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乐正给自己定位为“协助者”的时候,他总感觉束手束脚的,因为他站在一旁,处在旁观者的位置上。
而当他决定走上“管理者”的位置后,他顿时有了种豁然开朗的感觉。
就连刚才让他发愁的分蛋糕问题,都自然而然地消解了。
因为,现在他不再需要将私产充作公产,他只要想办法私产公用就行了!
严格来说,蛋糕问题还是存在的,但它变得不明显了。
不明显,就够了。
因为蛋糕问题会永远存在。
哪怕是以美国现在的人口和经济体量,美国人不还是会经常嚷嚷着说移民分走了他们的蛋糕吗?
所以,不明显,让这些人意识不到这问题,就足够了。
而私产公用很难吗?
只要乐正处在管理者的位置上,这事儿一点都不难。
就比方说,他先将地这么一划,全划给了自己(当他自我定位为协助者时,是没理由,也不会想着这么干的),那么,他花钱在自己的地上搞基建,搞开荒,这不是很合理吗?
而且,这恰恰还是最花钱的地方!
私产公用可比反过来的公产私用简单多了。
而插手管理后,发布任务,给出奖励的机会也变多了。
……
“此法当在局势稳定,社会架构初成,尔等可安心耕地之时实行,眼下时局艰难,尚不宜实施。”乐正道,“尔等当团结合作,互帮互助。”
顿了顿,他又道:“不如这样,除露西妮之外,其余26人皆以各自劳动出资,成立一合伙企业。另,食堂划归为村子的公共财产。卢克所留牛、羊、鸡为苏珊等十人共同所有,如何分配,如何照料,尔等十人自行决定。”乐正道。
只有一间屋子的话,作为公共财产根本无伤大雅。
会让人眼馋的主要是牲畜、粮食之类的生活物资。
所以,卢克留下的一头牛、一只羊和四只鸡,乐正划给了苏珊他们十人,作为他们十个人的集体财产,而非整个村子的公产。
对此,张新等人当然不会有异议。
那本就不是他们的东西。
倘若他们觉得不服,那乐正就得好好想想该怎么给他们做思想教育了。
这时,一只小手举了起来:“神明大人,为什么我除外呀?”
乐正看了她一眼,道:“四岁幼儿,无须劳作。”
其实,在他看来,九岁的郑雅,十一岁的罗平,十二岁的林建都不需要劳作。
(神谕世界普遍认为十四岁成年)
可问题是,露西妮有母亲,可以由苏珊养活她,但剩下三個全是孤儿,他们自己不劳作,谁来养活他们?
乐正?
乐正当然可以,而且也不介意。
但他做事情也得考虑神谕世界的人的观念。
在神谕世界的人看来,九岁,十一岁,十二岁是可以干活的年纪了,倘若让这三人啥也不干就能吃饱喝足,会让其他人觉得不公平。
而且,这三人的年纪也确实可以帮着干活了。
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