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六百七十一章 大明皇帝也干了!(2 / 2)朕真的不务正业首页

西南从国初洪武年间,黔宁王沐英攻伐麓川,打了两百多年,该做个了断了,只有彻底攻灭东吁,才能解决西南反反复复造反的土司、宣慰司。

云贵川黔都有土司存在,这些土司和西南方面的宣慰司、蛮族时常联袂,只有攻灭东吁,进行王化,西南方面才能彻底安宁,包括云南、贵州、四川南部、湖广西南地方的土司,才会真正的老实下来,接受改土归流。

刘世曾希望朝廷支持西南对东吁作战,现在西南不需要腹地粮草支援,皇帝就出赏银当榜一就行,剩下的,云南地方自己就可以保证自给自足。

申时行上了本非常有趣的奏疏。

大明现在有一个比较困惑的问题,那就是:既然大明皇帝老是说,民为邦本,为什么大明的军队不直接听命于万民,而是听命于皇帝呢?

这个问题没人敢问皇帝,也没人敢问戚帅,以至于当事人无法回答,申时行作为天上人的一员,也不敢问这个问题,张居正都不敢的事儿,申时行就更不敢了。

但最近松江府有个典型的例子,让这个问题有了结果。

松江镇水师一共额员十万三千人,去年在武装巡游的路上,有三名水师军兵,不幸去世。

一个是狂风骤浪突如其来,帆面无法收起,水师军兵为了爬上桅杆,将缠绕到一起的绳索解开,不幸落水被卷走;

一个是因为触礁,船舱底部漏水,军兵冒着生命危险关闭了水密舱,把自己关到了水密舱里;

最后一名军兵则是在对马岛和倭寇发生冲突时阵亡。

这三位军兵都上了忠勇祠,朝廷按制度给了抚恤。

但是问题出现了,朝廷抚恤加上三位军兵领俸禄攒下来的钱,超过了一百银,一百银已经是个极大的数目了,到底交给谁成为了问题。

这三名军兵,都有孩子,不过最大的也才七岁,最小的只有三岁。

遗孀、叔叔、伯伯、舅舅甚至包括他们宗族的族长,都到松江镇索要这笔遗产。

本来按照惯例,给遗孀,立个贞节牌坊,将孩子养大,这是大明一贯以来的做法,但是在松江府这个白银严重堰塞的地方,遗孀并不想立贞节牌坊,因为都还年轻二十多岁,不想守一辈子寡,也可以再嫁。

按制,不立贞节牌坊,遗孀就可能再嫁,当真是王谦说的那样,睡你的婆娘,打你的儿子,花你的抚恤金。

本来按制度,应该交给叔叔伯伯,没有叔伯就交给舅舅,没有亲朋就交给族长。

但申时行很快就阻止了这个行为,给了遗孀,孩子顶多挨点打,给了这亲属家眷,孩子恐怕活不到成丁,继承遗产的那一天,吃绝户这种事不要太常见了。

衙门可能黑掉几顿酒席,但这宗族、亲戚们大约会给孩子摆一桌酒席。

松江镇水师十万三千人、京营十万锐卒、大明两百万军兵、十二万工兵团营工兵,都在看着,一个闹不好,可能是军心动荡的大事。

为此,申时行想了个办法,大明军镇、地方、会同馆驿三方共同签署一份合同,冻结存款至孩子成丁,按年限付息。

若是遗孀不肯立贞节牌坊,在孩子还未长大之前,所有孩子的花销都要核销,由会同馆驿审计,若是不肯核销也没关系,孩子成丁后,如数给付,至于怎么分配,就自己去商量也行。

申时行这算是不是办法的办法了,但这个办法一推出去,最大的敌人,居然是闻风而动的亲戚们!

甚至是有一军兵的遗孀孩子的母亲,直接把孩子扔到了松江府衙门里,说既然朝廷克扣了孩子父亲的抚恤,那孩子朝廷来养吧!

在遗孀看来,这就是大明朝廷在克扣抚恤。

其他亲戚们见状,把一共七个孩子,送进了衙门里,让衙门去养。

申时行面对着牺牲军兵亲戚们送来的孩子,一时间有点抓瞎,急的焦头烂额,但很快,申时行意识到,这是个好主意啊,衙门来养,也不是不行!

对于朝廷而言,军兵遗产那点钱不值一提,就现在的华亭、青浦、上海、浦东驰道,申时行想要,他只需要动动手,多的不敢说,几万两银子轻轻松松,而且全都是合理损耗,海瑞这把神剑都砍不倒他的那种合理。

对于朝廷而言,照章办事才最重要。

但对于这些个亲戚们而言,一百银,足够他们打的头破血流了,为了三分地亲兄弟打架活活打死的案子,申时行都碰到过。

既然都不肯养,那就朝廷来养!

申时行说干就干,直接在松江镇水师大营的金泽园,弄了八百亩地,筹建抚恤院,专门抚养忠勇遗孤,而且三级讲武学堂也在筹划之中,并且还专门给这三家孩子找了养父母,都是同生共死的袍泽,只从水师大营遴选。

申时行上奏,请朝廷恩准忠勇抚恤院的筹建,并且希望朝廷能给予一些支持,比如这种母亲仍然健在,但放弃抚养,由朝廷抚养,是不是合乎律法。

朱翊钧一边朱批,一边开口说道:“从内帑拨三十万银,专门用于此事,到时候,给朕也立块碑,放在抚恤院的大门口,他申时行想吃独食?想得美,他松江府是有钱,但朕坐拥江山,也不差钱!”

