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生在战火连天硝烟弥漫的时代,在路上走着,也可能被人群中突然射出的流弹击中或擦伤。
我是那个开枪的人。
我的子弹击中了无辜的路人。
他倒下去那一刻叫我快跑。
我跑了。
我以为他死了。
可三年后,他成了我的上司。
他不记得我了。
但那个冬日皑皑白雪里,他胸膛前渗出的一大片殷红是困扰我那一辈子的噩梦。
我不敢靠近他。
即使他总会交给我轻松又安全的任务。
但临门一脚的时候,我都会偷偷和怕死的同事交换。
我以为我瞒的很好。
直到一天,我接到了新的任务。
除叛徒。
杀卧底。
任务目标:储修远。
*
我的上司姓储名修远。
储是大姓,在我们那里,是富足和权力的象征。
我小时候待的孤儿教养院,院长和资助人都姓储。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我再次见他时,他便是这样介绍自己的。
我不懂这句话的含义,只觉得有文采。
他说这句话时,不小心和我对视了。
圆形镜片下那双琥珀色的眼睛,看的我心里发虚。
后来听同事姐姐说,修远一名,代表了革命路途的漫长和艰辛。
我依旧不懂。
他那般风度翩翩之人,怎会艰辛。
他只需要在办公室里发号施令。
有的是人为他抛头颅洒热血。
我也甘愿这样做。‘
很多人都甘愿这样做。
*
那是我第一次,
没有和同事交换任务。
也是与他重逢后的五年里,
第一次主动站在他面前。
我问他,
记不记得八年前冬日的长街上,那个开枪的小孩。
他笑而不语。
解下自己的长衫。
长衫之下,
光洁如新。
白皙坚硬的皮肤上,
没有半点伤痕。
子弹穿胸而过的场面那样清晰。
就算过去八年,八十年。
疤痕都会存在。
可他身上,
什么都没有!
原是我认错了。
从一开始,
就错了。
在背后默默注视了五年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