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54】:上架感言,一个辣鸡作者的(1 / 2)四合院:长得太猛男,吓疯众禽!首页

看多了人家的架感言,觉得很有意思,利用闲暇之余,我也从一下众。

这篇文章的篇幅是比较长,但是却见证了我这一路走来的过程。

10年,我小学六年级。这可以说我比较风光的一年。

我那时候成绩很好,经常在班考第一名的,数学更是很多次都考了满分。

我可以说是老师的宠儿,因为有什么难题,别人解不出的,我总能够很顺利的解出来。

我们的数学老师很看好我,我记得那时候我们参加镇举办的一个数学竞赛,他经常会给我们补课,有时候周末的时候也过来。并且还是走路过来的,他不是我们村的,周末放弃休息时间,走那么长的路过来给我们课,这份用心可想而知。

最让感动的一次是,有一个他过来给我们课,因为没有带雨伞,结果被淋了一身。

到现在我还很深刻地记得他那爽朗的笑容:“大雨为我洗衣裳!”

从读书到现在,我是我心中最好的老师,因为他不仅叫我数学,也叫我们做人做事。

他经常会给我们讲那个弥勒佛的故事,言下之意叫我要乐观。

可能他也知道我大大咧咧的,私底下不止一次对我说要“细琢磨”,可惜我那时候根本就体会不到,甚至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我都体会不到。

其实很多事情都是这样子的,你看到的有可能只是表面,一定要深入去研究探索,才能知道10相,做题是这样子,做事也是这样子。

至今让我遗憾的事情,那一年的数学竞赛我没有拿到奖。

老师没怪我,反而安慰我,让我以后再接再厉。

我心里真的很过意不去,我希望他会骂我,那样子我会好过一点,因为我辜负了他的一片苦心。

值得庆幸的是,我们升中考没有让他失望,我们那一届是我们学校历史考得最好的一次,数学总分第二,这是一个历史性的突破,以往各届都是在中下游水平徘徊。

自从小学毕业后就再也没见过他了,因为第二年他就调走了。

不知道他还好吗?

失去了与他的联系,至今仍然觉得很遗憾。

青春,是一场春雨,总是下得那么淋漓。

贬到普通班我是到很久很久之后才知道的。

大学的时候,我报了华农。

很高兴的是,经过黑色的煎熬,我们也算如愿以偿,大家都能够到羊城这边过来,除了乐仔考得比较差点外,其他人都还算正常。

要大一了。

这个暑假够漫长的了,我在山呆了两个多月,因为我们是最迟开学的,比其他同学慢了差不多一个月了。

我高中的假期基本都是山度过的,但是那个暑假也是我在山呆得最长的一个暑假。

山的生活很安静,见到的人也很少,心里也很安静。

每天都是很早起床,然后陪爷爷去散步,午下午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干活中度过。

晚跟超雄,阿苏等几个师兄弟跟爷爷聊天,然后很早就睡的。

爷爷年轻的时候,也是一个非常有才华的人,他懂很多东西。

跟他聊天时间总是很容易过。

跟我们讲了很多很多的道理,只是本人没用心,很多都记不起来了,只记得“行善积德”四个字。

这么久以来我都没忘记,可是我又做了多少了?

本来还想学经书的,但是因为自己的懒惰,除了熟悉经常用的一些,没学到什么东西。

该来的始终是要来的,暑假过去了,就是到了大学的时候了。一切都很新奇,有很多憧憬。

跟高中一样,我也是一个人来羊城的,身的东西很少,只带了一包衣服跟一带书。

我暑假晒得很黑,后来我才知道,舍友英哥说我给他的第一印象很像民工。搞得我都不好意思了。

跟舍友互相认识了之后,我们找到了共同的话题,因为我们宿舍6个人有5个是打篮球的。

排骨,招招,咸湿佬他们都有自己习惯的位置,只有我不知道我是打什么的,我也觉得很奇怪,为什么会这样子?

到了大二才知道,市里来的很多人都是全能的。

嘿嘿!

大学生活并不是我想象的那样子,大一开始感到很迷茫,除了课,参加一些活动之外,其余做的最多的事情也是打篮球。

可能是因为高中憋得太久了吧。

后来排骨跟冬菇几个恋了华乐,很少跟我去打球,我经常一个人在那里出现,几乎每个场都有我认识的人,他们都称那是我的主场了。

大一有时候很苦闷,可有时候也很开心。记得有一次,下着雨,我们几个人打电话给大头,说是要复习高数,然后把她叫到球场去跟我们一起疯,被淋成了落汤鸡。

现在想起来都觉得好笑。

到了大二了。知道大学人家是怎么读的了,除了少数特别勤奋的之外,很多人都是在期末爆发的,一个星期甚至是几天的时间,就可以把一个学期的要学的东西全部都给学了。

对我个人而言,大二生活比大一精彩了很多,一是因为认识的人多了很多,对广州也熟悉了,多了很多事情做。

再者,疯子搬过来本部,就在我们学校隔壁,有事没事可以去串一下门。

还有最有纪念意义的就是同乡会成了篮球队,我很荣幸成为了第一届的队员。

每到周末都会去跟同乡的兄弟们打球,篮球是我的兴趣,这一年跟献培,如林,小朋友等师兄弟一起打篮球,在他们的帮助下进步了不少,不只是技术提高,更重要的是意识的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