“建!松江府要建,五大市舶司也要建,京营也要建!军兵牺牲了,家人不愿意养孩子,可以,全都给朕送来,朕来养!”

“律法?朕就是王法!”

朱翊钧的话虽然平静,但冯保听出了陛下心里的怨气,对孩子母亲有怨气,对这些奔着吃绝户、犄角旮旯里蹦出来的亲戚有怨气,而且这股怨气很大很大。

能上忠勇祠的军兵,哪个不是为了保护大明舍生忘死?结果在保护大明的时候不幸牺牲了,身后事却是一地狼藉,朱翊钧不允许这样的事儿发生,孩子娘不肯养,他来养!

张居正上一次就谈到过这个问题,当积累财富在大明变得越来越重要,甚至变成最重要的事儿之时,道德规范也会随之而改变,律法的完善和制度的建设也要紧跟这种变化。

现在申时行践行了这个道理,金钱对人的异化正在体现,至少这三位的遗孀,不想守寡,不想守寡也可以,个人自由,但忠勇遗孤必须健健康康长大,否则谁还愿意在战场上为别人拼命?

“陛下,这要是忠勇遗孀愿意跟着孩子一起到抚恤院,朝廷是不是也该恩准?”冯保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哪怕是遗孀愿意立贞节牌坊,这些遗孀、遗孤们,就不会受欺负了吗?一定会受欺负。

没有爹的孩子,就会被人欺负,从小欺负到大。

“你的这个想法很好,一体恩准。”朱翊钧十分肯定的点头说道。

冯保说的很对,具体问题具体看待,这三个女子,不肯立贞节牌坊,或许是那座牌坊根本保护不了母亲和孩子,所以才如此拒绝了。

那么现在这个抚恤院的制度,当然也允许亲娘带自己的亲生孩子。

申时行的制度设计里,也不是养一辈子,当孩子长大成丁之后,就会带走抚恤金离开,等同于说类似于大院一样的存在,这肯定会加剧军队的近亲繁殖,可大明的军户本就是世袭的,所以就不存在这个问题了。

朝廷的花销并不会很大,就抚恤院这些孩子母亲,吃的用的,教育投入,林林总总加起来,都没有那八百亩地的地价贵。

“下章户部,拿出一个具体的章程来,把各种问题都考虑进去。”朱翊钧让奏疏发回京堂廷议完善。

申时行这个办法,解释了那个问题,为什么大明军要听大明皇帝的,同样也解释了人为何是个群居动物。

有组织有领导的万民,才是万夫一力天下无敌,没有组织的万民,不过是乌合之众,一盘散沙。

“这本奏疏给镠儿送去,把这个言官扔到西山煤局干三个月的活儿,估计以后,他就说不出这样的话来了,作为国朝御史,国朝养他,不是为了让他胡说八道的。”朱翊钧拿出一本奏疏扔给了冯保。

这本奏疏,主要内容是:黄河在开封转了个弯儿,去了徐州,在徐州南下,在洪泽湖与淮河合流入海,既给淮河流域造成了困扰,也给运河造成了难题,在洪泽湖积蓄清水冲刷河床才能维持淮河出海,不至于成为地上河。

这种现状之下,那为何不直接把黄河的水道归故呢?

这条提出‘回河东流、两难自解’的御史,还为自己天才般的计划沾沾自喜。

朱翊钧直接把他扔进了西山煤局干活去了,朱翊镠先干的,大明皇帝再干,就变得不是那么难以接受了,朱翊镠没有被训斥,皇帝反而加入了劳动训诫贱儒的行列。

大明皇帝也干了!

想法是很好的,但它不现实,从很早的时候,大约在金国的时候,就已经有人有这个想法了,既然当年杜充把堤坝扒开,让黄河改道了,那现在,是不是可以把旧河道收拾收拾,让黄河归故?

元顺帝:啊对对对,多简单啊,我修个黄河大堤都修出了一块一只眼的石头人来,你修!大胆的修!

回河东流,看起来很美好的设想,但在现在,就跟给太平洋加个盖一样困难,让黄河归故,即便是搞定了一切,到了实践的时候,需要一百三十万民夫,干整整十年,才有可能成功,还只是有可能。

工程量过于庞大了,破坏的时候,可能只需要几百民夫日夜挖掘几日,就能做成,可是建设的时候,那就是世纪难题。

这御史有一种没有劳动过的愚蠢,朱翊钧对症下药,让他滚去干活了,干几个月的活儿,就老实了。

“这个,就不要建了吧。”朱翊钧拿着一本奏疏看了半天,有点犹豫。

应天巡抚李乐,请命将一个长达两个世纪烂尾工程修完,那就是洪武七年开始修建的阅江楼,为了这个楼,朱元璋还专门写了两篇文章,《阅江楼记》和《又阅江楼记》,但最后阅江楼就修了个地基,就因为太费钱了被朱元璋喊停了。

李乐的意思是在这个地基之上,把阅江楼修完,顺便把正衙钟鼓楼也建了。

奇观误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