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着她的眼神,周福喜不由得坐直了身体,还轻咳了两声,露出端正严肃的工匠姿态,刘苏婉的这种眼神,真和天魔魅惑没有什么区别,常常让周福喜飘飘欲仙。
嗯?他本来就是神仙,所以飘飘欲仙,也就是说他只是正确地认识到了自己,属于有自知之明的感觉,并不是膨胀和飘了。
对,就是这样。
刘苏婉扯了扯周福喜的衣袖,就站起来来到客厅中,扶着墙壁穿上了高跟鞋,她又不敢走动,就只是站在那里,一会儿松开手身体动一动,一会儿扶着墙挪动一下,然后又脱了鞋,很快就回来了。
“等下楼以后,你再在其他路面上走动走动。”周福喜家的地板比较滑,确实不适合第一次穿高跟鞋的人走动尝试,“我这些鞋子质量特别好,当传家宝都行,尤其是这皮子,经常穿的话能够让双脚都散发着诱人……咳,我是说,防异味防灰指甲防真菌感染。”
刘苏婉更宝贝了,拿着纸巾把鞋底都擦了擦,双手托着下巴看着鞋子,“那我也只穿漂亮衣服的时候搭配它,平常要干活,还是不方便,也容易糟蹋好东西。”
“嗯嗯。”
周福喜很快就给刘筒筒做好了鞋子,把她叫过来换上,刘筒筒穿着新鞋子就在客厅里跑来跑去,又跑到楼下去,在外面大喊“福喜哥哥给我做了新鞋子”,跑了两圈才又上楼来,精力旺盛极了,继续在客厅里蹦蹦跳跳。
还好楼下没有住户了。
刘苏婉只是目光柔软地看着,一会瞟瞟刘筒筒,一会瞅瞅周福喜,然后就去厨房系上漂亮的围裙,在厨房里忙活起来。
周福喜也用上了围裙,他本来就买了两件,给刘苏婉打打下手,大概是熟悉了周福喜那品类繁多的调料和功能齐全的烹饪用具,她现在做的菜口味比刚开始不是强了一丁半点。
“我从来没有见你丢过垃圾。”刘苏婉有些疑惑地看着那个空空的垃圾桶,它好像填不满的样子。
“它连接着一个小世界。”周福喜如实说道。
刘苏婉嘴角微翘,福喜弟弟终究是个弟弟,像正常男孩子一样喜欢幻想,她也没有很在意这个问题,刘苏婉遇到想不明白的事情,就不会多想,因为这个世界上想不明白的事情太多了,她这颗聪明的脑袋也会不够用!
晚上吃完饭,刘苏婉看时间还早,先下楼去干活了,她发现自己现在手脚越来越利索,做什么都快,以前只能单手切菜,现在双手拿刀就跟多年的老师傅一样,效率提高了很多。
更不用揉面团、包包子之类的事情了,她都觉得自己可以去参加那些职业技能比赛了。
七点半,刘苏婉喊周福喜出发。
刘筒筒已经去过了,跑跑跳跳地走在前面,看到一颗梧桐树,忽然想起福喜哥哥说要先学会爬树的事情,于是就抱着树干准备往上爬,被刘苏婉一把抓了下来。
正是饭后暑气消散,秋风渐起的凉爽时候,出来散步的行人,正在大大小小的花园广场空地准备跳舞的大爷大妈,嬉笑的孩童,凡间的喧闹让周福喜赏心悦目。
更让他感到舒爽的是,此时的城市上空不停地有和他发生纠缠的功德袅袅升空,就像一个个气泡中包裹着“+1”的字样,这都是各处有好人好事、乐善好施、乐于助人等事件发生时绽放出来的美德光辉,都会给他带来类似于香火的灵炁转换。
尽管丑恶依然无处不在,但是盛世的气息依然浓烈许多,是周福喜历朝历代感受最舒服的时刻,要知道除了本朝,历史上绝大多数所谓的“盛世”,其实依然是“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来到超市,周福喜才发现精明的不止是刘苏婉,更有附近的老头老太,早已经人头攒动地挤在肉柜附近,一副摩拳擦掌的样子。
周福喜能够理解这种心态,省钱就是赚钱,反正吃喝是每天都必须用的,原本必须花一百块钱买菜,现在只用五十,那不就等于赚了五十?
“你帮我看着筒筒!”刘苏婉精神焕发的样子,她不打算让周福喜参与。
男人嘛,会觉得这种事情没有面子,尤其是年轻男子更是如此,这种时候就让女人来好了!
今天至少要抢到牛杂或者羊杂,这两类一般打四折,新鲜牛肉只会打七折,刘苏婉觉得有点奢侈,但是排骨性价比就高了,打五折而且不用搭配一段脊骨!
为了让穿着新鞋子的刘筒筒不要乱跑,周福喜把她抓起来放在购物车里,然后拿了几包零食放在她身上,于是她就被成功镇压住了,乖乖地捧着那些零食一动不动。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