达养好了伤,搬回东山老宅,谷雨从新睡回西卧房,闫世松和谷雨之间也没有丝毫的亲昵举止,连勾勾手指都未曾有过。
一月后,闫府二少爷闫世青成亲了。
娶的是杨氏母族亲戚家的大小姐王南夕,“明烛天南,花朝月夕”,单听名字,就是家族里的珍宝。王南夕论辈份应喊杨氏姑姑,是杨氏托了自己亲哥哥登门提亲,方才定下的富家女儿。
闫府给二少爷闫世青举办婚礼那天的排场,与大少爷闫世达成亲时差不许多,不相上下。但令人咂舌的是,新娘子王南夕带来的嫁妆就装了整整十辆马车。随嫁的还有一个贴身丫鬟,一个老妈子,和一个家丁。一并都被迎入了闫府西院内。
谷雨和闫世松也参加了宴席,闫世达也领着大黄狗来了,三人坐在同一桌上,大黄狗趴在谷雨的脚边。
谷雨见有人不断地往府内搬抬王南夕的嫁妆,闫二爷和夫人乐的合不拢嘴,侧脸压低声音对闫世松说:“跟你弟媳一比,我带的那些鹿茸山参有些拿不出手了呢。这是个大户人家的女儿,怕是以后不太好相处。”
“为何要与她比?不好相处就不处,又不在一个院内住,你还怕她不成。”闫世松说。
“我怯场,应付不来这种富人家的女儿,你快与我和离了吧,我躲到东山去。”谷雨嘟起嘴巴。
只顾低头吃菜的闫世达听见后,侧头看她,笑:“嫂嫂去东山和我一起,弟妹欺负你,我打她。”
谷雨笑着给他碗里夹块肉,小声说:“你多吃些,不用担心嫂嫂。嫂嫂打得过她,不过是怕她难伺候,我伺候不到她心里去。”随手又拿了一大块肉骨头扔给了脚边的大黄狗。
闫世松轻笑,说:“她带了仆人,怎么还用你伺候她?喊你你也不能去。你是长房长媳,她正该敬你三分。”
谷雨为今后担忧,嘀咕道:“你都瞧不上我,她又怎么会敬我?”
闫世松瞟她,说:“我哪里瞧不上你?快些吃,吃饱了回东院去,这里太乱。”
三人吃饱喝足,借口闫世松身体不适,早早离席。闫世达带着大黄狗去了东山,谷雨扶着闫世松回了东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