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8.农救会的成立(1 / 1)亮剑:从平型关大捷开始首页

嘴里天天说‘唤起民众’,民众起来了又害怕得要死,这和叶公好龙有什么两样!”

毛泽东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对大革命时期农民协会的宗旨和历史使命进行过恰当的论述。

他指出,“宗法封建性的土豪劣绅,不法地主,是几千年专制政治的基础,帝国主义、军阀、贪官污吏的墙脚。

打翻这个封建势力,乃是国民革命的真正目标”。

这些农民协会“主要攻击的目标是土豪劣绅,不法地主,旁及各种宗法的思想和制度,城里的贪官污吏,乡村的恶劣习惯”。

HUN省《湘乡县农民协会执行委员会和区农民协会委员长联席会议宣言》称:“今后,我们奋斗的唯一目标是铲除包揽词讼、把持乡政、武断乡曲、鱼肉人民、勾结军阀团防、组织暗杀队、侵吞地方公款、造谣污蔑、破坏党和政府以及工会农会、压迫农民的土豪劣绅”。

1927年7月20日,中共中央发出了农字第9号通告更加明确指出:“农民协会已经不是一种职业组织,而是以穷苦农民为主干的乡村的政治联盟。

因为农民协会,事实上不仅团结了一般农民,包括手工业者、小学教师和小商人;就是一部分脱离大地主影响、而对农会表同情之小地主,也已经联合在农民协会之内。

所以农民协会在现时就是乡村中的贫苦农民和其他小资产阶级的革命的政治联盟、农民政权。

这是农村政权的一个正确形式“。也就是说,在“一切权力归农会“的口号下,对传统乡村社会的政治关系进行了无情的冲击,彻底推翻地主阶级的政府,农民协会成为了新的政权形式。

这个时期的农民协会,主要职能是:其一,掌握行政权。

在行政决策权方面,按县和县以下采取了不同的策略。

在县一级,农民协会组织与旧县政府分享政权,限制了县长的行政决策权,做到了“凡事取决于县长和革命民众团体的联合会议”,“警备队、警察、差役,一概敛迹,不敢下乡敲诈”。

在县以下,农民协会就利用掌握的区乡政权后,铲除吸食鸦片、赌博等各种恶习;开展筑路修桥、开荒造林;破除封建迷信,反对旧礼教,反对歧视妇女;大力兴办小学,普遍举办农民夜校等公益活动。

其二,控制司法权,镇压敌对势力对农民运动的阻挠和破坏。1926年12月,HUN省颁布了《惩治贪官污吏土豪劣绅暂行条例》后,各地农民协会纷纷组织特别法庭惩治土豪劣绅。其三,建立农民的武装。

在农民武装方面,地主阶级的武装常备队、团防局等被接收,由各级农协建立农民自卫军。

其四,推翻族权和绅权。农民协会“推翻祠堂族长的族权和城隍土地菩萨的神权以至丈夫的男权“。

“农会势盛地方,族长及祠款经管人不敢再压迫族下子孙,不敢再侵蚀祠款。坏的族长、经管,已被当作土豪劣绅打掉了。

从前祠堂里"打屁股"、"沉潭"、"活埋"等残酷,再也不敢拿出来了“。

许多祠堂也成为了农民协会办公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