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称,“杀神”。
当年陈浩南名噪一时时,被称为铜锣湾浩南!!
而现在的铜锣湾,除了浩南,又有了一个杀神。
那便是林文。
“杀神”的称号,也传遍了港岛的每个角落。
而此时。
荃湾一家酒吧内。
吉米正坐在办公室内看着《林氏周刊》的售卖数据。
突然手机一阵振动。
吉米视线没有移开,直接将手机放在耳边:“你好。”
“吉米,是我,我有一件事想拜托你。”
电话中的声音很是随和,“听说你跟杀神林文正在合作。”
“明天午十点钟,有骨气,帮我邀请一下。”
“你放心,等我成了话事人,好处自然少不了你的。”
吉米愣了一下。
他跟林文,只是生意的合伙人。
其他方面,没有任何交集。
随后吉米便是反应过来,反正他只是个传话的。
对他自己本身也不会有多大影响。
于是答应下来:“好哇。”
简单客气几句之后便挂断了电话。
吉米盯着手机感叹。
争做话事人,真是麻烦。
还是简简单单搞个生意,痛痛快快赚个钱自在。
……
翌日清晨。
早九点钟。
太阳早已高高挂起。
吉米仔循着地址,来到了铜锣湾百德新街的一家夜总会门前。
这还是吉米第一次来到林文的地盘找他。
下了车,只见诺大的夜总会门口,零零星星停着几辆豪车。
还有林文那辆老旧的黑色桑塔纳。
看来林文在这里。
吉米走进夜总会大门。
柔和的音乐响着。
在橘黄的灯光下显得更加舒缓。
装修风格倒是跟和联胜的夜总会差不多。
见到吉米,一小弟礼貌迎来。
简单交谈几句后,在小弟的指引下。
吉米来到了二楼办公室门前。
随后敲了几下门:“文少,是我,吉米。”
“请进。”
吉米轻轻推开门。
忽然眼前一亮。
宽敞的房间内,所有物品整齐摆放着。
地板干净的反着光。
林文正坐在椅子跟身边的人说着什么。
背后半开半掩的门窗透过一束光,打在林文棱角分明的脸。
有种说不出的凌厉感。
“吉米,你来了。”林文笑着问候吉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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