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也有这种习惯,情愿找乡绅不愿找官府。
乡绅当然不需要付钱,而且还可以帮助县衙处理很多事情,减轻县衙的负担,这有利于县衙的运转,不然的话,任何一件小事或者纠纷都去找县令,那县令光审案就来不及了,他哪有精力管其他的呢?
所以古代的原则是小事不出乡。当然任何事情也不是完美的,这样虽然减轻了负担,但是也造成三老在乡间横行和渔肉乡民。
明朝是中国历史上一个相当奇葩的朝代,它是最后一个由汉民族建立的政权,而其后少数民族入主中原,并在近代写下了不光彩的一页,导致许多左派青年极度怀念明朝,为所谓的“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津津乐道。但归根结底地说,明朝的灭亡是咎由自取,是统治者及官僚体系犯下的一系列错误所导致。
当然,明朝能延续276年,在全部统治过程中基本上维持了稳定的中央集权,并且留下了一系列的文化遗产,其统治模式自然有诸多可取之处。这里就来重点聊聊明朝稳定行进的“两条大腿”。
整个文官制度是一个非常大的范畴,它包括了文官体系的建设,以及中央对地方的分权与集权。明朝的官僚更像是专业官僚,而不是宋朝时期的文人士大夫(专业文人,兼职做官)。明朝官僚体系的稳定是明朝统治能稳定持续的基础。而且另一方面,明朝从根本上解决了藩镇的毒瘤,实现了中央控制地方而又不干涉地方的“集权体系”。
我们今天批判明朝科举取士的“八股文制度”,但实则正是这样的机械单一的制度,催生了明朝独特的文官制度。八股文禁锢了思想,而对于统治者而言,这正是他们的目的。一个听话做事的官僚,远比一个有自我思想的官僚更讨喜。明朝的文官相较于历史上其他时期的官僚,有两个特点,一是显得更专业,二是显得更刻板。
唐宋时期的官僚就显得没有明朝官僚那样“专业”,唐宋的官僚,尤其是宋朝,他们更像是文人而不是专业官僚。如韩愈、欧阳修、王安石、范仲淹、苏轼等。科举制度根本上都是从文人里选官,但做官与写文章不同,做官不需要文人那种不切实际的浪漫主义情怀。而明朝采用八股文之后,文人的浪漫气息就被“阉割”了。在文化人,明代的诗词远不如唐宋,便是这个制度的根本原因。另一方面,只能研习《四书五经》,并只能根据古书(主要是朱熹的《四书章句集注》)内容来展开论述,导致明朝文官的思想日趋统一,进而形成固定的行为范式。这种阉割了浪漫、自我情怀的文官,也变得更加“专业”。
与此同时,明朝的文官在思想上更加刻板,他们对于政治理想的固执程度远超其他朝代。比较突出的例子就是明嘉靖时期的“大礼仪之争”以及明万历时期的“国本之争”。虽然权臣对抗皇权在历朝历代均有体现,但与明朝这种形式又完全不同。本质上这两个时期并没有类似霍光、曹操这样的权臣,但整个文官系统却出奇一致地对抗皇权,这不得不说是一种奇观。
藩镇是造成唐朝统治不稳的根本原因,而之后的宋朝为了消除藩镇却又矫枉过正,导致宋代武备孱弱,成为“软柿子”。明朝在官僚制度建设上既消除了藩镇割据的危险,也保持了相对强大的武备系统。即便在明朝的最后时期,我依然认为明朝不是输在了战场上,而是输在了政治上。
在信息传递效率低下的古代,统治一个庞大的疆域不可避免地要受到统治半径的制约。中央政府能监管的区域是有限的。对于远离中央的地方,势必要选择其他人代为管理。封建王朝通常采取的方式是分封藩王,但这种方式严重妨碍了中央集权,最终的局面就会如同欧洲一样,分裂成诸多小国。中国自隋朝之后就彻底解决了地方选官问题,但是对于地方权力如何制约则经历了几百年的实验。明朝继承了元朝的行省制度,将各地方严格分割(大致就是现在的各省),并分别设立布政使、按察使、都指挥使“三权分立”的官僚,分别主管行政、司法、军事。后期为了进一步协调地方,增加了督抚等职。但督抚相对于唐时期的节度使,既受到其他官员的监督制约,也缺乏集财权、事权、兵权于一身的土壤,最终形成了既受中央约束,又能因地制宜便宜行事的行政体系。这种有效的中央集权在明朝的整个过程中应当都算得上是稳定的,而明朝也从未出现足以威胁皇权、自行废立的大权臣,更没有像唐朝中后期一样藩镇割据。
皇权不下乡也是明朝制度上的一大创举,这个制度消弭了阶级上的“统治半径”,使得最顶层的皇权但最底层的平民之间,获得了互不打扰的稳定局面。明朝的“皇权不下乡”建立在宗法制度基础上,有效地调动了乡绅、小地主势力,以宗族为基础实行基层自治。宗族的话语权某种程度上甚至高于地方父母官,对于琐碎的宗族内部事务,政府完全置身事外,避免了底层官员借机敛财压榨百姓。(关于明代宗法制度,笔者另有一篇文章详述)。
宗族文化迄今为止依然是我国传统文化里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最重要的起源便是明朝。这种制度的建立来源于明朝建立者朱元璋的个人经验,却在不经意间形成了独特的文化。如果说以往的宗族文化只存在于世家大族里,那明朝以后宗族文化已经扩散到每个基层家庭。由于宗族文化的调和,明朝朝堂上的混乱不会对底层造成过多的影响。明万历年间,皇帝创造了三十年不上朝的记录,中央政府停摆,但底层社会却并未发生较大的混乱,这不得不说是得益于“皇权不下乡”的制度优势!
