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334章 引狼入室-4(1 / 2)真实罪案录首页

很快,警方就查清楚了汪丽的情况。

汪丽16岁就来了武汉打工,但近期,她却一直没有工作。

所以虽然她跟唐俊兰住在一起,但房租都是唐俊兰一个人付的。

汪丽的社会关系也颇为复杂,她经常跟一个叫苏洪超的中年男人混在一起。

随后,警方调查了苏洪超,一查发现,这个人问题很大。

苏洪超40多岁,是个赌棍,曾经欠下过大量债务。

但最近,他好像发了一笔横财,不仅还了欠款,还在武汉的繁华处租了个房子。

当警方找到苏洪超时,意外的发现,汪丽也跟他在一起。

不用说,这两人跟唐俊兰的死,是脱不了关系了。

废话也不用多说,两人直接被带回了警局。

审讯他们并没有花多少力气,两人都老老实实交代,唐俊兰就是他们杀害的。

而且,他们还供出了另一个同伙:张军。

张军也很快就被抓了回来。

这下人齐了。

不过,对于细节的描述,三人说的,却出现了分歧。

汪丽交代,她跟唐俊兰是2004年的时候认识的。

当时她身无分文,租不起房子,善良的唐俊兰就收留了她。

不仅如此,汪丽吃穿用度,也大多是唐俊兰花的钱。

相当于唐俊兰用她微薄的收入养着汪丽。

不得不说,兰兰是真的好。

虽然她只比汪丽大一岁,但一直像姐姐一样照顾着汪丽。

彼时的汪丽也很依赖她,两人成了无话不谈的好闺蜜。

谈到这些事情的时候,汪丽坦言,过去真的很美好。

但这种美好只维持了2年时间。

2006年,汪丽认识了苏洪超。

唐俊兰知道苏洪超是个赌徒,所以劝汪丽还是远离他为好。

汪丽哪听的进去,她甚至认为,唐俊兰是因为找不到男朋友,嫉妒自己。

只能说这汪丽,不仅坏,而且蠢。

之后的汪丽,就经常跟苏洪超厮混在一起,很少回出租屋。

看到她不听劝,唐俊兰也很无奈。

不过她还是一如既往的关心汪丽。

家里写的那些小纸条,很多都是给汪丽的留言。

叮嘱她吃饭穿衣什么的。

汪丽回来的时候看到,也会顺手给她写一张回复的纸条。

到这里,虽然汪丽不喜欢唐俊兰管自己,但她依然很享受唐俊兰对她的关心。

悲剧就发生在李颖给唐俊兰汇了10万块钱之后。

唐俊兰收到钱很开心,因为她的梦想终于可以实现了。

她叫汪丽回家吃饭,并把这个好消息第一时间告诉了她。

“丽丽,我想用这个钱开个小宾馆,到时候,你来上班,我给你发工资。”

唐俊兰真是满心满眼的为汪丽考虑,看她没工作,都给她想好了后路。

但得知这个消息的汪丽却并不高兴,相反的,她甚至生出了嫉妒和愤怒。

她转头就跟苏洪超说了这事。

苏洪超是什么人?赌徒。

听到钱,还是一大笔钱,他简直两眼冒金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