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番外3 陈跃视角的许夜2(2 / 2)规则怪谈:我比诡异还变态!首页

没办法,这个处理情绪的机制也是人类为了自己而诞生出来的。

此后的日子,我经常来怪谈协会,召集大家开会,敲打他们。

慢慢的,我以副会长的名义,接手了整个怪谈协会的事务。

我也不再拥有假期,变得和许夜一样的忙碌。

至此,我的心里终于不再愧疚,从而渐渐感到踏实。

原来,工作也能让人变得充实。

前提,是它值得你这么做。

我为了能帮助到许夜,能对整个社会做出贡献而感到自豪。而不是拼命加班,最后拿到了三千月薪,看到路边的乞丐,掏出一块钱。

结果对方得知我一个月在这么大个城市只赚三千的时候,又倒给我一百。

……

这样的日子大概要永远持续下去了。

在许夜成为“夜神”,大概率要远去之时,我毫不犹豫选择追随。

于是,我的身份再次变了,成为无尽山脉的守护人,怪谈与现实之间的把控者,一个拥有“夜神”作为背景的……

提携之恩,永生难忘。

我愿成为夜神与蓝星之间的纽带,永远追随于他,不后悔。

……

我在这里过的日子还算逍遥。

毕竟,像许夜这样,误闯山脉的“普通人”,是比较少见。

大多数时候我都能开心的度过,除了有一个东西让我偶尔感到困惑。

那个叫锋哥的家伙,将一生的执念都注入进木偶里面。

刚开始,我为了躲避,把他藏在一个小角落里,过了一段时间再打开时,发现木偶眼珠子流下两行血泪。

一副快要气绝身亡的模样。

没办法,我只能隔几天把东西拿出来用一下,指挥木偶洗个衣服,倒杯水。

情况缓解了许多。

除了对方不管干什么活,视线都要黏在我身上之外。

难道这就是爱情?

我敢肯定不是。

如此畸形的感情,和爱可不搭边。

这让我想起之前网上,总有人开玩笑,画我和许夜的同人漫画。

你要问我喜欢男人还是女人?

其实我更喜欢女人,香香软软的。

至于漫画里的东西。

我想,任何真正了解过夜神的人,都会忍不住被他身上的魅力所打动。

产生尊重,神圣,以及欢喜的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