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6.得加钱!(2 / 2)我被再就业兄弟团选中了首页

“我不喜欢‘玩’这个字!”

“屁/眼子都洗干净了,就别在乎好不好听了!”

“……”

方宇:我不服气,但我无言以对!

“就算杜峥不会针对你!可《某某》的版权卖了,你一个新人,吃不到公司的上等资源,想红很难啊!你就看我,在圈子里混了5年,没有出圈的代表作,到现在也顶多算个三线。你没有作品,能比我好到哪儿去?”

秦朗说着,一脸物伤其类的心酸。

方宇笑容平静。

“你说得对,所以我不会把《某某》卖给他的!”

秦朗再次直眼。

“可你不是……已经答应卖歌了吗?”

“还没签字结账,就不算卖!”

“……”

秦朗一整个大无语。

没签字就不算卖?

那没给钱是不是就不算嫖?!

警察信吗?

“《某某》是首情绪歌,好不好听,很看现场氛围。赵远峰听过我唱现场,知道这歌好,所以才一心要签下我。可杜峥他们听到的不是现场版,只是首制作简单的小样,能听出好来才有鬼了!”

方宇继续道,“所以,杜峥最多觉得这歌不错,还不至于惊艳到非要抢到手的地步。既然如此,那我就给他写首更抓耳、更劲爆的,让他更喜欢。

“这样一来,版权费照收,正好我现在很穷,需要钱。《某某》我还能自己留着!大家各取所需,和谐社会不好吗?”

秦朗听得瞠目结舌,啪啪拍手!

“你想得很好,我很佩服,现在就一个疑问!”

“You say!”

“你老人家5年才写出了一首《某某》,现在答应卖歌,签合同顶多拖个一两天,你上哪儿整一首更抓耳更劲爆的作品去?”

秦朗问得一脸认真,自认发现了盲点。

方宇却哑然失笑!

“呃……忘了系统这事,只有我自己知道了!”

……

回到家,方宇趁洗澡的工夫,把系统喊出来玩弄。

“系统?”

【宿主,请说!】

“兄弟团有没有什么卖给了别人的歌,比较抓耳的那种,推荐一首!”

【为宿主搜索到陆虎创作的《疯人愿》,歌曲加载中……歌曲上传中……歌曲更新完毕!】

话音刚落,伴随着哗哗水声,一首悠扬的旋律在他脑海中出现。

“我是个疯子疯子疯子只爱你的疯子

你是个傻子傻子傻子傻的却好懂事

要爱你一辈子写爱你的故事

在我心里承诺了几千次……”

一首歌听下来,方宇很满意。

主歌一般。

但副歌很有记忆点。

是那种好好宣传能小火一阵,但绝对不会爆红,更不会成为经典的作品。

平心而论,每个人口味不一样,《疯人愿》和《某某》各会有人喜欢。

但,非要方宇选,他肯定要《某某》。

而这首《疯人愿》,副歌抓耳、朗朗上口,更具流行特点,会比从头到尾低吟浅诉的《某某》,更合杜峥的口味。

“兄弟团的歌那么多,我一个人也唱不过来,卖个一两首,也算是给他们做宣传了不是!”

方宇自我安慰中,心里其实还有点舍不得。

下定决心:得加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