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如果在某一种私人活动中激活这一特殊技能,或许会有不一样的感受吧。
受不了了,真的受不了了,夏侯尽可能地调节身体状态,要淡定,要从容,所谓的欲火焚神,不存在的。
不就是区区“肾上腺素”激活状态么,谁怕呢,如果需要靠技能来控制自身的过度亢奋,怎么都显得有些丢人吧。当然,能够锦上添花最好,没有也不咋地,我可不是需要雪中送炭的。
真男人无所畏惧,就是要随时随地,日天日地,收发从心。
我是泰日天,我喂真男人袋盐。
挥刀动作猛了些,夏侯白嫩的手掌被过分摩擦了,火辣辣的,又红又肿,香菇难受。
一脸忧郁,在阳光下,夏侯有一种别样的美感。
我就知道,像我这种静静的美男子,是不适合舞刀弄枪的莽夫把戏,那是穷逼的活计,不适合高富帅。
手掌还是很痛,还是要骂上几句,不然念头不通达。
“这都是什么破刀,是哪个智障制造的,也不修整得好些,刺痛了不晓事的孩子怎么办,该打。”
夏侯才不会承认自己小日子过得太安逸了些,一点生活的磨难都没有遭受,更不曾刻苦努力,结果遇到点体力活,顿时遭受折磨。
果然,像我这样飘飘欲仙的浊世美男子,就是要配精致长剑,白马银鞍,一身白袍劲装,携美而去,浪迹天涯。这也正是不谙世事的小姑凉最最喜欢的款式,一骗一个准,还有回头客,真的是糟糕。
白马银鞍,我才不会告诉你夏侯小时候的偶像是赵云赵子龙呢。
诶,空有一身威震天下的二十层基本内功,结果却是挥刀都如此艰难。想要和卑鄙无耻的老江湖较量,肯定更加难受吧。
这样一想,外头的世界很凶险,要不,我就在新手村里练级就好了。
等什么时候我神功大成,自诩天下无敌,再出山行侠仗义吧。
我,夏侯,十里坡剑神,打钱。
默默地走到一家破破烂烂的武馆前,夏侯毅然决然,没有什么能够阻挡,我对自由的向往,就是要用手中刀,杀出一个朗朗乾坤。
偌大的新手村,结果就只有几间破烂房子,除去稍微完整干净些的南贤居,剩下的几所,都是残破不堪,好歹还是端着架子不倒。
而在那样的破败里,之所以认出这一间是武馆,只是因为偌大一个“武”字招牌落在一侧,勉强是倚靠着,没有直接落在地上被遮掩行迹。
夏侯践踏着铺满堂前地板的木屑而过,嘎吱的碾压声在一片寂静中越发明晰,传得很是悠远,恰似刀枪铿锵,又有霹雳弦惊。
“有杀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