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章 自由人合约(1 / 2)没人比我更懂炒CP首页

“行,中午了,我带你们去领工牌,然后在食堂吃个饭。对了,你们需要宿舍吗?”

“宿舍是什么标准?”

陈旭还没说话,杨蔚灵马上就问了起来,似乎有着极大的兴趣。

“单间,一室一厅。每个月五百块,包水电。”

“需要,我们俩一人一间!”

杨蔚灵当即拍板决定。

陈旭没有反驳,在这个城市,五百块一个月,真的是打着月亮都找不到的良心价。

“行,这事儿交给我。”

金姐也不啰嗦,拿起合同就要向外面走去。

“金姐,我想咨询一下,公司对于词曲创作人的合约,我可以了解一下吗?”

“词曲创作人?没想到你还是个唱作人。”

金姐对陈旭有些另眼相看,不过还是提醒了一下。

“身为公司的艺人,自然不反对你们创作,但是不能随意发布,需要公司审核通过才可以。”

金姐显然误会了陈旭的意思,以为陈旭是想要立人设,玩票性质的那种。

“当然,我们之前在酒吧的原创歌曲,都是我搭档写出来的,厉害吧?”

杨蔚灵与有荣焉。

这点杨蔚灵倒是没有说谎,陈旭的偶像是香江著名艺人张荣,也一直是按照自己偶像的要求来要求自己,算是唱作跳全能型的。

“金姐你误会我的意思了,我的意思是正规的词曲创作人合同,参与分成的那种。”

“虽然你以前创作过,但是你的作品没有任何的成绩,没有参与过打榜,只能从新人约开始。”

陈旭当然不会愿意从新人约开始,新人约只有买断价,并不参与分成,而且最高也不过一两万,少的甚至两三千。

这对于陈旭手里的歌曲来说,绝对算得上是暴殄天物。

“我听说,公司对于词曲创作人有种自由人合约。”

陈旭直接点明了自己的目的。

“自由人合约?”

金姐感到十分的诧异,甚至有些不可置信。

没想到眼前的这个年轻人的胃口,竟然这么大。

自由人合约,一般都是面向大神级别的词曲创作人,创作出来之后,公司只有使用权,版权依然在词曲创作人手中,并且分成比例也需要歌手,公司和词曲创作人本人三方协商才可以。

这是一种特权。

“这事儿有点大,我没办法回复你。”

金姐没有一口拒绝。

“中午了,先吃饭吧。下去去见见高老师,高老师也许可以帮你。”

虽然这么说,但是金姐心中并没有多少把握。

高晓功,那可是十足十的暴君,他手底下的创作人,哪个没有被他骂过?

胆子小一点的,说不定对他都有PTSD,光听到他的名字都会打哆嗦。

“行。”

陈旭没有多说什么,在没有成绩出来之前,一切都会是狂妄自大。

每个圈子有每个圈子的规矩,在没有足够强大之前,陈旭只能选择适应规则。

而且,陈旭对于系统里的歌曲,有着充分的信心。

……

“叩!叩!叩!”

“滚!我不是说了吗?在我创作之前,不要任何人过来打扰我!”

金姐带着陈旭和杨蔚灵来到词曲部这边高晓功的办公室,刚一敲门,就能听到里面的咆哮声,如同被人激怒的雄狮。

“高老师,是我。艺人部的金佳嘉,您不是说杨蔚灵来了把人带过来见一面吗?这不她来了,您看您现在有没有时间?”

金姐很客气,不客气不行,艺人部很大程度上要仰仗词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