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走走回到家,药效上来以后就开始出血,她有些难受,换了睡衣躺在床上。
想了想,她发消息问小夏:“今晚活动柳眉和陆总一起去的吗?”
小夏:“对,今天晚上她和陆总一直在一块。不过结束了以后陆总没和她一起回绢湖。”
绢湖是陆为住的别墅区。
胡走走心下明了。
之后周盛给她打电话,说道:“走走,睡了吗?”
胡走走有气无力道:“还没。”
周盛道:“明天尚莎年中盛典,我收到了邀请函,可以带女伴,我给你准备了礼服,你和我一起去吧。”
胡走走道:“怎么也不问我意见,就默认我要去,礼服都准备好了?”
周盛道:“你是我女朋友,这种场合不带你去,带谁去?”
他声音凉凉的,话里却很有温度。
胡走走猜着是上回在尚莎,她放弃走人,周盛孤僻自傲,却也晓得什么是看人下菜碟。所以这次想带上胡走走,让旁人都眼熟她。
胡走走本就想有个机会见到柳眉,这正是好机会,当即答应下来:“好。”
挂了电话,又觉得十分有意思,在她逃婚之前,周盛待她倒是没这么看重的,一些活动晚宴都没跟她提起过,而眼下却这样重视她,要把她和他绑在一起的意思,也不嫌她给他掉价吗?
难不成,周盛那天说的“我还是想和你在一起”,竟然是真的?
胡走走才不信会有人愿意爱她。
她相信爱情,崇拜爱情,却不相信爱情会真的降临在她身上。
胡走走是有点时尚恐惧症在身上的。
比如经过很多网红潮人美女多的商业街或店铺时,胡走走都会稍微低下头,步伐加快的离开。
胡走走倒不土,她的品味和穿搭很不错,只是不自在。
更别说在这种时尚杂志主办的盛典活动了,全是漂亮的帅气的小生小花,还有一些网上流量很大的红人,整个会场上一眼望去,视觉盛宴。
胡走走穿着一身墨绿亮片一字肩长裙,裙摆刚到脚踝,脚上高跟鞋是周盛的品牌,他特意给她找的低跟,他知道她穿不惯高跟鞋。
胡走走很少穿的这么正式,不过这样打扮一番倒是还挺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