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么…这是自家省吃俭用、苦心经营的一处不动产,原想着给自己留一条退路的,自己现在又不缺钱,孙三四本能地摇摇头。
“清风楼是奴家的嫁妆本,多少钱奴家都是不卖的…”
果然。
清风楼眼见得是个日进斗金的生意,任谁也不想把它拱手让人,何况对孤身一人在东京打拼的孙三四而言,这已经是她最后的依靠。
王伦当然觉得很遗憾。
他虽是借用了本朝人的身体,骨子里却仍有后世的倔强。在房价堪比几个月工资的那些年,他嘴上可以口花花,伴富婆少奋斗五十年的心思却从未在心里冒起过,要脸。
来到大宋,更不可能有这种想法了,好歹也闯出个“山水郎”、“王青山”的美称,而且又不是像年初那般生活无着、前途无望。
现在是前面一片坦途,黎明已经开始,身边无数莺莺燕燕正在向自己招手。自己如果受了孙三四的恩惠,哪还会有脸面在她的家里泡别的妞?没得令人齿冷!
花丛怎么看他?
阎婆惜还怎么亲近?
花荣、扈成、扈三娘还怎么一起交往?
好不容易获得的恁大名头上会不会多了一顶吃软饭的帽子?
这个脸丢不起!
但是落在孙三四眼里,却是一幅有傲气傲骨的有志青年的高大形象。惟其有尊严有底线,反而让人安心,这不就是值得自己托付终身的好男儿?
看着王伦,她蓦然想起一事,脸上便泛起红晕:“不过官人不是要为奴家脱籍么?若脱了籍之后,官人仍不嫌奴家粗陋,奴家便把这酒楼作了嫁妆,那时任官人取用。”
吃软饭是不可以的,但是如果属于男婚女嫁,那就是长期饭票,这软饭便可吃的,不丢人。
反而会被人认为是有本事!
只是这样,王伦便得娶她。这时候妻子的财产,便能合法且堂而皇之地成为夫妻共有财产----“析产”。
不过若她仍是妾的身份,那么她的私产,在法律上仍然还是她的钱,有相对自由的处置权。不管怎么说,大宋对于女人来说仍然是相对友好的朝代,至少女人有私有财产权。
对王伦而言,亦是千载难逢的好事,真个叫做“人财两得”;对孙三四而言,也是一桩良配,甚至是高攀了。
婚姻讲究门当户对。要知道她是官妓,身份上先天地便低人一等,所谓“七匠八娼九儒十丐,贱之也”。即使脱了籍,比较好的命运也只能是嫁与平民百姓为妻,或为大户人家之妾。有名望的人家不可能自降身份把自家的名声也搭进去联姻的。
王伦虽不是什么官宦之家出身,却因为诗名,俨然已经是知识分子当中比较尊贵的阶层。哪怕他暂时清贫,社会影响力已经不是孙三四所能仰望。
就看王伦接不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