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啊啊,一下子就又有钱了。
杨晨一下子想起了自己过去没钱时候的种种遭遇,对于这个世界充满了一种想要报复一下的期望。
作者想起了自己大学时期的梦想,那个时候只能吃的起泡面,所谓奋斗就是过上天天吃黄焖鸡的日子,再到后来工作以后,作者的理想变成了吃肯德基,在这天天吃黄焖鸡的日子,作者想起了他大学时候的暗恋对象李雨晴,当时作者每次看见她,都会想起一句诗,你若安好,雨过天晴,然而后来一晃这么多年过去了,她变成了你若有钱,娶到雨晴,作者后悔死了去参加她的婚礼,特别想把份子钱要回来。
所以杨晨首先就是要找作者的大学暗恋对象李雨晴,那个拜金的妞,杨晨先是去银行取钱,不管三七二十一,先取个五百万再说,以此怀念那些没得钱的岁月,看,多么文艺小清新的写法,是不是比别的作者动不动就一夜暴发户的写法好多了,作者爸爸可是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的,我是个有理想的文艺青年。
不行,感觉这样没有快感,读者的荷尔蒙跟不上,我们要让读者嗨,看个小说跟磕了药,吃了炫迈一样,根本停不下来。
所以杨晨再去买起来了,正所谓标配,大金链子小金表,一天三顿小烧烤,杨晨一挂,发现实在太重了,根本吃不消,这纯金的大金链子啊,你挂脖子上,那感受,脖子都快被勒断了,杨晨为了证明自己有钱,还买了一块大金砖,扛身上跟扛炸药包一样,哼哧哼哧不得了。
那感觉,那滋味,那画面,就差再扛个金锄头锄地了,这样就很能符合一个淳朴的农家娃娃在描写一个有钱人生活时内心的景象,生怕被那帮有钱的读者大爷看出来,这作者一看就没见过钱,从小苦到大,描写的主角有了钱,居然特么的第一件事就是去买金锄头然后继续锄地。
再回到正常剧情,杨晨去银行取钱,要取一千万,前面好像是五百万啊,这作者是不是在考验我们读者的记忆力啊,各位读者大爷,作者年老体弱,老无所依,卖文为生,所以就不要在意那些细节,反正五百万也是取,一千万也是取。
首先是打车,咱有钱了,虽说杨晨一查地图,最近的银行走路也就十五分钟,但是有钱了,不在乎,直接就是叫迪迪打车,一看叫来一辆别克,档次不够,取消,再看叫来一辆北汽幻速,还是太low,取消,最后发现不行,这么着剧情推进太慢,要是打个车都无限循环整了一个章节,那也太无聊了,所以干脆直接点,看见一头出租车,直接一把钞票砸过去。
本来那出租车司机看见杨晨在寒冷的冬天穿了个耐克的白衬衫,上面钩子还打反了,一看就是个山寨男孩,再看那发型,翘得跟天线宝宝似的,不想鸟他,但是万没想到,一下子那么多钱砸过去,立刻就把他整蒙了,开到了银行那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