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殴死者乃小人之主人,因那日买了个丫头,不想是拐子拐来卖的,那拐子事先已收了我家的银子,又悄悄卖与薛家……”
“薛家一众豪奴,竟是将我家小主人打死了,如今小人告了一年的状,竟无人做主,望大老爷拘拿凶犯,剪恶除凶...”
……
“不瞒老爷说,这被打之死鬼,乃是本地一小乡绅之子,名唤冯渊,自幼父母早亡又无兄弟,长到十八九岁上,酷爱男风最厌女子,偏一眼看上这丫头,立意买来做妾...”
“这拐子又偷卖与薛家,欲卷了两家的银子再逃往他省,...”
“那薛家公子岂是让人的,便喝着手下人一打,将冯公子打个稀烂,抬回家去三日就死了.....”
“这拐子单管偷拐五六岁的儿女,养在僻静处到十一二岁带至他乡转卖....”
“当日我们天天哄这英莲玩耍,如今虽隔了七八年,她也有十二三的光景,然大概相貌自是不改,况且她眉心中原有米粒大的一点胭脂,从胎里带来的,偏生这拐子又租了我的房舍居住.....”
……
薛蟠为抢英莲打死冯渊这个桥段,给赵启留下的印象很深,少年时初看红楼,他看到此处情节便直接弃了书。
这薛蟠真踏马是个坏种!
但多年后重读红楼,赵启却是又在其中品出了一番新的滋味。
论起本桩事件,坏种绝非薛蟠一人,而是这里边除了唯一一个无辜的甄英莲以外,根本就踏马没有好人!
第一个该杀的,是那偷拐幼童的拐子。
拐卖人口,甭管放在什么朝代什么社会,就该先崩后问,至于苛刑会否加大犯罪概率,让人贩子变亡命徒,那是法学界各位大佬该考虑的事情,轮不着赵启操心。
第二个该杀的,是那明明认出甄英莲身份,却又见死不救,在衙门口当差的门子,而且这个杂种居然还让他老婆去劝说英莲:这是个好事,安心等上三两天便可,何必忧闷?
去尼玛的!
第三个该死的,便是那忘恩负义的贾雨村,既已得知恩人之女的下落,但凡有点人味,也该想方设法帮上一把,周济英莲回家才是,跟贾家通信之时提上一嘴,要个丫环而已,能费多大劲?
就算薛蟠蛮横不给,至少你也算尽了点朋友之义不是?
最后该死的则是那一群薛家恶奴,视人命如草芥,主子一声令下他们就直接下了死手。
瞧他们干得如此熟练如此顺手,便可以照此推出,这帮奴才平时干得恶事绝少不了!
这么一算下来,薛蟠却似乎成了罪孽最轻之人。
不过,冯渊貌似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喜了多年的男风,忽然之间竟是要为英莲一人就此封心锁爱?
狗都不信。
其次,既然其家中父母双亡无兄无弟,那冯家也就是他自己一个人说了算,既然你爱英莲爱到如此地步,又怎么连个正室名分都不舍得给?贾雨村不是都把丫环出身的娇杏扶了正?
还有,既然你如此中意英莲,竟不是当即领回家去,而是还能忍得了她在拐子手中再待三日,是该夸你一声君子守礼,还是你压根就对这丫头不甚上心?
言归正传。
若不是冯渊那一声自报家门,任赵启想破脑袋也想不出来,他竟是在这种情况下,以这种方式,目睹了这起事件的发生!
他竟然跟那个不知名的该死门子住了七八天的邻居!
眼瞅着薛家的恶奴即将动手,冯渊这个倒霉蛋挨了这顿揍,再有几日便会命丧黄泉,香菱,哦不,是甄英莲也从此便会落入薛家,最后...
咋办?管不管?怎么管?
赵启飞速转动他的小脑袋瓜,片刻后,一个极其大胆的计划涌上他的心头。
“小辉,别吃了,哥想带你干个悬事儿,敢不敢跟哥一起干了?”
却说周庭辉自打那日被许知义诓进了春风楼,遗传自他老子周保清的不安分基因似乎便就此觉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