这些一切的一切,杨津正一个代理知县是永远改变不了的!
朱元璋建立的,是一个轻徭薄赋、士绅不纳粮的低成本政府。好处是税收低,坏处是国家财力极其有限,而且税负严重不公。
到了明晚期,这套系统已经要不转了。万历很有手段,派出太监到各地担任盐监、税监、矿监,实际上征收商业税。这触及文官集团的利益,他们以祖制为由,拒绝将这笔钱纳入财政体系。万历就把钱放在自己兜里,形成所谓内帑。万历三大征,几千万的开支,都是内帑支撑。也因为这事,万历得罪了文官,各种编排他,什么银子长毛了也不花,什么税监吃男童。
天启前期,“众正盈朝”,商业税基本废了,结果因为军费不足,导致辽东惨败,这才是天启重用魏忠贤的原因。天启绝非木匠之流,从他奏章来看,政治能力很强。用魏忠贤就是解决财政问题,在魏公公铁腕治理下,明朝才稳住局面,取得宁远大捷。魏公公不是什么好玩意,但关键时刻管用。真正要打击东林党的,其实是天启,这事显然东林党不愿承认,否则岂不成了奸臣?但这事必须有个合理的解释,奸臣害你们,皇帝怎么不管?他忙着做木匠活呢!顺便黑了一把天启。
到了崇祯,应当说他登基是个意外,天启是明朝皇帝中最短命的,比武宗都少活七年。其实皇室本没有做好让崇祯继位的准备,所以对他的教育并不是很到位,结果竟惹出大祸。
崇祯废内帑,废盐矿税,靠几百万农民养活国家机器,军人的军饷一拖几年,士兵形同乞丐,一天一顿饭都吃不饱。再看满清,军人能按时发工资,待遇还比较优厚。绿营虽然待遇不如八旗,但比明朝好多了,如果表现良好还有机会“抬旗”。清军的钱来源于劫掠积累,但当兵的不管那些,谁给钱给谁干,给的越多,干的越起劲。所以那些明军一旦投降清朝,立马战斗力飙升。而一旦反正,又失去斗志。
崇祯可能到死都不明白,驱动这个世界的是利益,而不是道义。
很多键史明粉谈到明朝税收开口就是“不征商税”,闭口就是“士绅不纳粮“。
盐税以其本质上来说盐是生活必须品实际就是人头税,那它可以说是直接税。如单纯论盐,那它显然也是间接税。
明朝的主要赋税种类有以下几种:
赋役分为(清朝则为地丁和漕粮)赋就是官民田的租赋,分正赋和附加。理论上是有一定征收基准,但明朝的制度过于粗糙,各地的税率是千差万别,但总的来说南比北高,官田比民田高,临近有用款大户如军卫,那税率比稍远的要高很多,实际根本没有定数。
正赋以外还有各种耗,这东西也完全没有定数,百姓交纳谷物后需要承担输送到指定粮仓的运费。最先制度是纳粮大户承接此项工作,显然这么搞会快速破产。特别是迁都北京,漕运繁重,这项工作不是普通粮长可以承担的,他们也承担不起。明太祖奇葩的财政设计使得明朝的百姓上下都忙于作搬运工,这样势必会耽误农时。宣德改革最终形成了改兑制,其中一部分税粮在州县当地进行交割,支付一定的耗费,由军人进行运输,这就是改兑制,形成军运和民运并存的制度。其中苏松常嘉湖五府的白粮供应宫廷和京官所需全部民运。
至于加耗的费用,民运至淮安仓则加每石加4斗,在州县进行改兑,湖广加八斗,江西、浙江加7斗,南直隶六斗,北直隶五斗。在淮安仓的漕粮四斗以外还有洪闸盘播之费加一斗六升,进仓加耗每石八升。当然以上只是明面上的,实际解运中的大项漕粮一石送往北京加二石也不算多。
役也分为了正杂两项。最早可分里甲和杂泛,以户等差派里甲役,非经常的差役则为杂泛。正赋正役都是法定并编入黄册,而杂泛的特性显然无法做到,杂泛最终发展成为明朝土地兼并的推手。正统初年,夏时根据杂泛中固定下来的常役(皂隶、弓手、禁子、斋膳夫等)制定均瑶法。这样就形成了里甲、均瑶和杂泛。
这里说一下所谓的士绅不用纳粮当差的问题。只要编入黄册的正赋正役不会有所谓的优免的。早前因为宣传或者很多人读书研究不深以为有丁有粮那肯定就是把他们也优免了。实际情况是徭役摊派以是财产多少寡为定而细分则为两项丁和粮,进行丁粮比对,然后摊派。这样设计理论上好处,有钱的承担多点徭役,没钱少点。而且这玩意不是明朝发明的,更早前的户等制就是为了纳税设计的。
著名的九品混通制,国家法定一个税率,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要交这个税,法定税率只是基准,需要进行九品混通计算后才是实际税率。把《九章》里租调简化成上中下三等,国家法定为每户纳一石,那中等户就是纳一石,(上等户+下等户)/2=1石。其实设计的道理和明朝徭役编订的丁粮互准是一样的。但往往理想很美好现实很骨感,杜牧直接按人头平摊看似不公平的税率结果人心大悦,吏治腐败以后,往往变成大户少承担,穷人加负担了。
上面均瑶类目的役中我们可以知道都是较为卑劣的活。统治者也不认为官绅承担这类活会是好事,自明太祖开始京官优免到后来开始扩大。而且杂泛不入黄册,地方完全可以把其作为财政扩张的手段,杂泛的负担越来越重,直接导致大量的底层百姓投献到士绅大户人家为奴。其实与我们早年的税费改革有点类似,费可伸缩的余地比税要大的多,上面也是屡禁不止,最后费改税。杂泛中分出均瑶也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