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五十三章 学霸人设崩了(1 / 2)娱乐:重生后对手被我挨个打脸首页

这于秋是肯定答不来了,就是不知道秦弥是不是也答不来呢?

而此时在一旁围观已久的迪丽热吧一脸担忧的看着秦弥:她看出于秋正在给秦弥使绊子,可是她也无能为力,毕竟她也没有看过什么《坟场之书》啊!

热吧紧皱着眉头,着急的咬了咬嘴唇,却不知道该怎么给秦弥解围···

然而,就在众人都替秦弥感到一阵担忧的时候,他却微微一笑,径直走到镜头前的另一个椅子,大摇大摆的捡了个舒服的姿势坐下,然后镇定自若的看着镜头开了口:

“《坟场之书》的作者是英国著名作家尼尔·盖曼。尼尔·盖曼是一个主要写童书的作家,他的很多故事都是为孩子准备的,因此作品大多数调性都比较温暖。

《坟场之书》是他最重要也最著名的作品之一,这部书曾经获得过雨果奖。主要讲述的是一个叫诺伯蒂的男孩,家人被杀手杰克残忍杀害,之后他在鬼魂的指引下一路爬到坟场,并被里面的灵魂收养长大,最终重回人间的故事。

这部作品中有很多让人感兴趣的角色,比如吸血鬼,帝之犬等,这部书虽然和坟场有关,但是延续了作家一贯‘追求亲切温暖’调性,所以看起来一点也不会觉得恐怖,反而看过之后会让人更加热爱生活,同时也不会再惧怕死亡后的世界。”

秦弥丝毫不漏怯,侃侃而谈的随着镜头说出这一番话,他一边说着,一边微笑着,恍惚间仿佛是一位博学多识的年轻学者在讲授知识一样。

同时伴随着秦弥舒缓而富有磁性的声音,娓娓道来,内容详实,语言清晰,简直让人忍不住沉溺其中了!

周围的嘉宾都纷纷向秦弥投去了赞许的目光,迪丽热吧也转忧为喜,赞许的点了点头。

就连拍摄的摄影师也跟着发出来一阵阵“啧啧”的惊叹。

而旁边的本来已经准备好看秦弥好戏的于秋已经面如土色,难看至极了!

好家伙,自己本来是想好好显摆一把的,可是没有想到居然给秦弥做了嫁衣!并且在秦弥的衬托下,自己显得更加土鳖了!

那个女记者听了秦弥一番教科书式的回答,也震惊的合不拢嘴,她忍不住好奇的问:

“秦先生,您对这本书如此了解,是真的很喜欢它嘛?”

秦弥微微一笑,略略沉思了几秒:

“是的,这本书我初中的时候爷爷就买来给我看了,当时只沉溺于其中惊险的情节和神奇的角色,但是并没有读懂它的意思,现在长大了再看这本书,倒是对其中有关生命和死亡的描写更多了一丝体会,这是我最喜欢的之一,很推荐大家读。

不过如果我的米粉们真的要让我列书单的话,我建议大家先从传统经典看起,比如说《史记》、老舍的《四世同堂》、蒲松龄的《聊斋志异》、还有《全唐诗》,用这些作品给自己打下文学基础,然后再读外国名著会更好一些。

毕竟凡事都有本有末,咱可不能本末倒置,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家的园啊!

而且我也不建议大家过分阅读像《嫌疑人X的献身》这样的悬疑,休闲时可以读这样的,但是如果真是要论学习,论养分的话,还是经典名著更有收获!”

秦弥有条不紊的将自己的想法表达了出来,周围的人听了都忍不住暗暗感慨:

好家伙!秦弥不仅回答了记者的问题,还暗暗损了一把于秋。这不是明摆着说他推荐外国书单本末倒置,读的悬疑没有养分嘛?

一旁的热吧也同样听出了秦弥的潜台词,她忍不住暗暗的给秦弥伸出拇指点了个赞,同时还有一些好吃瓜的围观嘉宾,一个个都忍不住举起手机给秦弥拍照录像···

这可是前面难得一见的鲜肉互撕的场面,唇枪舌战,暗流涌动,而这场比拼的结果是:秦弥完胜!

一旁的于秋彻底没了声息,安静的坐在旁边,此刻他真想像鸵鸟一样一头扎进地里,或者像章鱼一样一头钻进瓶子里该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