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情犯罪的概念,激情犯罪就是指行为人由于受到某种不良刺激,处于消极的激情状态,大脑皮层瞬时产生“意识狭隘”现象,从而产生犯罪动机和犯罪目的,实施触犯刑法的行为。
激情犯罪的诱因:(1)个体的心理素质存在缺陷;(2)不良情绪的积累;(3)人际交往中的纠纷;(4)个体心理失衡。
激情犯罪的动力特征:(1)激情犯罪动机是一瞬间的动机;(2)激情犯罪的动机具有一定的无意识性;(3)激情犯罪动机导致的犯罪行为具有严重的破坏性和危害性;(4)激情犯罪动机在青少年违法犯罪中容易发生;(5)激情犯罪动机导致的犯罪行为结束后,行为人往往会产生后悔心行为。简而言之,就是行为人在激情造成的非理性状态下实施的犯罪行为。激情犯罪分为突发型和蓄发型两种类型。突发型激情犯罪,一般是指犯罪人与被害人素昧平生,并无前仇后怨,只是由于当场事件的强烈刺激,引起双方对立意向冲突,犯罪人在心理失衡的激情状态下实施的犯罪行为。蓄发型激情犯罪,一般是指犯罪人与被害人彼此相识,已积累了较长时间的恩怨,但在某一事件的强烈刺激下,积怨瞬间爆发,犯罪人在情绪失控的激情状态下实施的犯罪行为。激情犯罪在西方犯罪学中被认为是一种“挫折攻击型”犯罪,其含义是指人在受到强烈刺激和挫折后,由于情绪异常激动而产生行为的异常冲动。激情犯罪就是指行为人由于受到某种不良刺激,处于消极的激情状态,大脑
层瞬时产生“意识狭隘”现象,从而产生犯罪动机和犯
旅游加农业定义:“旅游加农业”的旅游模式是一种将旅游业与农业发展相结合的创新方式。在这种模式下,游客不仅可以欣赏到美丽的乡村风光、体验农耕文化,还能参与到各种农业活动中,如采摘水果、种植蔬菜、养殖动物等。这种旅游模式旨在提供更加丰富多样的旅游体验,同时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旅游业在中国迅速发展,逐渐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之一。在这个过程中,农家乐作为一种新型的乡村旅游形式,应运而生并蓬勃发展。它不仅满足了游客对于亲近自然、体验乡村生活的需求,也为乡村经济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农家乐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的北京郊区,最初是农民利用自家院落、农具和农产品接待城市游客,提供餐饮、住宿等服务。这种简单而纯朴的旅游方式很快受到了游客的喜爱,并逐渐在全国范围内传播开来。
农家乐的兴起与当时中国社会的大背景密切相关。改革开放后,中国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业生产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农民的生活水平有了显着提高。同时,城市居民对于休闲娱乐的需求也日益增长。在这样的背景下,农家乐作为一种能够将农业、农村、农民与旅游业有机结合的新型旅游形式,应运而生。
农家乐的发展经历了多个阶段。起初,农家乐主要以提供餐饮和住宿为主,服务内容相对单一。随着市场的不断扩大和游客需求的多样化,农家乐逐渐增加了采摘、垂钓、农耕体验等休闲项目,形成了集吃、住、游、娱于一体的综合性旅游服务。
在农家乐的发展过程中,政府也给予了大力支持。各级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包括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土地使用优先权等,为农家乐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同时,政府还加强了对农家乐的监管力度,规范市场秩序,保障游客的合法权益。
农家乐的发展对于促进乡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首先,农家乐直接带动了当地的农业发展。为了满足游客的需求,农家乐需要大量的农产品作为原料,这促进了当地农业的生产和销售。其次,农家乐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农家乐的经营需要大量的劳动力投入,这为当地农民提供了在家门口就业的机会,增加了他们的收入来源。最后,农家乐推动了当地的基础设施建设。为了吸引游客前来消费,农家乐需要改善交通、通讯、水电等基础设施条件,这带动了当地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改善。