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审判长。”
陈羡平在自己面前的一摞材料中将张平与李朋两人件的“借条”原件、和上次与孟景华一起走访得到的证词拿了出来。
“针对刚才公诉人所出示的第一组证据及相关证明我方现在当庭出示两份新的证据。”
“分别是上诉人张平与李朋两人间的借条、张平在当时与李朋的通话记录。”
说着陈羡平右手举起了从许平家中找到的那张借条。
“我方想要说明的是,上诉人许平主观上并非是非法占有,或者说主观恶性达不到本罪所要求的程度。
正如上诉人刚才在庭上所陈述的一样,他发现ATM机有故障后,内心是十分挣扎的,十分犹豫的。
是在与李朋通话后,才下定决心要取钱,可以说李朋在本案中为许平主观取钱这一意志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案是李朋唆使的也不为过,上诉人许平是迫于李朋的压力才取钱。
并且在上诉人从银行取完钱后,回到家也并未将钱款花出去,而是放在家中藏了起来。
在李朋两次上门索要时,上诉人许平也并未将利用故障所多得的一共是二十六万六千三百元用来归还欠款。”
“这已经能够证明上诉人许平并未将利用故障所多得的二十六万余元,看作是属于自己的,如果上诉人许平有着非法占有之目的,面对李朋的两次上门索要并相威胁恐怕早已将这笔钱用来偿还欠款了。
本案中许平所欠李朋二十四万元,许平本人在ATM机中一共取款二十七万元,两者金额差距并不大,客观事实和我方陈述是可以相互验证。”
说到最后陈羡平加重了语气强调着。
穆同看着陈羡平右手举起的新证据,开口指示着法警让其将陈羡平手中所出示的证据拿上庭来。
穆同和左右的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一一查看过确定是陈羡平口中所说的许平与李朋之间的借条。
“将这份借条拿给上诉人和公诉人确认。”
法警双手拿着借条放到许平面前十几厘米处,让许平看着,直到许平点头才又拿给两名公诉人看。
“上诉人对辩护人刚才所出示证据有没有异议?”
“没有。”
“公诉人是否有异议?”
“我方对辩护人所出示的证据能力没有异议,但是对其证据效力有异议。
就辩护人刚才所要证明的事实,我方也有几点疑问。”
高琳接过身边另一名检察员吴凡的意见纸条结合自己的意见一并发表着。
“首先便是本案当中对方利用一张借条就试图证明上诉人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之目的,我方认为是不够充分的。
刚才许平在庭上的供述其与李朋的电话内容,并未有相关威胁之内容,李朋仅仅只是对许平主观上起到了辅助作用,而非主要。
上诉人许平是一名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清楚的知道自己的举动所会引发的后果。
如果上诉人许平没有非法占有之目的,不管李朋如何劝说也不会影响到许平其个人的意志。
其次,许平是否利用这笔不义之财用来归还欠款与我们判断许平的非法占有之目的没有实质性的关联。
最后在本案中,结合客观事实许平取完钱后将所得钱款带回家藏起来的举动,完全有理由相信许平主观上对这笔钱款的是不义之财的认识,充分说明了许平主观上的非法占有。”
“我方陈述完毕。”高琳把话筒扭到一旁,看向着辩护席。
知道不可能靠着第一组证据就能说服众人的陈羡平听公诉人说完后。
在高琳的注视中面带笑意的举起了第二份证据——证人王刚的证词。
“针对刚才公诉人的质证,我方申请传唤证人王刚出庭作证。”
“法警将证人王刚带上庭来。”
穆同准予了陈羡平的申请。
两名法警将王刚带到了证人席位上。
在场的摄像机瞬间对准了刚刚走进法庭的王刚。
这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啊?肩膀脖子上面都是纹身,说是混混还差不多。
【混混也能当证人?】
【这个证人作证的效力会不会有所削弱啊?】
看到王刚的样子,收看直播的观众在CCTV法治频道直播间打着问号。
撒宁低着头看着平板,问着柏涛,“柏老师,我们看到证人王刚身上的纹身确实可能让人对他的作证效力产生怀疑,毕竟我们看到英美法系中对证人作证效力也有相关规定,我们司法实践中具体是如何的呢?”
“呵呵,在我国所有证人是不问身份如何的,这点可能与英美法系有所不同。
在英美法系中这类证据一般都归类为传闻证据。
英美法系中有这一套完整的因为证人的身份而对其的证词可信度的区分。
比如你是一名杀人犯和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两人所作的证词,其可信度就是不一样的。
……
……”柏涛简单的讲解了一下二者的区别,也回答了大家的疑问,那就是证人王刚的证词在法庭眼中是否会与其他证人的证词有着相同的地位,会被法庭同等对待与采纳,是否会有偏见等等。
答案是肯定的。
穆同看着王刚这幅样子,表情小幅度的变了一下。
“现在核实证人身份。请证人陈述你的基本情况以及与当事人和本案的关系,并出示身份证明。”
“我叫王刚,李朋是我大哥,这是我的身份证。”
王刚坐在证人席有些拘谨的回答着,没想到一直是被告席的自己有一天居然还能坐到证人席。
这感觉还真的不一样,想看到了新玩具似的,王刚的小眼神四处张望着。
这是那天陈羡平和孟景华走访了四个地点后,好不容易找到的李朋的小跟班。
在李朋被警方拘捕后,身为李朋小弟的王刚没有地方去了,陈羡平随便一打听就打听到了。
由于受到过好几次刑事处分,王刚在没有大哥李朋的日子,真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
在街边的沙县大酒店,陈羡平和孟景华两人看着王刚一个人干了五碗拌面后,才说明来意,希望他能够出庭作证。
王刚舔着嘴唇的酱料,低头思考了一会儿。
“李朋是我大哥,要我出庭作证恐怕…”
正当陈羡平和孟景华以为要换个目标时,王刚接下来的话让两人喜笑颜开。
“要我出庭作证得加钱。”
在陈羡平不限量的隆江猪脚饭的保证下,王刚答应着出庭作证。
大哥?一个许平都是无期更何况取了三十几万的李朋,这辈子估计都看不到了,还是个屁的大哥,还不如面前的猪脚实在。
吃的满嘴流油的混混王刚,心中感叹着喉咙直往上冒油的感觉就是好。
大哥,猪脚实在是太香了,反正你现在也吃上了国家饭,有地方住还有一份稳定的工作,弟弟我现在可是吃了上顿没下顿的,还在露宿街头,你该体谅小弟我的难处才是啊,对不住了。
(正在看守所已经吃上国家饭——水煮萝卜的李朋:你踏马!我心态崩了啊。)
“证人王刚,你应如实提供证言。有意作伪证或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你听清楚了吗?”
“我听清楚了。”
随即站在王刚身边的法警从书记员手中接过相关保证书拿给王刚签字。
“辩护人你可以发问了,在发问过程中不得违反相关规定,发问有诱导性的问题。”穆同等到法警回到王刚身边站立,开口提醒着陈羡平。
“谢谢审判长,证人王刚,辩护人现在有几个问题需要问你,希望你如实回答。”
“王刚,你的大哥李朋是从事什么生意的?”
“放高利贷的。”
“那你在具体从事某方面的工作呢?”
陈羡平拿着临时修改的问题提纲发问着。
“我负责记账,就是记有哪些人来借钱了,还有到了收钱的日子提醒大哥到日子了。”
“那你是否见过这个人?”陈羡平右手指着被告席的许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