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草木繁盛,云海环绕的终南山,空气特别清新。
半山腰,鸟语花香,常有农户从田间小路经过。
终南山下,是突厥从幽州进攻长安的,官道所在。沿途都有洗劫,唯独这山间村落,没有被洗劫。
因为,够穷!
也因此,这里的人,没有被外界打扰,过着几乎与世隔绝的日子,民风相当的淳朴。
也因为这里够安静,早在大隋进入乱世的时候。
一位名医,也就在这山安家了。
他一来,村民都长寿。
他一来,村民不论跌打损伤,不论是生疮害病,都能药到病除。
他一来,时不时还会来一些达官显贵,抬着病人,千金求药。
这个名医很任性,看得惯,不要钱,到你家里治病,亲自熬药。
看不惯,就算你把他活刮了,也不给你治病!
比如,村霸、欺男霸女之徒,他向来是千金不治的。
大隋末年开始,他的名声,已经享誉全国。
长孙皇后本来就身体虚寒,还十三岁生产,还一次下两个仔,还是龙凤胎,早就身体虚了。
她能容光焕发的活到现在,全靠这位名医,每年去看她两次!
一座直入云海的山峰,十八个光着膀子,身起码七八道伤痕的壮男,正在树,高来高去。
树下,一头鹿茸长得就像是珊瑚一样,特别好看的大鹿,正在左顾右盼。
“校尉,这头鹿也太聪明了,抓不到啊!”
熟悉的陕西方言,再次出现了。
唇两撇胡子,翘得老高,长得就像是个兵马俑将军的校尉,大声道:“那神医说了。”
“我们的伤,好得差不多了,需要恢复性训练。”
“抓到这头鹿王,才能证明伤好了。”
“!”
嗖!
十八个在树躲着的汉子,连续空翻,结果全部摔做了一团。
咳咳!
这头大鹿非常的灵活,‘轻功’比他们好多了,站在他们面前,骄傲的摇了摇头,又跑了。
“站住!”
“站住!”
“老子杀匈奴,杀突厥,如同砍瓜切菜。”
“抓你头鹿子,那是小事。”
另一名大个子,又出方言:“这叫小事,都抓了俩时辰了。”
“用秦弩吧!”
校尉很诚实:“那不行,不能自欺欺人,必须,必须靠自己,靠体能。”
就这样,十八个汉子,继续追大鹿王去了。
半山腰,有一处木制阁楼,两面小溪,前面有个院子,四周竹篱笆围着,真的很世外桃源。
凉亭里,一个仙风道骨的老人,和一个仙风道骨的年轻人,正在下围棋。
“李淳风,你就不能让着老夫吗?”
“你说,你今天来干嘛来了?”
“去给长孙皇后看病,还得五天才到时间。”
仙风道骨的老人,恨了一眼李淳风。
都输了两把了,年轻人也不知道让让老人。
还是道士,礼待老人的道,学到牛肚子里去了!
李淳风嘴角一笑:“孙神医,咱俩是忘年之交,不分老少。再说了,我在太史局也没事,来看看你。”
“顺便,我算到了,他今天该醒了。”
孙思邈白眉一皱,五天以前,的确是在山脚下救了十九个人。
十八个身着古老的铠甲,一个半身什么都没穿,伤势极重,奄奄一息。
猜得出,应该是抵御突厥,然后追杀突厥的军人。
所以,就本着救死扶伤的心态,让村民带了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