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12章 客官有请(2 / 2)疯批反派被我教做人首页

“林老爷家又要施粥救济乞丐了。”

几名在食坊饮酒的客人看到林宅门口在摆设桌案,不由互相感叹起来。

“要说这林老爷也算传奇人物,白手起家,十三年前捡了个女童养大,本以为要绝后,不想七年前来了个丰神俊朗的少年,带着妻子自请为他承嗣!”“这些年打林老爷主意的可不少,人家眼光高,愣是一个没看上,也不知那少年哪里合了他眼缘……啧啧!”

高个儿食客羡慕咂舌。

一旁的胖子笑道,“别眼红了,那少年通身贵气,俊秀清朗,不怪林老爷能看上,换谁不得欢喜有这般继承人!”

“这几年兵荒马乱的,你看他护着林家丝毫未受影响,年前林小姐的亲生父母找上门,还是那少年想法子摆平的呢!人家有那个本事!”

几人又是一通艳羡。

旁桌的紫衣青年默默听完,饮完杯中最后一口茶,起身离去。

天地苍茫,不知归处在何方。

青年走遍千山万水,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不知多久,他的脚步再次踏足万蛊域。

他来到了那个曾经居住过的山洞,颤手取下墙上的木头娃娃,摩挲间,眼中已不知不觉噙满泪水。

系统在他耳边叽叽喳喳表功,“看吧,我就说她给你刻了个娃娃,要不是我在世界重置的时候想起来,帮忙护住了这里,这娃娃早就化为了飞尘。”

“咳咳,这怎么也该值个千缕本源什么的……”

“沧界的大地树送你。”青年语调暗哑。

“啊啊啊!!!”

系统兴奋的差点破音,“谢谢宿主!谢谢宿主!哈哈哈!发财了……”

三百年后。

一群走南闯北的游商在丰登客栈歇脚,几人聊到在各地见过的奇闻异事,其中一人饮了口茶,道。

“我倒没什么奇事可说的,不过遇见过一家店,老板娘做饭忒难吃了,还给店取名叫‘天下第一’,要不是赶时间,我哪会去那家店吃饭,怪道一个客人都没有!”

那人说到这,似是想到那饭菜的味道,整张脸都不由自主皱了起来。

“哈哈哈!”

一群人哄堂大笑,同他要好的朋友拍着他的肩膀,“能让你这从不挑嘴的都说难吃,看样子是真难吃!”

几人又是一阵大笑,却听的一旁忽地响起杯盏掉落的声音,一名昳丽绝伦的青年跌跌撞撞走过来,颤声道。

“那店……在何处?”

几人面面相觑,暗道奇怪,如此人物坐在他们旁边,居然没一个人注意到。

说话的游商起身拱手,“新黎城,就是周国和南国时期称为中都的那个。”

青年唇角绽开笑颜,美的蛊惑人心,拱手郑重朝他道谢,转身大步离去。

不过一个瞬移,他便来到了新黎城中。

灵识扩散蔓延,转瞬之间,陈旧的‘天下第一’牌匾下,金光降落,紫衣青年双目通红,艰难迈步走进食坊。

正值午时,本该人满为患的店内,却是冷冷清清,一个客人都没有。

一袭粉衣的少女唇叼毛笔,百无聊赖拨弄着算盘,见有人进来,笑眯眯抬头,“客官有请!”

待看清那名潋滟青年,她愣了愣,旋即托腮靠到柜台上,一脸促狭道。

“敢问公子何方人士?这般俊美不凡,小女子店中恰好缺一位老板,我看你就不错!”

青年哑然失笑,泪水却转瞬模糊了双眼。

还好,即便历经三百年岁月,一切终未迟。

一直以来都想写一本男主疯批文,很早以前就在构思了。

其实我以前写仙侠来着,鬼故事也写,哈哈,一不注意,就犯了些老毛病,也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发现,写着写着差点拐到仙侠频道,捂脸。

本来一开始故事背景想写仙侠,但是感觉仙侠写腻了,想换换,就弄成了玄幻。

以前学了点写作技巧,别的记不太清了,就记得‘反差’这两个字,尤其是人物,要有反差感才吸引人!

构思初期,想写个暴力女魔头和疯批反派的故事。

女主最开始的形象,其实是一身黑衣的冷酷女魔头,可是这样没有反差感啊!

于是我决定让她拥有形象反差,一身粉衣的俏丽美少女,配上暴力心理,穿最粉的衣服,下最狠的杀手!

关于男主,其实一开始是没有头绪的,嘿!那段时间短视频突然流行苗疆少年变装,哟!这灵感不就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