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 10 章(1 / 2)任性先生首页

“一张白纸。”

这是沈逸尘对季长宁的初次印象,他都要纳闷王杰为什么给他找了个雏,他一向只负责享受,在床事上并不怎么上心,也不喜欢床伴的脸在他眼前晃,因为会让人搞不明白谁才是卖的那个。

那时季长宁站在客厅看他,身形介于少年和青年之间,他身上的员工制服很合身,小马甲包裹的腰身纤细,黑色西装裤显得腿又长又直,他用一双乌沉沉的眸子看着自己,满脸写着单纯。

偶尔尝个鲜也不错,他想。

沈逸尘不在乎情人以前跟谁做过,以后又会上谁的床上,相比贞洁他更喜欢活好的,只要跟着他的时候干净没病就行,但这个标准似乎不适用于季长宁身上。

大概是男人的劣根性,他无法否认季长宁的青涩带给他巨大的满足,像一张白纸。

他想亲手把这张白纸弄脏。

“生活就像□□,如果无力反抗,那就闭上眼睛好好享受。”

这是当时网络上很热门的句子,季长宁无意看过一次就记在心里,可能是比较有共鸣。

他一直都是个倒霉蛋,从小到大厄运缠身,不如意的事接踵而来,但总会过去的。

父母已离开他十年,他依然活得好好的。

初中时成绩很好,但优等生的奖学金从来轮不到他,写的作文获奖了,获奖者却是别人,只因为那个同学是校长的亲外甥,但没有这些他也跟其他人一样顺利毕业了。

他的中考成绩足以上市里最好的高中,婶婶说那么远啊,以后跟朝生都不在同一个学校,还想着你们能互相照顾。季长宁心里清楚是费用太贵,那所学校是私立转公办,有些传统还是保留下来,比如光是校服都有十几套,离家远就要住宿,生活费又是大笔支出,最终他跟季朝生一起留在县里的高中读书,因为成绩好连学费都免了,每年还能拿点奖学金。

他能理解,几个孩子可以同吃同住,突然其中一人的待遇要额外突出,任谁都会心生不满,更何况他还不是亲生的。

幸好高考成绩不错,不然家里就要有两个花钱买学历的,季朝生不爱念书,擦着线报了一所三本,学费一年两万。

季长宁知道家里负担大,最小的那个还在念小学,以后有的是花钱的地方。他主动提出不需要家里供他,他可以趁暑假赚够学费,大学空闲时间多,开学后他也可以做兼职养活自己。

很好,所有问题的都解决了。

大家都高兴,他也高兴,对未来的大学生活充满向往,他终于可以离开那个小镇。

“你一直是个懂事的孩子。”很多人夸他。

季长宁不知道除此之外他还能怎么做,他一路上都是被人推着走的。

他的接受能力一直都很好

要是想不开他早跟爹妈团聚了。

沈逸尘对他来说也一样,没几天,他就“啊,也就那样吧,还行。”

他在酒吧工作时听过很多八卦,对这些寻欢作乐的有钱人敬而远之,谁也不知道光鲜靓丽的外表下究竟是人还是畜生。

他还担心过沈逸尘是不是有什么变态嗜好,结果发现他不打人也不骂人,温文尔雅举止得体,是季长宁以前从未接触过的一类人,他甚至没听过他说粗口,如果不是要陪他上床,季长宁都想当他的走狗,还没有人对他这么好过。

但扯上性那意思就全然不同,他陪他上床,他对他好,这是因果关系。

沈逸尘找他只有两件事,一是吃饭,二是解决生理需求。

季长宁的伙食水平直线上升,因为沈逸尘说看他吃饭胃口都会变好,所以总是是让他陪同吃饭。

季长宁心里惆怅,是不是他太能吃了,他一顿饭能干掉两大碗米饭,沈逸尘的心态可能像在动物园里看猴子,一个劲的买饲料投喂。

季长宁跟着沈逸尘去顶层的餐厅吃饭,以前的同事跟他念叨过将来发财了一定要上去搓一顿,季长宁只在楼下仰望过,带着羡慕的眼光,不过也就想想,在那随便吃点就要他的一个月工资。

他跟在沈逸尘身后走,在门口顿了一下,发觉自己的格格不入,他穿着普通牛仔裤,宽松t恤上面还印着卡通涂鸦,脚上是一双运动鞋,里面的客人都穿的都很正式,沈逸尘也是刚刚下班,一身正装,只是衣袖被他挽起来显得很随意,但气质摆在那,倒像个随和的翩翩公子。

沈逸尘停下来,问他怎么了,不喜欢吃西餐?

季长宁快步上前走到他旁边,小声说:“我穿的是不是太随便了。”

他不喜欢穿员工制服,因为很贴身,有种被束缚的感觉,自从不用去酒吧上班他就穿回自己的衣服。

沈逸尘揽过他肩膀,笑笑,“吃个饭这么讲究。”

其实他还真没注意今天的季长宁具体穿了什么,一眼望去干净利索,很符合这个年龄的穿着。

他们一般在晚上见面,季长宁每次都会提前到房里,洗好澡,穿着他的睡衣在床上等他。

只因季长宁的衣服不小心弄脏过,他不想穿回宿舍,沈逸尘便把自己的衣服借给他,后来干脆让他在房里都穿自己的衣服,季长宁很听话的,每次都穿。

他的衣服对季长宁来说太宽松,衣领松松垮垮会露出精致的锁骨,裤子过长还要挽起来,显得脚踝更细了,纤细但不柔弱,沈逸尘光是看着就要心痒。

“想去逛商圈吗,我明天有时间。”沈逸尘问他,他想这身衣服干净是干净,却是有点旧了。

“我跟你?”

“嗯。”

“要买东西吗?”

“你想要什么,都可以。”

季长宁哦了一声,“我没什么想要的。”都快成条件反射了,每当有人问他想要什么,他都说不要。

沈逸尘没再多说,把人带去熟悉的位子,季长宁在他旁边像个好奇宝宝一样观察四周,落座后目不转睛地盯着窗外看。

顶层餐厅的高度可以俯瞰这座城市,整个城市的灯都亮着,星星点点的亮光灿若繁星,纵横交错的马路上车辆穿梭,远远看去像是一条光流。

舒缓的钢琴曲中,季长宁一眼不眨地看着夜景,沈逸尘在看他。

像个孩子一样。

沈逸尘想。

“好看吗?”他问。

季长宁回过神,有点不好意思,然后重重地点头,“好看。”

他喜欢繁华的夜景,沈逸尘那处也很高,有时候人来的迟,他可以坐在落地窗前看一个小时,屁股都不挪一下,大多数时候脑子里什么都没想,就这么看着发呆。

这里跟他的家乡截然不同。

服务员送餐上桌,季长宁拿着刀叉没有动作,偷看一眼沈逸尘,眼神居然撞上了,他尴尬的想摸鼻子。

沈逸尘见他微红的脸,想笑,但忍住了。他碰了一下季长宁的手,然后手心向上,季长宁呆了几秒才把刀叉递给他,沈逸尘帮他把牛排切好,又将盘子推回到他面前,神态很自然。

季长宁耳朵都红了。

沈逸尘笑起来,“这里的牛排很好吃,希望你会喜欢。”

季长宁拘谨地点了个头,他叉起一块肉,端详了几秒,肉的色泽外圈暗红里圈粉红,饱满多汁。

绝对没熟。

他一瞬间想起课本提到的寄生虫,弯弯曲曲的图像在他脑海中浮现。

“试一试。”沈逸尘又说,他叉了一块放进嘴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