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黄昏,摸了一天鱼的爱德华开始上班。
懒散的挥舞着鞭子,驱赶着自己负责的百来匹马回马圈。
类似于这样的草场,大概有十来个左右。
略微统计一下,克劳伦斯家族圈养的马,保守估计超过一千,但不会超出太多。
这跟爱德华从杜克管家嘴中得知的情况大差不差,家族内养着约一千五百位骑士。
骑士从低到高,分为准骑士、正式骑士、青铜骑士、白银骑士、黄金骑士,以及绯名骑士和封灵骑士。
在克劳伦斯家族中,绝大部分骑士都是处于准骑士的水平。
打普通人绰绰有余,加上训练有素的进攻方针的话,五百名骑士配合步兵等,完成是有可能打下来一个小城池的。
正式骑士需要修习骑士呼吸法,且在呼吸法方面有所造诣,预计家族中的正式骑士不超过一百人。
青铜骑士的话,十一人。
白银骑士,两人。
再往上的话,就不是克劳伦斯这个级别的家族能够拥有的力量了,起码要到伯爵这个地位,掌控着一个郡的家族,才有足够的资源和能力,培养出黄金骑士。
至于绯名骑士和封灵骑士,一般家族压根不用想,这不是资源能够堆出来的,运气、天赋、契合的路径缺一不可。
因为从黄金骑士开始,已然具备一定抗衡巫师的能力,强大的绯名骑士、封灵骑士,甚至能依靠体内凝聚的生命之种,爆发出极其不俗的战技,杀死低级别的巫师。
可尽管如此,在绝大多数巫师面前,骑士只能俯首称臣,跪下唱征服。
因为每一个级别稍微高点的巫师,毫无疑问,都是六边形战士。
骑士的修炼方式,桎梏了骑士最终能抵达的终点。
当然,莱鲁王国作为一个屹立几百年的王国,除了骑士之外,自然还有其他方法制衡巫师,否则分分钟被巫师灭国了。
“爱德华!真是稀奇!天还没黑你就回来啦?”
同为养马人,在旁边一个草场养马的约翰,热情的跟爱德华打招呼。
约翰身材高大壮硕,但个头不高,将将一米七的样子,比爱德华矮上大概五厘米。
满头如火般红色的头发,在晚风中舞动,与晚霞的交相辉映。
爱德华甚至不止一次的想过,他要是女孩子该有多好。
天然的火红长发,搭配一身修身的红色贴身长裙,简直就是致命尤物。
“今天累了,想早点睡。”
“哈哈哈哈哈!!!你真是一点都不掩饰自己的行为!”
“有什么可掩饰的?”
努力工作,对爱德华而言毫无意义。
无论在工作上多么努力,克劳伦斯家族也不会因此格外照顾自己一点。
同样的,无论他怎么划水摸鱼,克劳伦斯家族也不至于将他赶出去。
只要他维持着表面的和谐,家族可不在乎多养一个私生子当闲人。
“说真的,有时候,我真的挺羡慕你的。”
约翰的性格跟他的红色头发一样热情直爽,他其实跟大多数仆人一样,羡慕甚至是有些嫉妒爱德华的待遇。
但他从来不会背着人说坏话,这让爱德华愿意跟他打交道,多聊几句。
“没什么可羡慕的,我们都一样,是不被重视的存在。”
思索片刻,约翰点了点头。
“说的也是。”
在仆人中,爱德华的风评一向不好。
这并非源于爱德华不会做人,或者性格张扬狂躁,单纯就是因为身份受到的特殊待遇,引起他人不满。
约翰很清楚,爱德华享受着作为私生子待遇的同时,也承受着各种非议的眼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