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东西太多,吃不完,全是假话。”
“他不会是喜欢我吧?”
“不对,我现在是女扮男装,他不知道我的身份,怎么会喜欢我......”
“可能......”
花木兰也想不出一个理由,索性就不想了,不着痕迹的吃起了那个鸡腿。
鸡腿,她在家里也很少吃。
现在训练量这么大,她必须要补充一下能量。
至于不要,把鸡腿还给罗迁,她还没有这么矫情。
先吃了再说。
以后,等她也有好吃的,再给罗迁也不迟。
......
这一晚,大家都睡得很沉,连罗迁和花木兰也是。
训练累了,倒头就睡,任凭营帐里的鼾声有多响,全都听不见。
第二天,训练继续。
今天训练的项目,不再是骑马了,而是使用兵器。
只有十天时间,不可能训练十八般兵器,而是挑了三件在战场最实用的兵器:马刀、长矛和弓箭。
自古以来,北方作战,尤其是和那些蛮夷作战,几乎都是骑兵。
大规模骑兵冲锋,马刀是最实用的。
一个劈砍,借助马匹的冲击力,能连人带甲劈成两半。
长矛也是骑兵的利器——它比马刀更长,更容易杀死敌人而保全自己。
一寸长,一寸强,就是这个道理。
而弓箭,那是远程武器,在骑兵冲锋之初就要进行几轮齐射,尽可能的射杀敌人的有生力量。
无论是马战还是步战,弓箭的作用,都无法替代。
“今天,我们训练的项目是兵器。”
“首先是马刀。”
“罗副官,派人过来领马刀,每人一把。”
李都尉大声喊道。
“是。”
罗迁领命,随手指了几个人,把马刀领了并分了下去。
人人马刀在手,自有一股肃杀的气势。
虽是新兵,但也有了一丝战力。
“马刀的使用招式有很多。”
“但在战场,在精而不在多。”
“几个回合没有把敌人斩于马下,战场就呈现出胶着状态。”
“那时,必将陷入一场苦战。”
“因此,我们必须速战速决。”
“那么,掌握几种常用的招式,在战场就足够用了。”
“来,大家跟我一起学。”
“劈——砍——撩——挑——挡——”
“......”
李都尉对大家讲解完,开始亲自示范教学,那些新兵都跟着练了起来。
新兵们练得极其认真。
过战场的老兵,也没有一丝一毫的懈怠。
这是战场生存的本领,学得越多,活下来的机会就越大。
谁敢乱来?
除非不拿自己的小命当回事儿。
连罗迁也在认真的学。
虽然,他学会了霸王诀,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
但越是精通,越明白百家之长的道理。
李虎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骑都尉,但也是久经沙场,有自己的杀敌之法和生存之道。
多学一点,总是没有错的。
这一学,十天就过去了。
这些新兵,成长了不少,无论是骑马、射箭,还是马刀、长矛,都不再陌生。
只要了战场,见了血,就是一名老兵了。
而学得最好的,当然是罗迁了。
在昨天的演练中,他和李都尉打了一个旗鼓相当,五十回合没有分出胜负。
殊不知,这是他手下留情了。
若是全力以赴,李都尉走不过三招,必死无疑。
李都尉不是敌人,赢了他,罗迁也没什么好处。
而且,这十天,李都尉待罗迁不薄——罗迁总算知道了,他吃得比别人好,是李都尉吩咐了火头军。
李都尉值得结交,罗迁就给他留了面子。
要是训练新兵的教头,在新兵手过不了三招,他哪还有脸在军中待下去?
而花木兰的训练,就要逊色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